2020年,在青島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全市各級各部門忠實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扛起生態環境保護重大政治責任,緊緊圍繞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核心任務,頂格推進、綜合施策、合力攻堅,全面完成各項目標任務,全市生態環境質量顯著提升。
2020年,青島市環境空氣質量居全省前列,市區環境空氣中六項污染物濃度均符合國家空氣質量二級標準,為《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實施以來首次全面達標。省控以上地表水考核斷面全部達標,劣五類水體達到年度目標要求。近岸海域水質總體優良。環境安全態勢保持平穩。
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 狀況
我市全面完成省政府下達的年度減排目標任務,超額完成“十三五”減排目標任務。
措施與行動
印發《青島市2020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項目計劃》;全面完成28個水污染物減排項目、43個大氣污染物減排項目,共削減化學需氧量6100噸、氨氮336噸、二氧化硫3200噸、氮氧化物5500噸;核發排污許可證2441張,登記管理20130家,實現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
大氣環境 狀況
1.環境空氣質量
2020年,市區環境空氣中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濃度分別為31、61、7、31、145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濃度為1.2毫克/立方米,六項污染物濃度均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二級標準,為《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實施以來首次全面達標;PM2.5、PM10、SO2、NO2、CO濃度均為《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實施以來最低水平;與2019年相比,PM2.5、PM10、SO2、NO2、O3、CO分別改善16.2%、17.6%、12.5%、3.1%、1.4%、20.0%;市區空氣質量優良率86.3%,全省排名第二;主要污染物SO2、O3、PM2.5、PM10、CO濃度分別列全省第2、2、3、3、3位,均處于全省前列。
受本地不利氣象及外部輸送等因素影響,全年共出現重度污染天3天,其中1月份2天,12月份1天,未出現嚴重污染天,與2018年同為《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實施以來重污染天最少的年份;與2019年相比,重度污染天數減少4天。
即墨、膠州、平度、萊西環境空氣中PM2.5、PM10、SO2、NO2、O3濃度范圍分別在36~40、63~70、9~10、19~32、147~164微克/立方米之間,CO濃度在1.4~1.6毫克/立方米之間;各區市PM10、SO2、NO2、CO濃度均符合二級標準,PM2.5濃度超出二級標準,O3濃度除平度市超標0.02倍外,其余區市均達標。
2.大氣降水
全市降水pH年均值6.65,好于酸雨限值,全市連續多年無酸雨。
措施與行動
1.大氣污染防治體制機制建設
制定《青島市2019-2020年冬季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強化攻堅20條措施》《青島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青島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評估辦法》《青島市2020年夏秋季揮發性有機物強化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等一系列攻堅方案,從抑塵、控車、壓煤、減排等方面全力推進藍天保衛戰攻堅工作;建立全市大氣污染防治調度“每周通報、半月調度、全月考核”新機制,召開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視頻會議20次,通報并解決大氣污染問題1600余個;完成《青島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第六次修訂工作,印發《青島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2.燃煤污染治理
全市在用燃煤鍋爐全部實現超低排放;開展工業爐窯專項整治,排查爐窯977臺,將符合綜合治理要求的225臺納入綜合治理臺賬,淘汰一段式煤氣發生爐等爐窯13臺,達標治理212臺;印發《青島市2020年民用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方案》,全年完成9萬余戶清潔取暖建設及532.5萬平方米既有居住節能保暖改造工程。
3.揚塵污染控制
完成城市裸土綠化面積182.7公頃;檢查工地揚塵14000余次;1300余處在建建筑工地安裝完成遠程視頻和揚塵在線監測系統,實現揚塵監測數字化、實時化;全市主、次干道機掃和沖洗(灑水)率100%,支路、人行道機械化保潔率66%;開展重點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巡查、抽查工作,對全市427家無組織排放整治項目實施動態管控。
4.移動源污染防治
全年監督抽測重型柴油車5147輛,檢查加油站1203家次,環檢機構710家次;13套固定式遙感監測設備和市級大數據遙感監測中心平臺投入使用,監測車輛總流量891萬余輛次;完成45家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的加油站油氣回收治理在線監控工作;完成省上下達的重型柴油車車載診斷遠程監控安裝聯網任務;組織非道路移動機械申報登記23918臺,審核編碼22658臺,完成噴碼20502臺。
5.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
