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面推進農村生活污水高質量高標準提升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各開發區管委會:
《廈門市全面推進農村生活污水高質量高標準提升治理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4月21日
(此件主動公開)
廈門市全面推進農村生活污水高質量高標準提升治理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考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國務院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要求,結合省委“再學習、再調研、再落實”活動,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農村污水治理決策部署,全鏈條系統化推進農村污水治理工作,提升治理實效,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深入推進農村生活污水高質量高標準全鏈條系統化治理,為進一步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助力鄉村振興、建設高素質高顏值現代化國際化城市提供有力支撐。
二、總體目標
力爭用一年的時間,與鄉村振興各項工作相結合,因地制宜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至2022年上半年,基本實現農村生活污水雨污分流,推動包括尾水回灌和小微水體在內的農村水環境全鏈條系統化治理,促進水生態高質量高標準提升,達到“水清岸綠、魚翔淺底”的治理效果。
2021年,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項目全面開工,各區50%的自然村完成提升治理任務。其中,集美區完成96個自然村治理任務,海滄區完成39個自然村治理任務,同安區完成364個自然村治理任務,翔安區完成171個自然村治理任務。
2022年6月30日前,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任務基本完成。其中,集美區再完成95個自然村治理任務,海滄區再完成38個自然村治理任務,同安區再完成363個自然村治理任務,翔安區再完成170個自然村治理任務。
三、工作要求
以鎮街為主體,按照“一村一策”要求,形成若干個工程包,可采用EPC等設計、施工一體化方式,引進有資質、有實力、有經驗的專業化企業打包實施。
(一)改造要求
1.收集端。全面排查自然村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現狀。以自然村為基本單元,由各鎮(街)負責,全面開展排查工作,逐一摸清自然村污水收集和處理設施運行情況。按照“能分則分、應分盡分、一村一策”的方案,推進農村生活污水雨污分流,確保村莊污水接戶率達到90%以上。其中,對于未設置化糞池的農戶,按相應的規范新建化糞池;具備改造條件的雨污混流立管應一并進行改造;農家樂、民宿、餐飲店等含油廢水排入污水管道前應設置隔油設施,洗車店等含砂廢水排入污水管道前應設置沉淀池;
管道交匯處、轉彎處、管徑或坡度改變處、跌水連接處以及直線每隔一定距離處應按照要求設置檢查井;管材應使用壽命長、強度高、質量優的產品;污水通過埋地管道收集排放,消除房前屋后污水溝,杜絕村內污水外露及亂排亂倒現象。不具備埋地敷設條件的管道應采取砂土覆蓋、混凝土包管等保護措施。村莊雨水排放通道應暢通無阻,雨水可通過管、渠、邊溝排放或地表漫流;管道管徑應滿足農戶使用要求,并適當考慮遠期使用需求。新建翻建農房須按規定配套建設三格化糞池,并做好雨污分流。
對城中村等確實不具備條件實施雨污分流的村莊,由各區摸排報送市市政園林局認定后,采用清單化管理。列入清單管理的項目可采用末端大截污方式進行設計和提升治理,并增設調蓄池,調蓄池截流倍數應達到2-3倍,且村莊內部不能出現污水橫流現象。
2.處理端。分散式處理站規模應滿足村莊污水處理需求,出水水質應符合《福建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5/1869-2019)、《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21)等相關標準要求,村莊內部有較多小作坊的站點應在站點前端增設集中式預處理或調節設施,確保處理站穩定運行。各區應運用“福建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監管系統”手機APP,在2021年5月中旬前完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已建設施統一建檔工作。對在用的設施,要根據尾水排放去向,對照福建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5/1869-2019),逐一明確設施運維和排放標準,按規定開展設施智慧監管。對停用的設施,要通過完善配套管網、改造設施工藝設備等措施實施提升工程,力爭2022年上半年完成整改提升工作。對確實受損嚴重且無法實施改造的設施,要在2021年9月底前按規定報廢。
3.排放端。采用三格化糞池處理的村莊,應規范尾水還田、還林等資源化利用。采用截污納管處理的村莊,提升泵站應滿足污水轉輸需求,防止出現溢流現象。采用分散式處理的村莊,尾水應優先排入生態濕地凈化后,方可用于農田灌溉。各區要組織鎮街同步開展水塘、溝渠的水環境、水生態系統化治理,更多地展現田園風光景象。
