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市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三年推進實施方案(2021-2023年)
為認真貫徹落實《四川省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三年推進總體方案(2021-2023年)》要求,推進嘉陵江上游(廣元段)生態環境保護,鞏固第一輪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成效,進一步提高全市城鎮污水收集處理水平,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及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省委十一屆六次、七次、八次全會和市委七屆十二次、十三次全會精神,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按照推進長江經濟帶和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要求,加快解決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收集處理能力、監督管理水平不平衡不充分等問題,健全環境基礎設施,改善城鄉人居環境,提升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
二、總體目標
全面提高城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加大生活污水收集管網配套建設和改造力度,促進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推進污泥無害化資源化處理處置。到2023年底,市、縣城設施能力基本滿足生活污水處理需求,所有建制鎮具備污水處理能力;城市市政雨污管網混錯接改造更新及建制鎮污水支線管網建設取得顯著成效,生活污水收集效能明顯提升,力爭市城區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進水生化需氧量(BOD)濃度平均達105毫克每升、縣級城市平均達90毫克每升;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和資源化利用率進一步提高,力爭市城區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92%、縣級城市達85%;缺水地區和水環境敏感區域污水資源化利用水平明顯提升。
三、加快推進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補短板強弱項
(一)科學編制生活污水設施建設規劃。堅持污染治理與資源利用、工程措施與生態措施、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編制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十四五”規劃。結合鄉鎮行政區劃調整改革,優化城鎮生活污水設施布局,合理確定處理規模。加快推進市政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向城鄉結合部、近郊地區延伸輻射,積極推廣低成本、低能耗、易維護、易監管的污水處理工藝。
(二)著力補齊生活污水處理能力短板。目前不具備污水集中處理能力的城鎮要盡快建成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應建未建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現有處理設施未正常運行或能力不足、水環境容量較低以及未達到水環境考核目標要求的河流沿線地區要加快提升污水處理能力,已建成未投運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應盡快實現穩定運行、達標排放。到2023年底,全市建制鎮實現污水處理能力全覆蓋,新增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能力1.65萬噸/日。
(三)全力推進城鎮生活污水處理提質增效。深入開展市政排水管網排查檢測,健全市政排水管網定期排查檢測制度,建立完善市政排水管網地理信息系統。結合城區人口規模、排水防澇設施建設規劃等相關要求,科學確定排水管網建設規模,加大城中村、老舊城區、城鄉結合部等城市“空白區”生活污水管網建設力度。有序實施城鎮排水老舊破損管網改造修復,加強支線管網和出戶管的連接建設。因地制宜開展合流制排水系統雨污分流改造,加快實施進水生化需氧量(BOD)濃度低于100毫克每升的城市生活污水廠服務片區管網系統化整治。持續鞏固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效。到2023年底,新增城鎮排水管網1014.52公里,改造修復排水管網294.37公里。
(四)加快實施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改造。實施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提標改建工程,以嘉陵江干流及其一級支流和白龍湖庫區等為重點,對全市范圍內原處理標準較低、未達標運行的城鎮污水廠,通過合理改造排污口、增加人工濕地、增設調蓄、生化設施等技術措施進行污水處理技改升級。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原則上應執行或高于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排放標準或同等排放限值的相關標準。到2023年底,全市完成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改建(含提標改造)3.77萬噸/日。
(五)加快提升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能力。按照“集散結合、適當集中”原則,加快實施廣元市污泥無害化處置設施建設項目(二期),重點解決污泥無害化處理能力不足等問題。鼓勵各縣區將生活污泥統一運輸至廣元綠山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堆肥處理,實現資源化利用,逐步降低填埋處置所占比重。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原則上應納入城市集中無害化處置范圍。加大非正規污泥堆放點和污泥處理處置單位的排查和整治力度,堅決查處污泥非法轉移、堆放、傾倒、處置等違法行為。到2023年底,新增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設施規模150噸/日。
(六)加強生活污水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堅持“就近處理、就地循環”原則,因地制宜確定再生水用途、規模和布局,加快推進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鼓勵城市雜用、工業生產、景觀用水、河道補水等方面優先使用再生水。到2023年底,新增再生水利用設施規模0.03萬噸/日。
(七)加快建立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監管體系。嚴格按照《四川省污水處理設施信息化監管平臺建設導則》要求,加快推進全市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監管網絡建設,積極推動省、市(州)、縣(市、區)各級監管平臺互聯互通。到2023年底,新建污水處理監測站1座,基本具備主要指標的監測能力和流動檢測能力;新建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監管平臺6個,實現省、市、縣(區)三級監管平臺互聯互通。
(八)建立健全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專業運維。積極推行生活污水處理廠、管網與河湖水體聯動的“廠—網—河(湖)”一體專業化運行維護機制,優先實行“廠—網”一體化運行。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應按照“以城帶鎮”的方式,納入城鎮一體化運營管理,提高專業化水平。建立健全廢(污)水接入管理制度,嚴禁處理不達標的廢(污)水進入市政管網。加強設施建設和運營過程中的安全監督管理。到2023年,完成污水處理設施運營維護管理項目7個,基本形成專業運行維護管理全覆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下設推進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專項工作小組(以下簡稱推進工作組),負責相關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和指導考核等。推進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各縣(區)人民政府是實施當地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三年推進方案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要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嚴防“半拉子工程”。要健全完善工作推進機制,結合發展實際,科學謀劃,明確年度目標任務、制定工作措施、建立項目實施清單,并于每年12月底前向市政府報告年度工作成效評估和下一年工作計劃。對因規劃調整、自然災害、鄉鎮合并等原因導致建設項目不具備實施條件的,在確保目標任務不變的前提下,由縣(區)人民政府組織評估論證后統籌調整,并及時報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備案。
各級發展改革、財政、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利、商務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做好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相關工作,加強協調配合,完善配套政策,確保工作順利推進。
(二)統籌政策支持。積極主動對接長江經濟帶、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大戰略,爭取國家、省重點支持。市發展改革、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每年要在各自的專項資金預算中繼續給予重點支持。自然資源部門要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用地列入城市黃線保護范圍,在國土空間規劃中加以落實。結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開通設施建設項目綠色通道。
(三)加強資金保障。各縣區要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力度,統籌用好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市域交通建設、水環境治理、智慧城市建設、中心鎮發展等各類資金,推進生活污水設施建設,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健全完善污水處理收費制度,強化運營經費保障。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引導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建設運營。創新融資方式,推動綠色金融債券、政策性銀行專項貸款等支持項目建設。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給予中長期信貸支持。支持通過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和資產證券化等方式募集資金,用于項目建設。積極爭取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探索項目收益權、特許經營權等質押融資擔保。
(四)強化監督管理。各縣區要嚴格遵守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污染防治等相關法律法規,堅決遏制隱性債務增量,加強對生活污水處理處置設施建設和運行的監督管理,切實減少對環境的污染。加大執法力度,嚴肅查處污水偷排、污泥亂倒、設施閑置等問題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積極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提高科學監管水平。持續開展城市排水企業運行評估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定期巡查、公共監督、進展通報、情況反饋、掛牌督辦、考核問責等工作制度,對工作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地方,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附件:廣元市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匯總表(2021—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