開展揮發性有機物強化治理專項行動,將石化、化工、包裝印刷等行業作為治理重點,開展重點石化、有機化工行業企業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對全市石化、橡膠、汽車制造、家具制造、包裝印刷、表面涂裝、有機化工、塑料制品、制鞋等9個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措施進行調查及效果評估,開展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小產業集群整治、走航監控及總量動態管理,新建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項目“以減量定增量”。
6.重污染天氣預警
針對外部污染物傳輸和本地靜穩不利氣象條件引發的重污染天氣,市重污染天氣專項應急指揮部發布預警6次,啟動應急響應,采取向社會發布防護提醒、強化監管執法等措施,減輕重污染天氣影響。
水環境 狀況
2020年,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納入《青島市落實水污染防治工作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94個地表水斷面中,常年斷流7個,水質達到或優于地表水Ⅲ類標準的斷面59個,占比62.8%;水質較差的劣V類斷面3個,占比3.2%。現河等個別河流水質未達到考核目標要求。
措施與行動
1.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
深化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完成18處城鎮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劃界立標工作,設置各類標志標識707塊、視頻監控基站371座;完成尹府水庫、產芝水庫、鐵山水庫、陡崖子水庫、挪城水庫、石棚水庫、王圈水庫、宋化泉水庫、山洲水庫等庫區隔離防護網建設,設置物理隔離防護設施394.7千米;印發實施《青島市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進一步強化應急處置能力;堅持城鄉統籌,加強農村水源地環境保護,完成31處農村級“千噸萬人”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立工作;開展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220個環境問題和農村級“千噸萬人”飲用水水源地52個環境問題全部完成整治;加強水質監測,實施水質公報制度,監測并公開飲用水水源地、供水廠水質信息。
2.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
加快推進重點流域綜合整治,圍繞李村河、墨水河、大沽河、北膠萊河、澤河、巨洋河等重點流域,以河道清淤、截污治污、中水回補和河道生態修復為主,完成張村河河道清淤、松山后河、巨洋河、甜水河上游等綜合治理工程;開展入河排污(水)口排查,共排查各類排水口6444個,排查出777個疑是排污口;深化實施地表水環境生態補償制度,實現全市94個市控以上地表水斷面全覆蓋,在李村河、墨水河等流域建設水質自動監測站,提高水環境監管的信息化、智能化和專業化水平;通過突擊檢查、夜查、聯合執法、交叉執法、無人機執法等多種舉措,開展北膠萊河、李村河、墨水河、風河及重點水庫水源地專項執法檢查,嚴查涉水違法行為。
海洋環境 狀況
2020年,青島市近岸海域水質狀況總體良好,海水水質優良面積(一、二類)比例達到98.8%,海洋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膠州灣東北部和西北部灣頂、丁字灣水質較差,主要污染物均為無機氮,其次為活性磷酸鹽。
措施與行動
嚴格落實灣長制,修訂《關于推行灣長制加強海灣管理保護的方案》以及巡灣、會議、信息報送等三項制度,啟動膠州灣灣長制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編制《青島市“十四五”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創新提出“美麗海灣”建設目標;開展全市入海排污口監測和初步溯源,查清排污路徑,加強陸源污染監管;開展全市近岸海域海洋生態環境監測與評價;完成省渤海區域環境綜合治理攻堅戰各項任務,“海洋攻勢”成效顯著;對向海域非法傾倒、偷排偷放等環境違法行為、入海排污口設置、海岸工程建設項目等加強執法檢查。
土壤環境 狀況
2020年,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總體穩定,未發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導致農產品質量超標且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事件,未發生疑似污染地塊或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不當且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事件,超額完成省下達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目標任務。
措施與行動
1.健全工作機制
印發《土壤污染防治法》職責清單,明確區市政府、有關部門職責,推動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規落地生根;將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全市綜合考核,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市級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強化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推動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深入開展。
2.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
全市7個涉農區市全部完成耕地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工作;以區市為主體,按照“預防為主、分類施策、風險管控、治用結合”的工作思路,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為核心,以輕中度受污染耕地區域為重點,以實現耕地土壤可持續利用為基礎,加強技術應用和示范推廣,結合當地實際,采用優化施肥、水分調節、土壤調理、生物修復等安全利用措施,整體推進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3.嚴格建設用地準入
