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忻州印發《忻州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全文如下:
忻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忻州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
忻氣防辦發〔2019〕42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忻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五臺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忻州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已經市政府審核,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附件:忻州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
忻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2019年11月6日
附件
忻州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
秋冬季是我市大氣污染防治的關鍵時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攻堅行動成效直接影響到2020年全市打贏藍天保衛戰目標任務的實現。為扎實有效推進我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以更大的決心、更大的力度和更硬的措施抵消秋冬季不利氣象條件帶來的負面影響,堅決打贏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戰,根據《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關于印發<晉北區域(大同、朔州、忻州)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任務清單>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主要目標:穩中求進,全面完成我市秋冬季環境空氣質量的改善目標,協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秋冬季期間(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忻州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同比減少10.5%(1天),各縣(市、區)圓滿完成2019-2020年秋冬季空氣質量改善目標。
基本思路:緊緊圍繞“調產、控煤、治企、管車、抑塵”的工作思路,堅持標本兼治,突出重點難點,積極有效推進散煤治理,“散亂污”企業、工業無組織排放、工業企業和在用鍋爐綜合治理,強化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和產業集群綜合整治、揚塵污染管控和機動車污染防治,加強區域應急聯動,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堅持綜合施策,強化部門聯動,推進精準治污,因地制宜實施“一縣一策”“一廠一策”。加強壓力傳導,實行量化問責,完善監管機制,層層壓實責任。
二、主要任務
(一)調整優化產業結構。
1.加快產業結構調整。2019年12月底前,保德縣完成陽泉煤業集團五鑫煤業有限公司化解煤炭產能150萬噸任務。忻府區要加快推進山西繁榮富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搬遷改造任務。(牽頭單位:市能源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工信局,責任單位:保德縣、忻府區人民政府)
2.嚴格治理“散亂污”企業。持續開展“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定期開展排查整治工作。創新監管方式,充分運用電網公司專用變壓器電量數據以及衛星遙感、無人機等技術,扎實開展“散亂污”企業排查及監管工作。進一步夯實網格化管理,落實鄉鎮街道屬地管理責任,以農村、城鄉結合部、行政區域交界等區域為重點,強化多部門聯動,堅決打擊遏制“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異地轉移等反彈現象。對于提升改造類企業,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對標先進企業實施深度治理,由相關部門會審簽字后方可投入運行。要求所有企業掛牌生產、開門生產。(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能源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管理局等,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3.加強排污許可管理。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要求,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人造板、家具等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深入開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工作,核發一個行業,清理一個行業,做到排污許可證應發盡發,終將所有固定污染源全部納入生態環境管理。加大依證監管和執法處罰力度,清理無證排污單位,依法依規責令停產停業;對未按期完成整改要求的,嚴厲查處無證排污行為;對按期完成整改要求的,督促企業按證排污。(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4.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2019年9月底前,繁峙、代縣和五臺要完成當地鋼鐵聯合企業、有燒結(球團)或高爐的鑄造、獨立球團企業無組織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進有組織超低排放改造。2019年11月底前,完成現場檢查,對逾期未完成改造的企業實施停產治理。(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繁峙縣、五臺縣、代縣人民政府)
