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每年產生大量有機廢物,包括畜禽糞污約40億噸,秸稈約9億噸,濕垃圾1.5億噸等。然而,無論是溫室氣體減排下的沼氣工程還是精神文明層次下的垃圾分類,在大量沼渣沒能徹底解決出路之前,上述產業一定程度上都只是空中樓閣,其中制約沼渣出路困境的,又多有國家相關標準的身影。
當前各類沼渣作有機肥的標準中,如從沼渣定位角度來看,可簡單分為兩類:低附加值無害化出路和高附加值商品銷售路徑。本文即從這個角度出發,探討沼渣出路難題。
1. 低附加值出路的悖論:《畜禽糞便還田規范》
沼渣是有機廢物發酵后的固體產物,在作為有機肥原料時,主要存在兩方面的先天不足:
一方面,沼渣根據原料來源不同,其安全性和商品性較差。例如餐廚垃圾沼渣的雜質含量問題、鹽分問題,畜禽糞污的抗生素問題、重金屬問題等。
另一方面,沼渣的資源性較差。由于發酵過程中即消耗掉一部分有機質(約15%),同時沼渣沼液的固液分離過程中又流失了部分營養物質,從而導致沼渣作有機肥,存在先天的不足。
基于此,沼渣首先考慮的自然是尋找一種出路。因而,以畜禽糞污沼渣為代表,國家先后出臺了《畜禽糞便還田技術規范》(GB/T 25246-2010)和《畜禽糞便無害化處理技術規范》(GB/T 36195-2018),探索了以尋求出路為主要方向的標準。
在這兩套規范中,均沒有對糞便堆肥做商品化指標的規范約束,僅對產物的蛔蟲卵等作了無害化的要求,換句話說,不求糞便帶來多大好處,只要不要引來什么次生危害即阿彌陀佛。同時,為了更好的控制無害化指標,《規范》還對堆肥過程提出了過程控制,包括堆體溫度維持50℃以上的時間不少于7天。

但經過這么些年的嘗試,沼渣出路仍是一個大難題。今年6月農業農村部及環境部發布《關于進一步明確畜禽糞污還田利用要求強化養殖污染監管的通知》,進一步強調了對配套土地充足的養殖場戶,糞污經無害化處理后還田利用具體要求及限量應符合《畜禽糞便無害化處理技術規范》(GB/T 36195)和《畜禽糞便還田技術規范》(GB/T 25246)。
可見,對于產量大,價值低的沼渣,尋求基本出路仍是一個基本方向。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一開始就降低產物品質門檻,以尋找出路為主要目標,沼渣產物反而會陷入一個低附加值出路的怪圈:即越是低附加值,越是純碎追求無害化出路,越是沒有出路(本身附加值低的商品銷售半徑就小)。因此,沼渣要么尋找高附加值的出路,要么探索自己的特色,作為特色單獨品類產品出售。
2. 高附加值有機肥的艱難嘗試
如果回看數年前餐廚垃圾的項目方案,我們基本都能清一色看到沼渣作為商品有機肥銷售的這一美好愿景路徑,但現實是殘酷的。這背后,有市場的問題,也有標準的問題。
2.1. 《有機肥料》(NY 525):指標單一,不契合
2012年農業部發布《有機肥料》(NY 525-2012),成為了商品有機肥執行至今的主要標準。
標準首先從定義上明確了有機肥料是指主要來源于植物和(或)動物,經過發酵腐熟的含碳有機物料。從定義源頭上,并未明確帶有一定來源敏感的原料,這就為后來諸如餐廚垃圾等來源的沼渣做有機肥困境埋下了一個伏筆。
其次,在技術指標及限量指標方面,標準主要針對有機質及總養分的含量提出來指標要求。

而基于沼渣先天的不足,企業不得不通過一些擦邊球手段向現有標準靠近。例如為了滿足有機肥標準中提及的氮磷鉀總養分質量分數≥5%,有機肥企業會添加少量化肥。這個問題倒不大,畢竟添加后也人畜無害,且成本不高,操作起來也簡單。
但有機質含量卻是一個大問題。按照標準,有機質含量要超過45%,沼渣本身肯定難以不到。同時,由于相關標準僅要求的有機質的量,沒有對有機質的質提出相關指標約束(有機質是個籠統概念,有機質是否腐熟、可水溶有機質含量多少均未能體現),部分不良企業甚至直接添加褐煤等作為有機質,這跟數年前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簡直就是一個套路!
而農業部同一批次發布的《生物有機肥》,除了增加有效活菌數(cfu)這一指標,基本照搬了《有機肥料》(NY 525-2012)標準。

2.2. 《商品有機肥料》:首次修訂帶來的轉機
好在今年7月,根據農業農村部農業行業標準制修訂項目要求,全國農技推廣中心組織發布了《商品有機肥料NY 525(征求意見稿)》,這是12年發布以來的首次修訂,主要變化包括:

1)《標準》首次提出了原料按目錄分類管理機制,包括適用類、禁用類、評估類,其中評估類原料需經過安全性評價后才能用于商品有機肥料生產。傳統來源敏感原料,如餐廚垃圾、中藥渣等,則首次明確可納入到商品有機肥原料體系,可以說是正式披上了黃馬褂。


2)《標準》首次對有機質的質量作了指標要求,增加了種子發芽指數(GI)和雜草種子活性的技術指標要求,從而一定程度避免了有機肥版三聚氰胺丑聞的現象。
3)將雜志含量從無雜志明確為機械雜質含量≤1%;
4)遺憾的是,盡管新標準納入了眾多來源的原料,但針對有機肥的有機質含量依然沒能考慮沼渣的低有機質含量這一客觀情況。盡管表面上,有機質含量從45%降低到了30%,但同時在分析方法中,去掉了乘數1.5,因此有機質含量本質上并未有任何程度的降低。