4.施工及竣工驗收。把質量管理貫穿于“工程施工、監理監督、竣工驗收”等工程建設全過程,實現“建得成、管得好、用得上”和“一次建設、長久使用”。優先采用球墨鑄鐵管等優質管材,推廣使用預制裝配式排水檢查井或現澆井,提升管井質量。提升治理項目竣工驗收材料應包含竣工圖紙、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變更文件、工程質量監督報告。竣工后應辦理項目決算手續。工程資料文件齊全后歸檔,有條件拍攝污水管道影像(QV或CCTV影像)的應一并提交歸檔。
5.長效機制。借鑒城市污水治理的經驗做法,推行排水管理進村莊,各區委托專業排水管理公司,負責轄區村莊排水管網、溝渠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確保改造后不再出現新的混流。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制定更加科學合理的市對區考核辦法,以及區對企業考核辦法,將治水成效與機關績效、企業管理費用掛鉤,形成“以評促改、以評促建、以評促管”的考核制度,力促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快速提升。
6.智慧監管。堅持改造為主、建管并重,在2021年底前,建立穩定的以各區政府為責任主體、專業排水管理公司為運維管理主體、村級組織參與監督的運維管理體系。同時,根據污水處理設施規模和所在區域環境敏感程度,采用在線監測和手工監測相結合,水質檢測和工況監控相結合,對污水處理設施分類監測、監控,確保設施穩定運行,出水達標排放。
(二)部門職責分工
各部門要加強協作,形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合力。市政園林部門負責建立健全組織協調機制,指導督促各區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明確治理標準及要求。生態環境部門負責農村分散式污水處理設施尾水監測檢測,推動各區開展村莊內部違規排污小工業的清退治理,加強環境執法。農業農村部門負責指導尾水回灌工作,做好農村面源污染防治。河長辦負責農村小微水體整治。衛健部門負責加強農村戶廁改造技術指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將農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作納入市污水處理設施高質量高標準建設指揮部統籌協調,市污水處理設施高質量高標準建設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協調推進方案實施。各區參照市級做法,將有關工作納入區污水處理設施高質量高標準建設指揮部協調調度。各鎮(街)黨委負責人要堅決扛起農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抓緊抓實抓好農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作。
(二)定期協調調度。市、區定期召開工作例會進行協調調度,各區政府每周進行協調推動,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需市直相關部門協助解決的事項,由各區報送市污水處理設施高質量高標準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協調解決,指揮部辦公室原則上每周協調調度一次;需指揮部研究解決的事項,由指揮部辦公室匯總報指揮部,指揮部原則上每月協調調度一次。
(三)加強技術指導。由市市政園林局組織編制《廈門市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提升改造技術指南》、《廈門市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提升改造操作手冊》指導各區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作。安排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家定期或不定期現場幫扶指導。鼓勵各區委托專業第三方進行項目實施的全過程指導。各區的提升治理設計方案應報市污水指揮部辦公室評審。
(四)落實資金保障。農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項目由區發改部門立項、區財政部門審核決算。市、區兩級財政按照4:6的比例共同承擔農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項目建設資金。項目開工后市級先撥付市級補助資金的50%,剩余補助資金待項目竣工決算后撥付,具體由市市政園林局、市財政局共同制定資金撥付辦法。2022年7月1日后竣工驗收的項目以及2022年12月31日后竣工決算的項目不予撥付剩余的市級補助資金。
(五)加強督查考核。將農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作納入市政府年度督查檢查考核計劃、對區績效考核指標內容,市污水處理設施高質量高標準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制定項目考核辦法,對各區農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項目進行考核檢查,對達不到要求的項目,督促整改到位。
(六)加強宣傳引導。加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宣傳,充分發揮村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黨員先鋒模范帶頭作用,發揮鎮(街)、村基層組織作用,采用進村入戶、新媒體等多種宣傳模式,發動更多群眾參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監督、為農村污水治理建言獻策,營造有利于推進污水治理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