5.加強工業爐窯和工業無組織排放治理。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則,全面提升相關產業總體發展水平。各縣(市、區)要結合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系統建立工業爐窯管理清單,并制定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確定分年度重點項目。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和不達標工業爐窯,實施燃料清潔低碳化替代。加快取締燃煤熱風爐,基本淘汰熱電聯產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加熱、烘干爐(窯)。2019年底前,全市淘汰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深入推進工業爐窯污染深度治理,全面加強有組織和無組織排放管控。全面加強工業無組織排放治理,嚴格控制工業爐窯生產工藝過程及相關物料儲存、輸送等環節無組織排放,制定洗煤廠無組織超低排放改造整治方案,按照取締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則,加快推進無組織治理工作。鼓勵水泥企業實施污染深度治理。對于已有行業排放標準的工業爐窯,嚴格執行行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相關規定;暫未制訂行業排放標準的工業爐窯,按照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進行改造,其中,日用玻璃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不高于400毫克/立方米。(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配合單位:市能源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6.提升VOCs治理水平。各縣(市、區)要加強對企業幫扶指導,對本地VOCs排放量較大的企業,組織編制“一廠一策”方案。按照省有關要求,加大源頭替代力度,大力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膠粘劑。按照“應收盡收、分質收集”的原則,強化無組織排放管控,提高廢氣收集率。密封點數量大于等于2000個的,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工作。2019年11月底前,各縣(市、區)開展一輪VOCs治理執法檢查,對不能穩定達到《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標準》以及相關行業排放標準要求的,督促企業限期整改。(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配合單位:市能源局、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忻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7.開展工業園區綜合整治。樹立,開展山西忻州煤化工循環經濟園區集中整治,同步推進園區環境綜合整治和企業升級改造。(牽頭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忻府區人民政府)
(二)加快調整能源結構。
8.有效推進清潔取暖。各縣(市、區)應按照2020年采暖期前平原地區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的任務要求,加快完成2019年度治理任務。按照“以氣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則,在保證溫暖過冬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合理確定改造技術路線,集中資源大力推進散煤治理。堅持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宜熱則熱,積極推廣太陽能光熱利用和集中式生物質利用,同步推動建筑節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障工程質量,嚴格安全監管。(牽頭單位:市能源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五臺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9.加強散煤管控。各縣(市、區)要采取綜合措施,加強監督檢查,防止已完成替代地區散煤復燒。對已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地區,縣(市、區)人民政府應依法劃定為禁煤區,采暖期前逐一落實清潔取暖設施到位情況,并同步開展散煤清理。能源部門要對暫未實施清潔取暖的地區,加強潔凈煤供應保障,市場監管部門同步開展打擊劣質煤銷售專項行動,加強對散煤經銷點和使用散煤的居民用戶煤炭質量進行全面抽檢,秋冬季期間每月抽檢覆蓋率達到10%,全年抽檢覆蓋率達到100%,確保行政區域內使用的散煤質量符合國家或地方標準要求。(牽頭單位:市能源局、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五臺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10.深入開展鍋爐綜合整治。依法依規加大燃煤小鍋爐(含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淘汰力度,加快農業大棚、畜禽舍燃煤設施淘汰。堅持因地制宜、多措并舉,優先利用熱電聯產等方式替代燃煤鍋爐。加快淘汰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確保2020年10月1日前,全市范圍內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基本淘汰。鍋爐淘汰方式包括拆除取締、清潔能源替代、煙道或煙囪物理切斷等。加大生物質鍋爐治理力度。2019年10月底前,各縣(市、區)結合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等,建立和完善生物質鍋爐管理臺賬。生物質鍋爐數量較多的縣(市、區)要制定綜合整治方案,開展專項整治。生物質鍋爐應采用專用鍋爐,配套旋風+布袋等高效除塵設施,禁止摻燒煤炭、垃圾、工業固體廢物等其他物料。積極推進城市建成區生物質鍋爐超低排放改造。按照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的標準,2020年10月1日前全部完成燃氣鍋爐低氮改造。(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五臺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三)積極調整運輸結構。
11.加快鐵路專用線建設。全面落實《山西省推進運輸結構調整實施方案》(晉政辦發〔2019〕30號)要求,2019年10月底前,市交通運輸部門牽頭對全市年貨運量150萬噸及以上的大型工礦企業和新建物流園區鐵路專用線建設情況、企業環評批復要求建設鐵路專用線落實情況等進行摸排,提出建設方案和工程進度表,加強對相關縣(市、區)工作指導,確保2020年基本完成。各縣(市、區)要因地制宜,根據本地貨物運輸特征,大力發展多式聯運;研究建設物流園區和專業物流基地,提高貨運組織效率。全面推進重點煤礦企業全部接入鐵路專用線,2020年完成。(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市能源局、市工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2.大力提升鐵路貨運量。新、改、擴建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建設項目,原則上不得采用公路運輸。具有鐵路專用線的大型工礦企業和新建物流園區,大宗貨物鐵路運輸比例達到80%以上。2019年全市鐵路貨運量較2017年增加1000萬噸。(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工信局、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3.發展新能源車輛淘汰老舊車。2019年12月底,忻州市建成區新增10輛新能源環衛車,625輛新能源出租車。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255輛、采用稀薄燃燒技術或“油改氣”的老舊燃氣出租車625輛。(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4.嚴厲查處機動車超標排放行為。