強化部門信息共享和共同監管,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協調聯動切實推進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導相關責任主體有計劃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保障人居環境安全,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印發《青島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評審工作指南(試行)》《青島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工作指引》,建立健全調查評審和管理制度體系,優化評審流程,推行“互聯網+”服務,最大限度壓縮評審時限,由國家規定的40個工作日壓縮至10個,實現企業“零跑腿”,保證建設用地管理高效有序;強化“事前”主動對接、“事中”評審把關、“事后”質量監督,采取提前介入、培訓座談、監督性監測、專家復審等措施,確保調查質量;全市完成915個地塊的調查和評審,實現土地開發利用“零風險”。
4.強化污染源頭預防
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完成578家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的信息采集、118個地塊的采樣調查,采樣布點方案被生態環境部作為模板在全國推廣,為分類實施風險管控夯實基礎;動態更新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已更新至131家,督促131家重點監管單位落實自行監測、隱患排查和環境影響評價等制度;制定出臺《青島市農業廢棄物管理暫行辦法》(市政府令第280號),實施農藥化肥減量增效和農膜回收利用、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糞污處理設施配建等“清零”行動,全市農藥化肥使用總量連續五年保持下降。
聲環境 狀況
2020年,市區區域環境晝間噪聲58.7分貝,噪聲總體水平三級,屬一般水平,同比保持穩定;市區道路交通晝間噪聲70.0分貝,噪聲強度二級,屬較好水平,同比保持穩定;市區各類聲環境功能區晝間、夜間噪聲全部達標,同比,1、2和4類區夜間聲環境質量好轉,其他各類區晝間、夜間聲環境質量保持穩定。
即墨區、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區域環境晝間噪聲52.0分貝,噪聲總體水平二級,屬較好水平,同比保持穩定;道路交通晝間噪聲64.4分貝,噪聲強度一級,屬好水平,同比保持穩定;各類功能區晝間和夜間噪聲全部達標,同比保持穩定。
措施與行動
1.加強交通噪聲污染防治。
強化規劃控制,合理控制道路兩側及周邊敏感建筑物防護距離;推進交通干線噪聲治理工程,擴大高噪聲車輛的管制范圍;落實運輸企業環保主體責任,減少企業夜間運輸,緩解交通噪音擾民。
2.強化社會生活、施工及工業噪聲監管
重點加強餐飲、娛樂、商業噪聲污染防治,規范商業、社會生活噪聲管理行為;繼續推行噪聲擾民協調會制度,化解環境信訪矛盾;加強施工噪聲監測和監管,加大夜間施工噪聲擾民的處罰力度;加強工業噪聲污染防治,嚴格準入標準,對產生噪聲污染的工業企業依法進行查處。
危險廢物 狀況
2020年,全市工業危險廢物產生量為24.57萬噸,處置利用量為24.71萬噸,年末貯存量為1.15萬噸,全市危險廢物規范化合格率達到97.82%;醫療廢物產生量為1.20萬噸,其中涉疫情廢物362.86噸,全部安全處置。
措施與行動
1.加強新修訂《固廢法》宣貫落實
印發我市固體廢物監管部門職責清單,將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考核達標率不低于90%指標納入對區市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加強工作統籌協調,逐步構建政府領導、部門齊抓共管、企業污染擔責、公眾積極參與的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大格局。
2.持續打好危險廢物治理攻堅戰
加強工作調度、考核,全面完成危險廢物治理攻堅戰各項任務;持續推進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和考核,規范化合格率達到97.82%,規范化管理工作全省第一;建成平度和董家口2個危險廢物綜合處置項目,全市利用處置能力達到57.36萬噸,基本滿足危險廢物處置需求。
3.強化疫情期間醫療廢物處置
建成“一用一備”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成覆蓋全域的區市醫療廢物收集轉運體系,實現全市醫療廢物集中收集處置,并將隔離點、集中服務點、專倉等重點場所生活垃圾納入醫療廢物處置范疇,全市醫療廢物安全處置。
輻射環境 狀況
2020年,全市輻射環境質量良好;環境電離輻射水平保持穩定,γ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累積劑量、氡、氣氚和氣碘均為正常水平;氣溶膠、沉降物、地表水、近岸海域海水、土壤和海洋生物中天然放射性核素含量為天然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與全市歷年監測結果相比變化不大,為正常環境水平。
環境電磁輻射總體狀況較好,開展監測的移動通信基站周圍環境敏感點電磁輻射水平和輸變電設施周圍環境敏感點工頻電場強度和磁感應強度均低于《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規定的限值。
措施與行動
修訂印發《青島市輻射事故應急預案》《青島市生態環境局輻射安全隱患排查實施方案(2020-2022)》,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完成全市4家核技術利用單位99枚高風險移動放射源GPS安裝并與省級在線監控平臺聯網;組織開展青島市輻射事故綜合應急演練;開展“雙隨機一公開”隨機抽查和2次輻射專項執法行動,檢查核技術利用單位600余家次;嚴格落實放射源轉移備案制度,辦理175枚放射源轉讓備案、124枚放射源異地使用備案,確保所有放射源處于受控狀態;辦理輻射安全許可證事項259件。
