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發布《湖南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全文如下:
湖南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
為切實做好我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根據生態環境部等4部委聯合印發的《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環大氣(2019)56號)和《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湘政發(2018)1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工作目標。到2020年,全省建立相對完善的工業爐窯管理清單,加快制訂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地方標準,完善我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管理體系,推進工業爐窯全面達標排放,全省工業爐窯裝備和污染治理水平明顯提高;到2022年,按照新發布的地方標準完成重點行業工業爐窯主要大氣污染物提標改造,實現工業行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等污染物排放量進一步下降,促進鋼鐵、建材等重點,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和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指標要求。工業爐窯包括熔煉爐、熔化爐、焙(搬)燒爐(窯)、加熱爐、熱處理爐、干燥爐(窯)、焦爐、煤氣發生爐等八類,廣泛應用于鋼鐵、焦化、有色、建村、石化、化工、機械制造等行業。大氣污染物有組織排放和無組織排放滿足以下要求:
1.有組織排放控制要求。已有行業排放標準的工業爐窯,嚴格按行業排放標準執行,已發放排污許可證的,應嚴格執行排污許可要求。暫未制訂行業排放…的工業爐窯,待地方標準出臺后執行,現階段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以及常德市、岳陽市、益陽市等傳輸通道城市按照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實施改造,其中,日用玻璃、玻璃棉行業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不高于400毫克/立方米,水泥生產企業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不高于100毫克/立方米,鑄造行業燒結、高爐工序污染排放控制按照鋼鐵行業相關標準要求執行(工業爐窯分行業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見附件1)。
2.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嚴格控制工業爐窯生產過程及相關物料儲存、輸送等無組織排放,在保障生產安全的前提下,釆取密閉、封閉等有效措施,有效提高廢氣收集率,產塵點及車間不得有可見煙粉塵外逸。生產工藝產塵點(裝置)應釆取密閉、封閉或設置集氣罩等措施。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塵灰、脫硫灰等粉狀物料應密閉或封閉儲存,釆用密閉皮帶、封閉通廊、管狀帶式輸送機或密閉車廂、真空罐車、氣力輸送等方式輸送。粒狀、塊狀物料應釆用入棚入倉或建設防風抑塵網等方式進行儲存,粒狀物料釆用密閉、封閉等方式輸送。物料輸送過程中產塵點應采取有效抑塵措施(工業爐窯分行業主要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濃度限值見附件2)。
二、工作措施
(一)提升產業高質量發展水平。嚴格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新建涉及工業爐窯的建設項目,原則上要入園區,配套建設高效環保治理設施。嚴格控制涉工業爐窯建設項目,嚴格執行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f后產能和不達標工業爐窯淘汰力度,分行業清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
(2019年)淘汰類工業爐窯。對熱效率低下、敞開未封閉,裝備簡易落后、自動化程度低,無組織排放突出,以及無治理設施或治理設施工藝落后等嚴重污染環境的工業爐窯,依法責令停業關閉。
(二)加快燃料清潔低碳化替代。對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為燃料的工業爐窯,加快使用清潔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廠余熱、電力熱力、集中供熱等替代。加大煤氣發生爐淘汰力度,原則上禁止新建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園區現有企業統一建設的清潔煤制氣中心除外),集中使用煤氣發生爐的工業園區,暫不具備改用天然氣條件的,原則上應建設統一的清潔煤制氣中心。
(三)分行業實施污染深度治理。