強化多部門聯合執法,完善生態環境部門監測取證、公安交管部門實施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的聯合監管模式,并通過國家機動車超標排放數據平臺,將相關信息及時上報,實現信息共享。建立超標柴油車及所屬企業黑名單和信用懲戒制度,將頻繁超標車輛納入黑名單并動態更新,實施生態環境、公安、交通等部門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市生態環境部門要牽頭組織,加快在全市主要物流貨運通道和城市主要入口布設排放檢測站(點),針對柴油貨車等開展常態化全天候執法檢查。加大對物流園、工業園、貨物集散地等車輛集中停放地,以及大型工礦企業、物流貨運、長途客運、公交、環衛、郵政、旅游等重點單位入戶檢查力度,做到檢查全覆蓋。秋冬季期間,全市監督抽測的柴油車數量要大幅增加。(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5.開展油品質量檢查專項行動。各縣(市、區)要以物流基地、貨運車輛停車場和休息區、油品運輸車、施工工地等為重點,集中打擊和清理取締黑加油站點、流動加油車,對不達標的油品追蹤溯源,查處劣質油品存儲銷售集散地和生產加工企業,對有關涉案人員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開展企業自備油庫專項執法檢查,對大型工業企業、公交車場站、機場和鐵路貨場自備油庫油品質量進行監督抽測,嚴禁儲存和使用非標油,依法依規關停并妥善拆除不符合要求的自備油罐及裝置(設施)。(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6.加強非道路移動源污染防治。各縣(市、區)要制定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工作方案,以建成區內施工工地、物流園區、大型工礦企業以及機場、鐵路貨場等為重點,2019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并上傳至國家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監管平臺。2019年12月底前,劃定并公布忻州市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加大對非道路移動機械執法監管力度,各縣(市、區)要建立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公安等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對違規進入高排放控制區或冒黑煙等超標排放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依法實施處罰,消除冒黑煙現象。(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市農業機械發展中心,配合單位: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優化調整用地結構。
17.加強揚塵綜合治理。嚴格降塵管控,開展降塵量監測,定期公開通報降塵量監測結果。降塵量超過國家考核標準(9噸/月﹒平方公里)的縣(市、區)政府要制定專項整改方案。(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加強施工揚塵控制。施工工地要嚴格落實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施,并與當地有關部門聯網,鼓勵對5000平方米以下工地提出安裝要求。長距離的市政、城市道路、水利等工程,要合理降低土方作業范圍,實施分段施工。鼓勵各地推動實施“陽光施工”“陽光運輸”,減少夜間施工數量。將揚塵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強化道路揚塵管控。擴大機械化清掃范圍,對城市(縣城)空氣質量影響較大的國道、省道及城市(縣城)周邊道路、城市支路、背街里巷等,加大機械化清掃力度,提高清掃頻次;推廣主次干路高壓沖洗與機掃聯合作業模式,大幅度降低道路積塵負荷。構建環衛保潔指標量化考核機制。加強道路兩側裸土、長期閑置土地綠化、硬化,對國道、省道及物流園區周邊等地柴油貨車臨時停車場實施路面硬化。城區、城鄉結合部等各類煤堆、灰堆、料堆、渣土堆等要采取苫蓋等有效抑塵措施,灰堆、渣土堆要及時清運。(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忻州公路分局)
18.嚴控露天焚燒。堅持疏堵結合,因地制宜大力推進秸稈綜合利用,2019年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較上年穩步提高。(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嚴格落實秸稈禁燒“縣、鄉、村”三級目標責任制和護林防火隊伍“一崗雙責”長效管理機制。加強秸稈禁燒宣傳,強化秸稈禁燒監管,充分利用衛星遙感、遠程視頻監控等科技手段,發揮網格化監管力量,加強秸稈露天焚燒執法巡查檢查。(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加強矸石山綜合治理,年底前完成34座矸石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全市矸石山達到治理標準。(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能源局,責任單位:相關縣<市>人民政府)
(五)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19.深化區域應急聯動。強化區域應急聯動快速響應機制。2019年10月底前,各縣(市、區)完成當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修訂,并進行公示。市生態環境、市氣象部門要加強會商研判,及時發布預警提示信息,各縣(市、區)要根據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要求,及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實施區域應急聯動。(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氣象局、市工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忻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20.夯實應急減排清單。各縣(市、區)要根據生態環境部《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要求,嚴格按照Ⅲ級、Ⅱ級、Ⅰ級應急響應期間,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VOCs的減排比例分別達到全社會排放量的10%、20%和30%以上的要求,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實施差異化應急管理。指導工業企業制定“一廠一策”重污染天氣應急操作方案,明確不同應急等級條件下停產的生產線、工藝環節和各類減排措施的關鍵性指標,細化各減排工序責任人及聯系方式等。(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工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忻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六)加強基礎能力建設。
