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中央、省、市、區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強化精準治污、實施科學治污、堅持依法治污,圍繞降碳減污,實施“五大行動”,全面鞏固藍天保衛戰成果,促進環境空氣質量進一步提升,為全面打造“晉城新經濟的核心區、中原城市群的核心城”提供堅強的環境保障,以優異成績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
二、主要目標
堅決完成市政府下達我區的大氣環境約束性指標。
三、重點任務
(一)圍繞工業企業標準化管控,開展污染減排專項行動
1.堅定不移向結構性污染開刀。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布局,按照市政府相關要求,加快清理不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污染企業。對全區周邊10公里范圍內(除南村鎮環秀村、冶底村、峪口村、馮溝村、張村、余口村、尚峪村、東常村、西常村9個村以外區域)所有涉氣企業開展拉網式排查,對環保不達標企業實施淘汰整治。〔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分局、區工信局、區審批管理局、各鎮(街道)〕
2.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嚴格落實“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嚴格控制高碳、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建設,轄區內現有產能只減不增,置換比例按相關規定執行,污染物排放量置換比例執行2 :1,鼓勵企業退城入園。按照布局優化、產業提升、污染減少、能耗降低的原則,開展冶鑄等行業優化整合和綠色轉型升級。〔責任單位:區工信局、區發改(能源)局、區審批管理局、區生態環境分局〕
3.動態推進工業企業績效評估。冶鑄、石灰、磚瓦、商砼企業根據行業整治標準實施技術升級改造。冶鑄企業加快超低排放改造并完成監測評估備案,未完成改造或未完成監測評估的嚴格執行差別化電價政策。以能源、冶鑄、建材、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作為重點,實施清潔生產改造,按月推進落實中、高費項目。2021年4月起,逐行業開展工業企業績效評估,8月底前,完成全區2021年度績效評估動態調整工作。按照工業企業績效評估和綠色評估結果,分行業篩選并公布一批綠色示范企業,引導企業在環境治理、管理方面對標先進,實施全流程、系統化、精細化治理和管理,帶動全行業環境管理和治理水平提升。〔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分局、區工信局〕
4.持續推進交通運輸結構調整。全區大宗物料運輸企業和評為國家重污染天氣應急績效B級及以上(含引領性)企業要嚴格按照《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移動源應急管理技術指南(試行)》有關要求,規范建設門禁視頻系統。2021年7月1日起,全區范圍銷售和注冊登記的重型柴油車執行《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6a標準。持續推進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2021年完成市下達淘汰目標任務。加強重型運輸車輛車用尿素加注監管,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企業免費提供車用尿素和加注服務。〔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工信局、區商務局〕
(二)圍繞社會污染源精細化管控,開展攻堅行動
5.強化揚塵污染管控。2021年4月底前,制定全區社會污染源精細化管控實施方案,持續深化“四洗六見一紅旗”、城市大清洗等活動,推動清洗保潔由城市主街道向背街小巷和街區內部延伸,由城市中心區向城鄉結合部道路延伸。按照道路保潔提質要求,提高市區主次干道機械化濕掃比例,增加重點區域周邊沖洗頻次和保潔頻次,確保道路護欄、路沿石下,綠化帶兩側等無積塵,主次干道達到“以克論凈”標準。根據不同氣象和風向,實施霧炮降塵作業。加強網格化巡查,督促建筑工地嚴格落實“六個百分之百”措施。綜合整治破損道路、裸地、圍圈破損地面,推進裸地動態清零。〔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局、區住建局、區愛衛中心、區市容環衛中心、各鎮(街道)〕
6.強化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管控。加大對全區三類以上汽修行業抽檢力度,確保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嚴防露天噴漆;推動印刷、噴繪、鐵藝噴涂行業按要求辦理相關環保手續,安裝環保治理設施,建立活性炭使用及處置臺賬,未完善環保手續、無環保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治理設施的依法取締涉VOCs工序,嚴禁露天噴涂;干洗行業一律更換封閉式干洗機;油品儲運銷企業按標準完成油氣三次回收,根據管控要求科學調度油罐車卸油時間,增加車用油品、車用尿素抽檢頻次,嚴厲打擊銷售劣質油品行為。2021年5月開始,持續開展夏季專項檢查,對重點涉VOCs企業開展不間斷監督檢查,整治涉揮發性有機物環境違法行為,確保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的收集率、去除率、運行率和達標率“四率”落實到位。〔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市場監管局、各鎮(街道〕
7.強化餐飲油煙污染管控。全區范圍所有餐飲企業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裝置,100座以上(含100座)的餐飲企業和所有燒烤商戶安裝在線監控設施,并與生態環境部門平臺聯網。開展餐飲企業、單位職工食堂專項執法檢查,對未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裝置、未建立清潔保養臺賬或超標排放的,依法進行查處。〔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分局、各鎮(街道)〕
8.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管控。推進全區工業企業淘汰國Ι及以下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每季度開展一次非道路移動機械專項檢查工作,對未進行編碼登記、未取得環保“二維碼”、環保標牌或編碼登記與環保標牌不符的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專項整治,實現全區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達標排放。〔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分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城市管理局、區水務局〕