1.鋼鐵行業。4家長流程鋼鐵企業按照《湖南省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方案》(湘環為2019121號)要求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其他企業的回轉窯、燒結機應配備高效除塵、脫硫設施。
2.鐵合金行業。回轉窯、燒結機應配備高效除塵、脫硫設施;全封閉礦熱爐、鎰鐵高爐及富鎰渣高爐應設置煤氣凈化系統,對煤氣進行回收利用;半封閉礦熱爐、精煉爐、中頻感應爐應配備高效除塵設施。
3.有色金屬行業。有色金屬行業落煉爐等工業爐窯應配備高效除塵、脫硫、脫硝設施;環境煙氣應全部收集,配備高效除塵設施;鉛、鋅、銅、鍥、錫等行業配備兩轉兩吸制酸工藝,制酸尾氣二氧化硫排放不達標的配備脫硫設施。
4.水泥行業。水泥熟料窯應配備低氮燃燒器,采用分級燃燒等技術,窯頭配備高效除塵設施,窯尾配備高效除塵和脫硝設施,窯尾廢氣二氧化硫不能達標排放的應配備脫硫設施,推進實施氮氧化物深度治理。
5.磚瓦行業。以煤、煤砰石、柴油等為燃料的燒結磚瓦窯應配備高效除塵、高效脫硫設施;以生物質、-氣等為燃料的燒結磚瓦窯配備除塵設施。
6.陶瓷行業。以煤(含煤氣)、石油焦、重油等為燃料的爐窯應配備除塵、高效脫硫設施;。然氣為燃料的爐窯廢氣顆粒物不能達標排放的配備除塵設施。噴霧干燥塔應配備高效除塵、高效脫硫和脫硝設施。
7.玻璃行業。平板玻璃行業全面禁止摻燒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池窯應配備高效除塵、高效脫硫和脫硝設施,應取消脫硫、脫硝煙氣旁路或設置備用脫硫、脫硝設施。
日用玻璃行業熔窯(全電熔窯和冬氧燃燒熔窯除外)均應配備脫硝設施;以煤、石油焦、重油等為燃料的塚窯應配備除塵和高效脫硫設施,以天然氣為燃料的熔窯廢氣顆粒物、二氧化硫不能達標排放的應配備除塵、脫硫設施。
8.石灰行業。石灰行業石灰窯應配備高效除塵設施,二氧化硫不能達標排放的應配備脫硫設施。耐火材料行業超高溫豎窯、回轉窯應配備高效除塵設施,其他耐火材料窯應配備除塵設施;以煤(含煤氣)、重油等為燃料以及使用含硫粘結劑的,應配備高效脫硫設施;超高溫豎窯、回轉窯、高溫隧道窯應配備脫硝設施。
9.無機化學行業。釘眼行業硫幽回收「高效脫硫設施;固定床間歇式煤氣化爐應配備高效吹風氣余熱回收或三廢混燃系統,配備高效除塵、高效脫硫、高效脫硝設施;以天然氣為原料的一段轉化爐應配備低氮燃燒、脫硝等設施;造粒塔應配套高效除塵設施;以煤為燃料的干燥窯應配備除塵、脫硫設施。其他化工行業燃燒窯、焙燒窯應配備高效除塵、高效脫硫設施;氮氧化物排放不達標的,應配備脫硝設施。
10.其它行業。加快推動鑄造(10噸/小時及以下)、巖棉等行業沖天爐改為電爐,沖天爐應配備高效除塵和脫硫設施,中頻感應電爐應配備高效除塵設施。
加大煤氣發生爐VOCs治理力度,酚水系統應封閉,產生的度氣應收集處理,鼓勵送至煤氣發生爐鼓風機入口進行再利用;酚水應送至煤氣發生爐處置,或回收酚、氨后深度處理,或送至水煤漿進行焚燒等。禁止含酚廢水直接作為煤氣水封水、沖渣水。氮肥等行業釆用固定床間歇式煤氣化爐的,加快推進煤氣冷卻由直接水洗改為問接冷卻;其他區域采用直接水洗冷卻方式的,造氣循環水集輸、儲存、處理系統應。手"虧,收集"氣送至三廢爐處理。吹風氣、馳放氣應全部收集利用。
(四)建立工業爐窯管理臺賬。各地要結合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開展工業爐窯拉網式排查,2020年8月底前分行業按照“一窯一檔”要求建立詳細完善的工業爐窯管理清單,全面掌握工業爐窯使用燃料和原料、污染防治設施配套建設、標準限值、污染物排放情況等基本信息,實施清單化管理,明確治理要求和時間期限,扎實推進工業爐窯治理。
(五)開展工業園區和產業集群綜合整治。加大涉工業爐窯類工業園區和產業集群的綜合整治力度,結合“三線一單”、規劃環評等要求,進一步梳理確定園區和產業發展定位、規模及結構等。制定綜合整治方案,對標先進企業,從生產工藝、產能規模、燃料類型、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提升產業發展質量和環保治理水平。按照統一標準、統一時間表的要求,同步推進區域環境綜合整治和企業升級改造。加強工業園區能源替代利用與資源共享,積極推廣集中供汽供熱或建設清潔低碳能源中,替代工業爐窯燃料用煤;充分利用園區內工L余熱、焦爐煤氣等清潔低碳能源,加強分質與梯級利用,提髙能源利用效率,促進形成清潔低碳高效產業鏈。
(六)建立健全監測監控體系。加強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體系建設,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督促企業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已發放排污許可證的行業嚴格按照排污許可管理規定安裝和。運斤自動監控設施,具備條件的企業,應通過分布式控制系統(DCS)等,自動連續記錄工業爐窯環保設施運行及相關生產過程主要參數,推進焦爐爐體等關鍵環節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強化監測數據質量控制,自動監控設施應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聯網,加強自動監控設施運營維護,數據傳輸有效率達到90%以上。
(七)實施差異化管理。按照排污許可管理名錄規定按期完成涉工業爐窯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開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工作,加大依證監管執法和處罰力度,確保排污單位落實持證排污、按證排污的環境管理主體責任。實施差異化管理,樹立,引導產業轉型升級,在重污染天氣應對、環境執法檢查、經濟政策制定等方面,對標桿企業予以支持,對治污設施簡易、無組織排放管控不力的企業,加大聯合懲戒力度。
