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0日,安徽省生態環境廳召開2020年第9次例行新聞發布會。
主題: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生態文明示范創建
一、
發布會稱,“今年以來,全省空氣質量達到監測記錄以來好水平”。
2020年1—10月,全省PM2.5平均濃度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5%;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為85.6%。
目前,安徽省已經按照“一廠一策”進行績效分級,評選出A級企業10家,B級企業44家,性企業3家。針對散煤治理、工業爐窯治理、重點涉氣污染源、散亂污企業清理、老舊車淘汰、油品質量抽檢、建筑工地揚塵、道路清掃、秸稈禁燒、餐飲油煙等主要工作,每月調度秋冬季攻堅措施進度。
抓核心重點施策:
1、揚塵管控,督促巡查施工工地“六個百分百”落實情況
2、秸稈禁燒,365天24小時全天候衛星遙感監測焚燒火點
3、“三個全覆蓋”連續超標的企業、散亂污企業、監督幫扶發現問題的企業等
4、移動源,隨機抽取9家企業檢查,對330余家機動車排放檢測機構實施“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
要求,確保全省至少670萬噸粗鋼產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夏季臭氧監督幫扶存在突出問題的企業完成整改;年底前35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基本淘汰,65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完成節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氣鍋爐基本完成低氮改造。
回顧《長三角地區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要求:
2020年12月底前,力爭60%左右產能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安徽省完成670萬噸粗鋼產能超低排放改造。
安徽省加大現有化工園區整治力度,推動實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工程。
2020年底前,安徽省完成城市建成區玻璃、陶瓷、磚瓦行業燃煤爐窯淘汰或清潔能源替代工作。
此外,方案還作了,2020年10-12月,長三角地區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45微克/立方米以內,2021年1-3月,控制在58微克/立方米以內;各城市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5噸/月·平方公里,其中,蘇北、皖北城市不得高于7噸/月·平方公里;每個城市至少布設1個VOCs自動監測點位等要求。
二、
安慶市太湖縣、池州市石臺縣、宣城市寧國市獲批第四批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蕪湖市灣沚區、六安市霍山縣被命名為第四批“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
截至目前,省生態環境廳評選命名了24個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市、區);1市10縣(市區)成功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4縣(市、區)被命名為“兩山”實踐創新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