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呂梁印發《呂梁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19年行動計劃》。全文如下:
關于印發呂梁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19年
行動計劃的通知
各縣(市、區)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呂梁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19年行動計劃》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9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呂梁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19年行動計劃
為認真貫徹落實《山西省打贏藍天保衛戰2019年行動計劃》、《呂梁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和《呂梁市2019年污染防治攻堅實施方案》,促進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思路
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視察山西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全國、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和2019年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精神,以兩區(呂梁市區及周邊、汾文交孝城區及周邊)為重點區域,鞏固市區空氣質量改善成果,攻堅汾文交孝大氣環境質量突出問題,“轉型、治企、減煤、控車、降塵”五管齊下,深入推進產業、能源、交通和用地四大結構調整,在重點區域治理、城市建成區及周邊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鋼鐵及焦化等重點行業深度治理、冬季清潔取暖、柴油貨車污染治理等重點領域取得突破性進展。堅持鐵腕治污不動搖,堅持“工程治污、科技治污、依法治污”同步推進,堅持“人防、技防、聯防”綜合監管,堅持“高標準、大投入、硬措施、嚴執法”,“一縣一策”綜合治理,“一行一業”精準施策,充分運用“四不兩直”工作措施,進一步改善全市環境空氣質量,人民群眾的藍天幸福感、獲得感明顯增強,為全面打贏藍天保衛戰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目標
(一)約束性指標。
1.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
呂梁市區及周邊:呂梁市區PM2.5年均濃度達51ug/m3,同比下降1.9%,優良天數比例達72%以上;中陽、柳林、方山三縣城區PM2.5年均濃度同比下降2%以上,優良天數分別達到中陽220天、柳林210天、方山250天。
汾文交孝城區及周邊:交城、文水、汾陽、孝義四縣市城區PM2.5年均濃度同比下降5%以上,優良天數分別達到交城210天、文水190天、汾陽195天、孝義200天。
其他區域:交口、石樓、臨縣、興縣、嵐縣城區PM2.5年均濃度同比下降2%,優良天數分別達到交口275天、石樓220天、臨縣220天、興縣210天、嵐縣210天,
2.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
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減排比例完成省下達的約束性指標任務。
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待省目標任務分解下達后,根據要求進行適當調整。
(二)爭取性指標。
1.各縣市區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力爭在全省121個重點城市排名中退出倒數后十位;
2.文水、孝義、交城、汾陽城區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同比下降10%以上;
3.市區二氧化硫年均濃度同比下降30%;交城、文水、汾陽、孝義、柳林、石樓二氧化硫年均濃度同比下降40%;中陽二氧化硫年均濃度同比下降30%;方山、興縣、嵐縣、臨縣、交口二氧化硫年均濃度同比下降20%。
三、重點任務
(一)推進產業結構轉型和布局優化。
1.嚴格增加“兩高”行業產能。重點區域嚴禁新增鋼鐵、焦化、鑄造、水泥、平板玻璃等產能;確有必要新建的,要嚴格執行產能置換實施辦法。新建焦化升級改造項目產能量要與淘汰已有建成焦爐產能量掛鉤,實施減量置換。進一步優化產業布局,加大對區域內分散鋼鐵、焦化企業的整合力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2.加快城市建成區及周邊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完成離石大土河焦化有限公司焦化三廠公司(71萬噸)、山西呂梁耀龍煤焦鐵有限公司(40萬噸)、山西新星冶煉集團有限公司(60萬噸)等3戶企業的關閉退出;啟動大土河焦化有限責任公司焦化項目減量置換搬遷改造工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離石區、中陽縣、方山縣政府落實)
3.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和過剩產能壓減力度。全面啟動炭化室高度4.3米及以下且運行壽命超過10年的機焦爐淘汰工作。2019年全市淘汰焦化產能170萬噸以上。2019年完成淘汰水泥產能20萬噸(石樓齊魯水泥廠)。完成省下達的鋼鐵去產能任務。(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職責分別配合,離石區、中陽縣、方山縣、石樓縣政府落實)