(八)強化重污染天氣應對。各地應將涉三業爐窯企業全面納入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做到全覆蓋。針對工業爐窯等主要排放工序,釆取切實有效的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具體生產線和設備。根據污染排放纟責效水平,實行差異化應急減排和錯峰生產管理,防止簡單粗暴“一刀切”停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生態環境斤、省炭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共同組織實施本方案,各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強對地方工作指導,及時協調解決推進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各地要按照打贏藍天保衛戰總體部署,把開展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依法行政,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做好監督和管理工作;提前謀劃,細化任久分工,在大氣污染防治年度實施方案中明確工業爐窯綜合治理年度重點項目,并報省主管部門備案。
(二)嚴格評價管理。各地要加強日常監督和執法檢查,嚴格排污許可管理,對不達標企業、未按證排污企業,嚴格依法依規進行處罰。省生態環境廳會同有關大氣污染綜合治理調度管理機制,各地要按規定及時提交管理臺賬。每年12月底前,各市(州)生態環境局會同相關部門將本地區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進展情況及主要做法報送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
(三)完善經濟政策。各地可采取“以獎代補、以獎促治"等方式,重點行業工業爐窯治理的政策和資金支持。建立完善依效付費機制,多措并舉治理低價中標亂象。如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依法依規將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公司和運維機構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納入湖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通過“信用湖南”等網站定期向社會公布;依法依規對失信企業在行政審批、資質認定、銀行貸款、上市融資、政府招投標、政府榮譽評定等方面予以限制。
(四)嚴格監督執法。各地要開展工業爐窯專項執法行動,加強日常監督和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對不達標、未按證排污的|綜合運用按日。連續汁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等手段,依法嚴格處罰,并定期向社會通報。嚴厲打擊弄虛作假、擅自停運環保設施等嚴重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強化主體責任。企業是工業爐窯大氣污染治理的責任主體,須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制定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實施計劃,確保按期完成改造任務。加大資金扱,加快裝備升級和燃料清潔化替代,實施污染深度治理加強人員技術培訓,健全內部環保考核管理機制,確保污染防治設施長期穩定運行。及時公布自行監測和污染物排放數據、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氣應對、環保違法處罰及整改等信忌,推動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國有企業和要發揮表率作用,引導行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
(六)加強技術支持。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環保公司等合作,創新節能減排技術。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引導樹立,助推行業健康發展。鼓勵行業協會等搭建工業爐窯污染治理交流甲臺,促進成熟先4技術推廣應用。
(七)加強宣傳引導。工業爐窯涉及行業多、領域廣,各地要營造有利于開展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的良好輿論氛圍,增強企業開展工業爐窯污染治理的責任感和榮譽感。各級有關部門要積極跟蹤相關輿情動態,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對做得好的地方和企業,積極組織新聞媒體加強宣傳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