農村環境保護 狀況
深入推進農村環境整治,“十三五”期間共完成842個村莊的環境整治任務,農村人居環境持續改善;大力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完成農村黑臭水體排查;萊西市成功創建國家“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
措施與行動
印發《關于加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驗收村莊管理維護的暫行辦法》,推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與人居環境整治、美麗鄉村建設、通戶道路硬化、衛生廁所改造等惠民工程一體規劃、統籌治理,79.2萬人受益;“萊西全域治理模式”在全省、全市推廣復制,連續兩年在全省推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經驗;整合財政資金、上級涉農資金、國有資本、社會資本約13.45億元投入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強化考核評估,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納入2020年度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體系。
氣候與自然災害
2020年,全市年平均氣溫13.5℃,比常年偏高0.7℃;平均降水量983.4毫米,比常年偏多319.0毫米;平均日照時數2407.2小時,比常年偏少27.5小時。
主要天氣氣候事件有暴雨、臺風、高溫、寒潮、霜凍、風雹、大霧等。年初暖濕氣候特征顯著,年末寒潮帶來低溫雨雪天氣,本年度我市氣候年景一般。從氣象的角度來看,影響空氣質量的天氣主要有大風、霧等。
環境監督管理
1.環境法制建設
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完成《青島市生活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條例》和《青島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立法調研;建立健全執法監督體系,全省首個制定生態環境部門執法監督工作的制度性文件,加大日常執法監督力度,采取案卷評查等方式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出臺我市生態環境系統第一批免罰、從輕處罰清單,督促和引導企業及時整改、自覺守法;廣泛開展普法宣傳,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突出企業、學校、社區等重點領域,多渠道推送生態環境保護法律知識;大力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強化賠償磋商等配套制度建設,2020年,全市啟動損害賠償案件353件,結案216件,綜合評價位居全省首位。
2.環境執法監督
開展疫情期間醫療廢物、廢水執法檢查,出動執法人員3380人次,檢查醫療機構、醫廢運輸機構、醫廢處置機構共計2169家次;開展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攻堅暨企業幫扶綜合執法行動,檢查火電、供熱、鋼鐵、石化等廢氣污染源6843家次,查處環境違法行為103起,處罰金額406萬余元;開展重點流域、城市黑臭水體、“碧海2020”等水污染專項執法檢查,檢查涉水、涉海污染源2570家次,立案處罰45起1122萬元;開展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專項行動,查處危險廢物環境違法案件20起,罰款431萬元。
2020年,全市共檢查排污單位1.8萬家次,立案處罰837起,罰款7723萬元,實施查封扣押9起,移送公安部門36起。
3.建設項目環保審批
全年環境影響評價審批項目2237個,告知承諾審批909個,備案項目15825個;主動服務重點項目建設,完成5個省重點項目、39個市重點項目、41個市重點前期項目環保手續辦理;固體廢物出區處置審核32件。
4.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
進一步完善全市污染源自動監測網絡建設,全年完成99家、142個點位的VOCS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系統建設工作;全市共聯網市級監控平臺693個點位,其中廢氣433個,廢水220個,污水處理廠40個。
國控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傳輸有效率100%,連續7年全省排名第一;污染源自動監測異常數據督辦工單辦結率和自動監測數據準確率全省名列前茅。
5.環境應急管理
完成11個區(市)政府突發環境應急預案修訂工作;參加全省環境應急實兵演練暨環境監管技術比武;建成山東首個海上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庫,建成2個市級突發環境事件聯合應急物資儲備;推進化工園區有毒有害氣體環境風險預警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環境應急處置協調聯動機制,切實加強研判預警、強化信息通報,實施聯合監測、協同污染處置等工作;多部門聯合開展危險化學品泄漏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加強對應急管理人員專題培訓,針對“油罐車側翻”和“汛期?;沸孤?rdquo;兩個突發環境事件進行桌面推演;環境安全形勢總體平穩可控。
6.環境宣傳與信息公開
圍繞“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六五環境日主題,組織開展環保公眾開放月、“讓島城大海更加蔚藍”等系列主題宣傳活動;召開新聞媒體通氣會12次,發稿2000余篇;在“兩微一網”發布信息8290余條;制作公益廣告、宣傳片20余部,宣傳圖片、微信朋友圈短視頻40余個;打造“咘嚕微課堂”品牌,創建市級環境教育基地13家,開展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活動150余場;開展“觀鳥研學 保護生物多樣美”、“祝愿祖國更美好 生態環保進校園”等宣講活動227場,公眾參與近200萬人次。
原標題:2020年青島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