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現在生態環境的管理、生態環境的治理就像一座大廈,這座大廈,你要讓它屹立不倒,關鍵的是中間這個柱子一定要堅實可靠,而我們的監測就是這個大柱子。如果這個大柱子撐不住,這個大廈就撐不住,它一定會倒塌。”
上面這段話,是生態環境部部長李干杰此前回答記者提問時說的。他強調,環境監測數據的質量也是我們環保工作的生命線,不能出毛病,不能有問題。
為了確保環境監測質量這根“柱子”不出問題,生態環境部大力推進監測網絡建設,著力解決環境監測質量的真實、準確、可靠的問題,已經取得了顯著成效。地方層面,同樣也在不斷摸索前進。
2020年5月1日,全國首部生態環境監測地方性法規——《江蘇省生態環境監測條例》將正式啟動實施。該條例的出臺對生態環境監測的穩步推進意義重大。具體體現在,它從制度上固化了江蘇省生態環境監測的改革成果和實踐經驗,規范環境監測活動、保障監測數據“真、準、全”。
條例具有一系列鮮明的特點,比如拓展和延伸了環境監測的定義和內涵、明確了環境部門對環境監測統一監督管理的權限、強化環境監測機構能力建設、確定自動監測數據在環境執法中的法律地位……
其中頗為引人注意的是“加大對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和人員弄虛作假的查處力度”。條例規定實行“雙罰制”,什么是雙罰制?
即對環境監測機構和人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出具虛假監測報告的,除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外,還將對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依法應當撤銷資質認定證書的,資質認定主管部門應當予以撤銷。
本文之所以選擇江蘇的例子,其在疫情防治期間的環境監測行動也是部分原因。據悉,生態環境部印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監測方案》后,江蘇省第一時間研究起草了《關于做好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生態環境應急監測工作的通知》《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生態環境現場監測防護工作要求(試行)》,并經江蘇省生態環境廳正式印發。
江蘇省監測中心還啟動省疫情防控期間環境應急監測工作,充分發揮國控點空氣自動站、地表水自動站、飲用水源地監測數據應急預警作用,開展了環境質量應急監測并編制應急監測信息報告,每日報送總站……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措施,獲得了一致好評。
言歸正傳,按照生態環境部的說法,針對環境數據造假問題,必須讓其做到不敢。發現問題立馬查處、嚴肅查處,并且不是一般的追責問責,不是蜻蜓點水。
不知道大家發現沒有,為了做到這個“不敢”,1月份召開的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李干杰部長明確表示,借助刑法修改的契機,推動環境監測數據造假等違法行為入刑。
李干杰部長還放出了狠話:“勿謂言之不預,只要干了,一定會送相關人員進去。環境監測數據是我們的‘鍋’,你砸我的‘鍋’,我就砸你的‘鍋’。”
根據我們了解,為了從體制機制上有效阻止了地方保護主義不當干預,實現“誰考核、誰監測”,保證環境監測數據的“真、準、全”,目前國家空氣環境質量監測事權已全面完成上收。此外,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事權也已實現全面上收。
我們相信,在國家層面大力扶持下,以及江蘇等多地的積極探索,環境監測這個頂梁柱、這條生命線一定會切切實實發布會應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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