4.開展“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持續開展“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實施“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發現一起整治一起,分類實施關停取締、搬遷和原地提升改造。(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能源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應急管理局等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二)提高工業企業治污水平。
5.嚴格排污許可管理。按照國家、省要求完成排污許可證的核發。組織開展排污許可證持證執行情況合規性檢查,凡未按規定領取排污許可證的企業,一律按無證排污責令停產;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要求排污的,依法處罰。(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6.推進鋼鐵行業(含獨立球團燒結企業及冶鑄企業燒結高爐)深度治理。鋼鐵企業(文水海威鋼鐵有限公司(煉鐵483.5萬噸,煉鋼330萬噸)、山西中陽鋼鐵有限公司(煉鐵388萬噸,煉鋼535萬噸))2019年底前,全市鋼鐵企業力爭率先按國家標準完成鋼鐵行業有組織和無組織排放環節超低排放改造,并積極推進運輸方式調整。(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各相關縣市政府落實)
7.全面推進焦化行業深度治理。2019年10月1日起,焦化行業全面執行特別排放限值標準,逾期未達標的實施停產整治。推進干法熄焦改造,完成山西金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金達煤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交口縣旺莊生鐵有限公司等3家焦化企業5.5米及以上焦爐干法熄焦改造。鼓勵焦化企業主動開展爐體封閉改造。加強焦化行業環境保護規范化管理,樹立行業綠色發展典型。(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各相關縣市區政府落實)
8.開展有色煙羽治理。2019年完成晉能大土河熱電有限公司2臺35萬千瓦機組、鋼鐵行業山西中陽鋼鐵有限公司和文水海威鋼鐵有限公司2家865萬噸產能鋼鐵企業有色煙雨治理,減少煙氣中各類污染物。(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按職責分別負責,離石區、中陽縣、文水縣政府落實)
9.強化重點行業無組織排放整治。推進鋼鐵、建材、有色、火電、焦化、鑄造、煤炭(含洗煤)重點行業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和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做到生產設施和工藝過程無跑冒、生產環境無異味,物料密閉存儲堆放、密閉傳輸、密閉運輸,廠區及廠外運輸道路清潔硬化,運輸車輛車身車輪出廠前清洗。加強進出廠區運輸通道環境整治,劃定工業企業廠外揚塵管控責任區,納入企業揚塵及無組織整治范圍。全年完成無組織排放改造783家、涉及1794個生產環節及點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能源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10.強化重點行業VOCs綜合治理。更新完善VOCs排放重點監管企業名單。開展涉VOCs排放工業企業綜合治理情況評估,對照標準實施全行業、全過程、全指標整治。2019年12月底前,完成101家重點行業工業企業VOCs治理。2019年9月底前,完成29家焦化企業的VOCs泄漏檢測與修復。(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11.推進鍋爐深度治理。2019年10月1日前,完成33臺3585蒸噸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3臺12蒸噸生物質鍋爐超低排放改造。2019年12月底前,完成154臺781.5蒸噸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技術改造。(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12.持續開展工業爐窯專項治理。對列入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淘汰取締范圍的工業爐窯(重點區域燃煤熱風爐及有色行業燃煤干燥窯、燃煤反射爐、以煤為燃料熔鉛鍋和電鉛鍋,熱電聯產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加熱、烘干爐窯等)進行全面清理,確保淘汰取締到位。2019年,淘汰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加快淘汰一批化肥行業固定床間歇式煤氣化爐。已有行業排放標準的工業爐窯,嚴格執行行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相關規定;暫未制訂行業排放標準的其他工業爐窯,暫按《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9078-1996)規定的摻風系數或過量空氣系數折算,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執行,達不到標準要求的停產整治。全年淘汰工業爐窯112臺,完成工業爐窯深度治理48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能源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