(三)圍繞重污染天氣,開展秋冬季大氣綜合治理攻堅行動
9.持續推進冬季清潔取暖。2021年4月底前,制定2021年清潔取暖改造計劃,嚴格確村確戶,做到早安排、早動工、早建成,力爭農村地區清潔取暖覆蓋率達到70%以上。5月底前,在保障供暖安全的前提下,圍繞陽電大熱源建設,配合推進恒光等集中供熱鍋爐和分散小鍋爐停用淘汰工作。清潔取暖改造已完成的區域,嚴格“禁煤區”散煤禁燒管控。在清潔取暖工程不到位的情況下,提前謀劃“禁煤區”范圍外優質型煤供應,確保8月底前供應到位。〔責任單位:區發改(能源)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工信局、各鎮(街道)〕
10.開展重污染天氣精準管控。修訂重污染天氣績效分級分類管控清單,強化差異化和精準管控,2021年10月1日起,實施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完善人防技防和執法督查機制,以提前預警、提前應對、定點幫扶、區域聯防、突擊執法、駐點監督、協商減排、每日調度為重要抓手,大幅降低重污染天氣的污染程度,努力消除重污染過程。〔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分局〕
(四)圍繞打造“兩高”生態環境風景線,開展城鄉區域環境綜合整治攻堅行動。
11.全力提升城市品質。對高鐵高速沿線裸露砂堆、煤堆、渣堆、土堆、垃圾堆等各類不規范物料堆場和黑臭水體進行摸排并進行清理,恢復原地形地貌,并進行綠化、美化整治。統籌結合鄉村振興、人居環境整治、美麗鄉村建設,對高鐵高速沿線村莊環境衛生、秸稈焚燒、非正規生活垃圾堆放點等進行排查整治,做到干凈整潔。因地制宜實施高鐵高速沿線綠化美化工作,加強沿線現有綠化整形修剪清理。依法取締破壞生態私挖濫采的采石場、違法露天礦山,對高鐵高速沿線范圍內合法露天礦山加強生態環境修復治理,對其他項目形成的生態破壞開展修復整治。對高鐵高速沿線范圍內散埋亂葬的墳頭和墓碑,采取深埋不留墳頭、集中遷移、綠植遮蔽等方式進行清理整治。實施沿線房屋外墻立面美化,改善村容村貌。〔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分局、區水務局、區民政局、區自然資源局、各鎮(街道)〕
(五)圍繞綠色奧運,開展北京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空氣質量保障行動
12.主動擔當作為。全面落實市政府下達的北京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空氣質量保障任務,完成工業(民用)爐窯(鍋爐)、重大治理項目、散煤消費摸底調查,根據要求制定晉城市城區空氣質量保障區域聯防聯控方案,明確賽前和賽時空氣質量保障措施,開展分區分時段治理,賽前全面完成工業、散煤、重型柴油車治理任務。〔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分局、區直相關部門、各鎮(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鎮(街道)、區直各相關單位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主要負責人要切實擔負起第一責任人責任,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形成主要領導親自盯辦、親自督促、親自檢查,分管領導各司其職的工作格局。牢固樹立“抓環保就是抓高質量發展”的理念,充分發揮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作用,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統籌協調。各相關部門要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將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納入本部門“十四五”規劃和年度計劃,將重點任務方案化、項目化、工程化、清單化,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落細。〔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區直各相關單位〕
(二)嚴控排污總量
嚴格執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確保單個企業或項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符合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允許的排放總量要求。嚴格落實空氣質量超標區域建設項目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倍量削減”。全區的建設項目新增大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只能從本區域內削減替代,不得跨縣轉入。充分發揮主要污染物總量約束對產業布局的優化作用,引導促進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分局、區審批管理局〕
(三)強化社會監督
各鎮(街道)、區直各相關單位要充分運用電視、報紙、新媒體,全面提升輿論引導水平,發揮輿論監督作用,營造鞏固提升空氣質量的良好氛圍。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凝聚起人人有責、人人參與、人人監督的強大合力。生態環境部門要寓監督于服務之中,既要督促企業切實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又要深入企業加強指導幫扶和政策支持,主動了解企業訴求,積極向企業送法律、送政策、送技術,幫助解決具體困難和實際問題,做經濟高質量高速度轉型發展的“助推器”。〔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區直各相關單位〕
(四)嚴格依法監管
嚴格落實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及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以及排放標準等,嚴格規范執行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依法開展環境執法監督,為守法企業保駕護航。對超標超總量排污、無排污許可證排污、偷排漏排、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屢罰屢犯的,以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不落實應急減排措施或超標排污的,堅決查處,落實企業治理污染的主體責任。進一步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查和定點督查,對不作為、慢作為,區域空氣質量持續惡化的,嚴格依法問責。〔責任單位:區政府督查室、區生態環境分局〕
原標題:晉城市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晉城市城區2021年空氣質量鞏固提升水生態環境保護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