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分工的意見發布,分12個方面44點。
意見指出,2021年生態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預期目標為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降低3%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繼續下降。
1、落實2021年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要求和主要預期目標
2、保持宏觀政策連續性穩定性可持續性,促進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
3、深入推進重點領域改革,更大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4、依靠創新推動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培育壯大新動能
5、堅持擴大內需這個戰略基點,充分挖掘國內市場潛力
6、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促進農業穩定發展和農民增收
7、實行高水平對外開放,促進外貿外資穩中提質
8、加強污染防治和生態建設,持續改善環境質量
9、切實增進民生福祉,不斷提高社會建設水平
10、全面加強政府自身建設
11、做好民族、宗教、僑務、國防工作
12、做好港澳臺、外交工作
其中第8點,分工安排如下:
一、深入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鞏固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成果,促進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二、強化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和聯防聯控,加強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北方地區清潔取暖率達到70%。(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能源局、中國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12月底前完成)
三、整治入河入海排污口和城市黑臭水體,提高城鎮生活污水收集和園區工業廢水處置能力,嚴格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四、繼續嚴禁洋垃圾入境。有序推進城鎮生活垃圾分類處置。推動快遞包裝綠色轉型。加強危險廢物醫療廢物收集處理。(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郵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五、研究制定生態保護補償條例。落實長江十年禁漁,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科學推進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持續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保護海洋生態環境,推進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讓我們生活的家園擁有更多碧水藍天。(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司法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水利部、國家林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六、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優化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大力發展新能源,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積極有序發展核電。擴大環境保護、節能節水等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范圍,促進新型節能環保技術、裝備和產品研發應用,培育壯大節能環保產業,推動資源節約高效利用。加快建設全國用能權、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完善能源消費雙控制度。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以實際行動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作出應有貢獻。(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外交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國家能源局、國家國防科工局、國家林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七、實施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專項政策,設立碳減排支持工具。(人民銀行牽頭,生態環境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6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
此外,在優化和落實減稅政策方面,意見表示延長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優惠等部分階段性政策執行期限,實施新的結構性減稅舉措;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到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所得稅。
【要求,4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
而對小微企業的扶持還不僅限于此,意見還表示:
要延續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加大再貸款再貼現支持普惠金融力度;
【要求3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
延長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政策,完善貸款風險分擔補償機制;
引導銀行擴大信用貸款、持續增加首貸戶,推廣隨借隨還貸款,使資金更多流向科技創新、綠色發展,更多流向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受疫情持續影響行業企業給予定向支持;
【要求6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
大型商業銀行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增長30%以上;
【要求12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
適當降低小微企業支付手續費;
【要求9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
鼓勵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地方對承租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
意見還提到,大力推行“互聯網+監管”,強化戰略科技力量(其中,中央本級基礎研究支出增長10.6%,續執行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75%政策,將制造業企業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要求4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
關于民生拓展需求,意見提到,增加停車場、充電樁、換電站等設施,加快建設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
關于擴大有效投資方面,意見重點提了“安排地方政府專項債券3.65萬億元”“中央預算內投資安排6100億元”,實施一批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工程項目的規劃。
提高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和質量,完善灌溉設施,強化耕地保護由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啟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由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鄉村振興局、財政部、生態環境部等分工負責,要求9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