此外,標準還新增了重金屬銅的限量指標,同時重金屬元素鉛的限量指標上浮到100;
整體而言,新標準征求意見稿從政策上為餐廚垃圾等沼渣制肥開了一個口子,從技術指標上做了一些優化,但與沼渣制肥的客觀背景仍有一定距離。
2.3. 《沼肥NY-T 2596》:考慮沼渣實際,但不能做商用
事實上,國家其實也有考慮了沼渣制肥客觀背景的標準。
2014年全國沼氣標準化委員會發布《沼肥NY-T 2596-2014》,正式提出了沼肥的概念:以農業有機物經厭氧消化產生的沼渣沼液為載體,加工成的肥料。
標準在傳統畜禽糞污無害化指標基礎之上,借鑒了525有機肥標準的資源化技術指標,同時考慮了沼渣有機質較低的客觀情況,將沼肥的有機質降低到30%。


但由于《沼肥》不能作為商用標準,無法申請肥料登記證。因此,盡管做了嘗試,沼肥還是只能按照畜禽糞污還田標準還田利用,無法作為商品流通市場,可以說是非常遺憾。
2.4. 《有機-無機復混肥料GB18877》:一條可能的折中選擇
在《沼肥》標準無法商用的背景下,2009年質檢總局出臺了《GB18877有機-無機復混肥料》似乎成為了一條折中選擇。
一方面,采用復混肥標準避免了有機質含量的難題(I型復混肥有機質含量≥20%),另一方面,沼渣產生企業也可以借用傳統化肥企業的生產工藝及品牌,實現復混肥的生產及銷售。

然而,由于傳統沼渣尤其是餐廚垃圾的沼渣品質較差,雜質較多,復混肥企業更傾向于品質較高的有機原料,因而沼渣銷路非常有限。好在伴隨垃圾分類強勢推廣及預處理技術的提高,沼渣雜質含量有望極大改善。
綜上可見,沼渣在有機肥高附加值利用上,一方面現有標準較高,沼渣通過擦邊球方式乃至違法手段拼湊出來的沼渣有機肥,不僅增加了企業生產成本,更是犧牲了沼渣有機肥的品質,另一方面,市場現有大把優質有機肥原料來源,如2020版《商品有機肥料》征求意見稿中列出的適用類原料所示,沼渣這種還需通過添加輔料等PS美顏手段才能達標的有機肥市場自然就難以打開。

3. 走自己的特色之路,真正實現產業可持續發展
于是,在低值出路難覓,高值利用無果的背景下,探尋一條適合沼渣特色的標準,挖掘沼渣的潛在優勢則成為了一種值得嘗試的方法。
3.1. 建立沼渣有機肥標準
今年8月,中國產業發展促進會生物質能產業分會召開了“沼渣、沼液有機肥團體標準”編制啟動會,嘗試建立一套適合沼渣制肥的標準,讓沼渣肥與其他有機肥處于同一起跑線,保障所有肥料產品處于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新標準》提出了一些新的理念和原則,包括:
原料控制:針對不同原料來源的沼渣,提出不同的產品質量控制標準。
過程控制:過程描述要具體而明確,例如高溫堆肥超過7天。
終端產品控制貼近實際:承認有機質含量及氮磷鉀營養物質較低的現實,提出有益物質分等級,有害物質控數量。在發芽指數的基礎上,提出更全面的腐熟度衡量指標。考慮是否標出氮磷鉀指標,降低有機質含量等。
終端產品的差異化優勢挖掘:嚴格的說,沼肥≠有機肥≠生物肥,因此挖掘沼渣自身作為土壤調理劑或有機肥的優勢,包括腐殖酸(當然腐殖酸對于土壤和作物的促進作用也不宜一味地夸大)、碳氮比等差異化優勢,實現產品的錯位競爭。
此外,要想打通沼渣制肥的銷售通道,還需注重產品的商品屬性,嚴格雜質含量,考慮用戶習慣(確定產品形態為粉狀或顆粒狀)等因素。
3.2. 建立質量保證體系:來自德國的經驗
當然,要想打通整個沼渣銷售通路,光靠質量標準也是不夠的。在這方面,歐洲厭氧大國的德國經驗則特別值得我們參考借鑒。
據德國聯邦環境署17年發布的《堆肥產品和沼渣的質量保證—德國經驗》(中文版由德國合作機構GIZ編譯),德國從20世紀80年代就開始了垃圾分類,并生產堆肥產品,然而堆肥產品的接受度很低。為了提高堆肥產品的質量,提高其接受度,并終提高其適銷性,堆肥廠經營者于1989年成立了獨立于國家的質量保證機構BGK。自2015年以來,《循環經濟法》要求分類收集生物廢棄物,通過堆肥或厭氧消化對生物廢棄物進行有效回收得以實現。

如今,BGK 是負責對經認證堆肥或厭氧消化處理廠生產的堆肥產品和沼渣提供質量保證的機構。認證標準由德國國家標準制定機構—RAL確定(1999年制定堆肥產品質量標準,2000年制定沼渣質量標準,我國沼渣等相關標準也可參考借鑒),由BGK實施,并授予合格產品相應的RAL質量認證標志。除此之外,BGK還向其會員提供咨詢、公共關系和推進研發的服務。為了根據要求審查堆肥產品和沼渣的質量,BGK 認證并批準了獨立的采樣機構和實驗室。因此,BGK為采樣機構和實驗室建立了認證程序。

事實證明,具有高質量標準和可靠監測的質量保證體系可以提高堆肥產品和沼渣的質量,由此可以提高它們的適銷性。
以上。
期待沼渣產業鏈早日打通,真正實現有機廢物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原標題:標準難題下的沼渣出路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