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西安市醫療廢物應急處置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4月8日
西安市醫療廢物應急處置工作方案
為有效應對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確保醫療廢物得到及時、有序、高效、無害化處置,防止疾病傳播,保護生態環境,保障群眾健康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根據國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及生態環境部辦公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管理與技術指南(試行)》有關規范,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醫療廢物應急處置方法和要求,保證緊急情況下醫療廢物得到有效收集與處置。
(一)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政府領導,部門配合,分級負責;高效有序,科學應對,聯防聯控。
(二)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西安市各醫療機構、各類隔離點(小區、酒店、觀察站等)、采樣(檢測)點(站)醫療廢物及納入醫療廢物管理的垃圾,在產生、收集、運輸、貯存和處置等環節開展的相關應對準備及應急處置工作。
二、組織機構
(一)機構組成
成立西安市醫療廢物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負責全市醫療廢物應急處置的組織實施,在出現緊急情況時,統一協調、指揮醫療廢物的應急處置工作。
組 長:和文全 副市長
副組長:王學超 市政府副秘書長
劉 軍 :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劉順智 :市衛生健康委主任
張水利 :市城管局局長
成 員: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西安城投集團分管負責同志;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分管負責同志。
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主任由市生態環境局分管負責同志兼任。
(二)工作職責
各單位在工作小組統一領導下,加強信息溝通和協調配合,妥善管理和處置醫療廢物,防止疫情傳播。
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綜合研判管轄區域疫情發展趨勢,統籌協調醫療廢物收集、貯存、運輸、處置等工作,保障所需的車輛、場地、處置設施和防護物資,組織所屬相關部門開展醫療廢物應急收運、處置等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牽頭組織本方案的實施;對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對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配合相關單位開展必要的疫病防治和安全防護培訓,確保收運處置全過程符合疫病防治及衛生防護要求。
市城管局:負責協調固定車輛,選定我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保障應急情況下醫療廢物的運輸和處置。在行業主管部門指導下,協調收運處置單位落實衛生防疫和環境保護相關要求。
市交通局:負責應急處置所需物資、裝備、器材等運力不足時的運輸保障;對參與應急處置醫療廢物運輸的車輛提供道路運輸許可保障。
市公安局:負責應急交通管理,保障運送應急處置物資、裝備、器材以及開展應急處置醫療廢物運輸車輛的優先通行;對阻礙應急處置,造成嚴重危害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查處。
市財政局:負責經工作小組認定的應由公共財政負擔的必要經費保障。
西安城投集團:負責組建應急醫療廢物運輸車隊,并按照市政府(或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開展應急醫療廢物轉運工作。
三、響應機制
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負責全市醫療廢物的收運及處置,并通過建設應急處置設施、購置處置設備提升應急運輸及處置能力。
當我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于滿負荷運轉狀態,應急運輸、處置能力全面飽和,或發生收運處置人員感染、大面積人員檢測、隔離點激增、疫情爆發或反復、處置設施設備故障等特殊情況,無法有效保障我市醫療廢物規范收運處置時,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一)運力滿負荷響應。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優先保障全市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的收運和處置;西安城投集團和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根據各自工作職責,協調運輸車輛,保障全市各類隔離點、采樣(檢測)點(站)等醫療廢物及納入醫療廢物管理的垃圾的收運,并直送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
(二)處置能力滿負荷響應。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優先保障全市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的收運和處置,西安城投集團和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根據各自工作職責,協調運輸車輛,保障全市各類隔離點、采樣(檢測)點(站)等醫療廢物及納入醫療廢物管理的垃圾的收運,并直送選定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處置;當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無法保障全市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的收運和處置時,優先收運和處置定點醫院、發熱門診及集中救治點(公衛中心)醫療廢物,西安城投集團和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根據各自工作職責,協調運輸車輛,保障全市其他醫院及各類隔離點、采樣(檢測)點(站)等醫療廢物及納入醫療廢物管理的垃圾的收運,并直送選定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處置。