21.完善環境監測網絡和污染源自動監控體系建設。按照省生態環境部門要求,加快推進全市重點工業園區及機場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建設。各縣(市、區)要嚴格落實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安裝自動監控設施,數據傳輸有效率達到90%的要求,未達到的實施整治。(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工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忻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22.建設機動車“天地車人”一體化監控系統。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忻州市機動車排放檢驗信息系統平臺建設,形成遙感監測、定期排放檢驗、入戶抽測數據國家-省-市三級聯網,數據傳輸率達到95%以上;加快推進重污染天氣車輛管控平臺建設。(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商務局)
23.加強執法能力建設。加大對執法人員培訓力度。市生態環境部門要圍繞大氣污染防治法律法規、標準體系、政策文件、治理技術、監測監控技術規范、現場執法檢查要點等方面,定期開展培訓,提高各級生態環境執法人員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配備便攜式大氣污染物快速檢測儀、VOCs泄漏檢測儀、微風風速儀、油氣回收三項檢測儀、路檢執法監測設備等,充分運用執法APP、自動監控、衛星遙感、無人機、電力數據等手段,提升執法水平。(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三、保障措施
(七)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市、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放在重要位置,作為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關鍵舉措。各縣(市、區)黨委和政府要堅決扛起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政治責任,全面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對本行政區域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及環境空氣質量負總責,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市直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打贏藍天保衛戰職責分工,指導各縣(市、區)落實任務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各縣(市、區)要將本地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細化分解到各部門、各鄉鎮,明確時間表和責任人,主要任務將納入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查督辦重要內容;建立重點任務完成情況定期調度機制,有效總結經驗,及時發現問題,部署下一步工作。
(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各縣(市、區)要進一步制定和完善農村居民清潔取暖運營補貼政策,確保農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要支持農村集中供熱和熱電聯產。要進一步加大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支持力度,重點用于散煤治理、工業污染源深度治理、燃煤鍋爐整治、運輸結構調整、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大氣污染防治能力建設等領域。
(九)全力做好氣源電源供應保障。
抓好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加快2019年天然氣基礎設施互聯互通重點工程和儲氣設施建設,優化天然氣使用方向,保障清潔取暖與溫暖過冬。各縣(市、區)要進一步完善調峰用戶清單,夯實“壓非保民”應急預案,要加強對“煤改電”配套電網工程和天然氣互聯互通管網建設的支持,統籌協調項目建設用地等。
(十)加大環境執法力度。
各縣(市、區)要充分發揚和借鑒“忻府、定襄、原平3縣(市、區)秋冬季大氣污染區域聯防聯控”的成功經驗,圍繞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重點任務,加強執法,切實傳導壓力,推動企業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引導企業由“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轉變。提高環境執法針對性、精準性,對檢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和共性問題,各縣(市、區)要舉一反三,仔細分析查找薄弱環節,組織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在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散亂污”企業整治、油品質量監管、柴油車尾氣排放抽查、揚塵管控等領域實施多部門聯合執法,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加強電力部門電量數據、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大氣污染視頻監控平臺等應用,凝聚執法合力,形成“技防+人防”的執法監管模式。各縣(市、區)要加大違法處罰力度,對違法排污行為形成有效震懾。
(十一)強化大氣專項督察。
成立忻州市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專項檢查指揮部,全面組織開展全市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落實情況巡查檢查。重點監督檢查清潔取暖、鍋爐窯爐淘汰改造、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和執行、“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排污許可和依證監管、打擊黑加油站點和油品質量檢測、“公轉鐵”項目建設等方面落實情況,對發現的問題實行“拉條掛賬”式跟蹤管理,督促縣(市、區)建立問題臺賬,制定整改方案,并對當地“舉一反三”落實情況加強現場核實,督促整改到位,防止問題反彈。
(十二)實施嚴格考核問責。
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將定期通報各縣(市、區)攻堅進展情況,并對空氣質量改善幅度達不到時序進度或重點任務進展緩慢的縣(市、區)下發預警通知函;對每季度空氣質量改善幅度達不到目標任務或重點任務進展緩慢或空氣質量指數(AQI)持續“爆表”的縣(市、區),請示市委、市政府公開約談當地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未能完成終期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或重點任務進展緩慢的縣(市、區),嚴肅問責相關責任人。發現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考核結果直接認定為不合格,并依法依紀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