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貴安新區生態環境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管理辦法》《生態環境部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2019年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等法律法規,我廳制定了《貴州省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2021年本)》(以下簡稱《目錄》),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予以公布實施。
一、《目錄》內除核與輻射項目外,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項目由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審批,編制報告表的項目,由市(州)生態環境部門審批。應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的涉密項目,由項目所屬行政區域的市(州)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線下備案管理。市(州)生態環境部門審批的輻射類建設項目,輻射安全許可證一并由市(州)生態環境部門辦理。
二、對涉及跨市(州)的公路、鐵路、水庫、水電站、輸油、輸氣管網、獨立公(鐵)路橋梁、隧道等建設項目,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由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審批。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的,由項目涉及市(州)的生態環境部門協商審批,原則上由項目主要所在地的市(州)生態環境部門負責主審。
三、對未列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可能產生較大環境影響或環境風險的新興產業項目,由省級生態環境部門確定其環評類別和審批權限,并報生態環境部備案。
四、貴安新區生態環境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權限按照黔環通〔2020〕38號執行。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黔環通〔2018〕145號即行廢止。
2021年1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貴州省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
一、水利
水庫:跨市(州)的建設項目;總庫容1000萬立方米以上且涉及環境敏感區項目。
引水工程:跨流域調水項目。
二、能源
水力發電:跨市(州)建設項目;單站總裝機容量5萬千瓦(含)以上;抽水蓄能電站。
火力發電(含熱電聯產):全部。
生物質發電: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污泥發電項目。
煤炭:國家規劃礦區內60萬噸及以上(含兼并重組)項目。
油氣開采:頁巖氣新區塊開發項目;年生產能力1億立方米及以上煤層氣開采項目。
三、運輸
鐵路:跨市(州)項目。
公路:跨市(州)項目。
樞紐:航電樞紐工程。
機場:飛行區擴建;通用機場。
城市軌道交通:全部。
四、原材料
石油加工:除生態環境部審批的精煉石油產品制造項目。
煤炭加工:煤化工(除生態環境部審批的項目)、煉焦。
黃金:采、選礦項目。
稀土:深加工項目。
觸媒生產及廢觸媒利用處置:全部。
五、冶煉
黑色金屬:冶煉(不含鐵合金制造)。
有色金屬:產生或排放汞、鉻、砷、鉛、鎘污染物的冶煉項目。
貴金屬:產生或排放汞、鉻、砷、鉛、鎘污染物的黃金、稀有金屬等冶煉項目。
鉛蓄電池、廢鉛蓄電池等項目:全部。
六、制造
汽車:符合國務院批準的《汽車產業發展政策》的汽車整車項目(位于設有表面處理中心工業園區的除外)。
醫藥:生物、生化類醫藥制品;化學藥品制造項目。
皮革、毛皮、羽毛(絨)制品:制革、毛皮鞣制項目。
造紙:除廢紙(或溶解漿)以外的紙漿、纖維漿等制造項目。
印染:全部。
電鍍:工業園區表面處理中心項目;無表面處理中心工業園區的電鍍項目。
水泥:全部。
七、治理
醫療廢物集中處置項目:焚燒類項目。
危險廢物:除暫存、轉運以外的利用及處置項目。
八、軍工等涉密項目
全部(軍工企業不涉密的民品項目除外)。
九、核與輻射
輸變電工程:220千伏及以上和涉及跨市(州)110千伏輸變電項目。
核技術應用:制備PET用放射性藥物;醫療使用Ⅰ類放射源;使用Ⅱ類、Ⅲ類放射源;生產、使用Ⅱ類射線裝置(除醫用項目);乙、丙級非密封放射性物質工作場所(醫療機構使用植入治療用放射性粒子源除外);在野外進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蹤試驗;以上項目改、擴建(不含在已許可場所增加不超出許可活動種類和范圍等級的核素或射線裝置)
鈾礦地質勘查及伴生放射性礦產開發利用項目: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