四、應急準備
(一)綜合分析研判。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密切關注全市醫療廢物產生量(收運量),定期分析我市醫療廢物處置能力;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應根據管轄區域疫情發展狀況,合理設置各類隔離點、采樣(檢測)點(站),并組織相關部門研究確定醫療廢物轉運方式,提升醫療廢物轉運效率。
(二)開展人員培訓。市城管局牽頭,西安城投集團參與,市衛生健康委配合,指導應急處置單位加強對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輸、貯存和處置等工作的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培訓。培訓內容包括衛生防疫、人員防護、醫療廢物識別、醫療廢物分類包裝、緊急處理以及突發疫情的傳染特性和防治措施等。
(三)確定收運范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組織所屬衛生健康、生態環境、城管、交通等部門,根據市城管局確定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按照就近處置的原則,合理確定醫療廢物收運范圍〔醫療機構、各類隔離點、采樣(檢測)點(站)等〕,并確定行車路線及收運時間。
(四)設施設備準備。應急處置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應根據應急處置需求,購置和存貯個人防護、消毒藥品和器具,配備專用收集、上料和專人專用消毒工具;確定應急處置生產線,設立專用卸料口、貯存區(點)、隔離區,并張貼明顯標識,確定專人管理;根據實際處置需要,做好設施設備改造準備。
五、組織實施
(一)收集。由醫療機構、各類隔離點對所產生的醫療廢物進行分類收集并采取消毒措施,按照《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技術規范(試行)》的有關規定強化包裝并密封后,再裝入周轉箱(桶),嚴禁疫情醫療廢物與一般醫療廢物和生活垃圾混放、混裝;嚴格按照《醫療廢物專用包裝袋、容器和警示標志標準》選用包裝物,裝車時不得壓縮,避免造成包裝物破損,并印刷或粘貼相應標識。
(二)轉運。運輸醫療廢物應固定轉運車輛,疫情醫療廢物不得與其他醫療廢物混裝、混運,轉運時應落實聯單制度,并建立相關臺賬;轉運過程應采取專人、專車、專線,運輸路線盡量避開人口密集地區,運輸時間應避開上下班高峰期,于48小時內轉運至處置場所。運輸車輛每次卸載完畢,應按照衛生健康部門要求的方法和頻次進行消毒。
(三)暫存。運抵處置場所的醫療廢物應盡可能做到隨到隨處置,當處置場所醫療廢物暫存溫度≥5℃時,醫療廢物暫存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當醫療廢物暫存溫度<5℃時,醫療廢物暫存時間不得超過72小時;疫情醫療廢物在應急處置單位的暫存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應急處置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內必須設置醫療廢物處置隔離區,隔離區應有明顯標識,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應急處置單位隔離區必須由專人負責,按照衛生健康部門要求的方法和頻次對墻壁、地面、物體表面進行噴灑或消毒。
(四)處置。醫療廢物處置單位應優先收集和處置新冠肺炎患者產生的醫療廢物;各級城管部門、生態環境部門督促應急處置單位優先收集和處置醫療廢物及納入醫療廢物管理的垃圾,運抵處置場所的醫療廢物應盡可能做到隨到隨處置。應急處置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應盡量固定卸料口,設置隔離區并張貼明顯標志標識,禁止人員進入。醫療廢物的投加速率原則上控制在生活垃圾5%以內,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調整。應急處置單位隔離區必須由專人負責,按照衛生健康部門要求的方法和頻次每日定期對醫療廢物進場道路、運輸車輛、卸料區域和接觸醫療廢物的設備設施進行消毒處理。
(五)防護管理。醫療廢物收集、運輸、貯存、處置管理及操作人員應盡量固定,作業中要按照衛生健康部門有關要求,全過程實施二級防護措施,每日作業前后應進行體溫檢測,每日作業完成后應加強對相關設施的消毒,如遇身體不適應立即報告并盡快就診,確保人身安全。如有條件,可安排醫療廢物收集、運輸、貯存、處置一線操作人員集中居住。
(六)協同措施。市生態環境局與市衛生健康委、市城管局、西安城投集團要建立信息通報與反饋機制,每日由市衛生健康委向市生態環境局通報醫療廢物產生量及應急處置收運量有關信息,市生態環境局向市衛生健康委反饋每日處置單位醫療廢物收運量及處置量有關信息,西安城投集團向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委反饋應急處置醫療廢物收運量,市城管局向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委反饋應急處置醫療廢物收運量和處置量有關信息。
市交通局負責在應急處置所需物資、裝備、器材等緊急情況下無運力調運時,協調組織社會經營性車輛參與運輸;在道路執法過程中對持有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疫情防控指揮部開具的相關證明,或持有“陜西省危險廢物轉移聯單(醫療廢物專用)”等相關憑證的車輛予以放行。
市公安局對保障運送應急處置物資、裝備、器材以及開展應急處置醫療廢物運輸等車輛給予道路交通保障,依據相關證明或憑證準予優先通行;對妨礙應急處置,造成傳染病傳播、環境污染或其他嚴重危害后果的單位或個人,依法依規予以處罰,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建立聯合監管機制,由市衛生健康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聯合對醫療廢物收集、暫存、運輸、處置進行執法監管,嚴厲打擊非法運輸、處置醫療廢物,以及倒賣、隨意傾倒醫療廢物等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及時移交市公安局,確保醫療廢物全過程符合規范要求。
六、保障措施
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對開展應急處置所需的防護裝備、消毒用品和器具,專用收集、上料和專人專用消毒工具,因應急處置所需要的車輛、場地、設施,以及進行設施設備改造維護、收運處置等工作進行保障,市級和區縣財政部門要依據有關政策進行核定,并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相應補助。
原標題: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醫療廢物應急處置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