(三)推進散煤清潔化替代。
13.大力推進冬季清潔取暖。充分利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熱電聯產機組和大型集中供熱鍋爐,以熱電聯產和集中供熱為主,煤改電、煤改氣等清潔能源為輔,優先以鄉鎮為單元,采取聯片改造方式,替代生活和取暖散煤。2019年,推動清潔取暖和散煤替代由城市建成區向農村擴展,鞏固提升設區市建成區清潔取暖,平川四縣建成區清潔取暖覆蓋率達到90%以上,其余縣達到70%以上,農村地區力爭達到40%以上。各市縣要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改善要求進一步提高清潔取暖標準。2018年度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在全省排名后10位的文水縣、孝義市、汾陽市,要進一步加大力度,力爭提前一年實現平原地區生活和采暖用煤清潔化。各縣市區要加快完成確村確戶,制定清潔取暖年度改造工作方案。(市能源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城市管理局等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14.強化散煤管控。各縣市區政府要及時將已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區域劃定為“禁煤區”,禁止散煤進入,防止散煤復燃;能源管理部門要組織做好潔凈煤供應保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大煤質抽檢,對民用散煤銷售企業每月煤質抽檢覆蓋率要達到10%以上,全年抽檢覆蓋率達到100%。對銷售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煤炭以及在“禁煤區”銷售散煤等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市能源局牽頭,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15.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全市煤炭消費總量較2018年分別實現負增長。優化煤炭使用結構,2019年非電用煤量較上年大幅減少,提高發電用煤占全省煤炭消費量的比例。(市能源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16.加大燃煤鍋爐淘汰力度。2019年10月1日前,汾陽、孝義、文水、交城率先完成轄區內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其余縣區完成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全年淘汰燃煤鍋爐574臺、1593蒸噸。(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17.關停淘汰不達標燃煤小機組。在具備熱電聯產供熱條件的情況下,關停整合3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供熱機組供熱半徑15公里范圍內燃煤鍋爐和不達標小熱電機組。完成省下達的淘汰不達標燃煤機組任務。(市能源局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四)持續推進機動車污染治理。
18.推進大宗物料的清潔運輸。進出企業的鐵精礦、煤炭、焦炭等大宗物料大程度采用鐵路、管道或管狀袋式運輸機等清潔方式運輸;達不到的,采用新能源汽車或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車輛運輸。利用興縣蔡家崖集運站、興縣肖家洼鐵路專用線、興縣豫能興鶴鐵路集運專用線、臨縣北集運站、柳林孟門集運站、文水海威鋼鐵集運站、嵐縣太鋼專用線,加快推進物料運輸“公轉鐵”,改由鐵路運輸。(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中國鐵路太原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鐵路北京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19.加快推進運輸結構調整。落實《推進運輸結構調整三年行動計劃》,加快完善鐵路貨運專用線的建設。鐵路部門要保證重點請車單位鐵路運量,并落實鐵路貨運降價降費政策。加快完善鐵路貨運專用線的建設,鐵路部門要保證重點請車單位鐵路運量。(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中國鐵路太原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鐵路北京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20.強化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按照《呂梁市柴油貨車和散裝物料運輸車污染治理聯合執法專項行動方案》繼續深入開展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建立常態化柴油貨車路檢路查工作機制,組建公安、生態環境、交通運輸聯合執法隊伍,持續開展柴油貨車和散裝物料運輸車污染治理聯合執法,在貨運主要通道或物流集散地設立機動車聯合執法檢查站,嚴查柴油車排氣口冒黑煙現象,對高排放車輛開展尾氣檢測和車用尿素、油品抽測。每年秋冬季期間監督抽測柴油車數量不低于當地柴油車保有量的80%。交通運輸部門將一年內超標車輛占企業總車輛數10%以上的運輸企業,列入黑名單。對鋼鐵、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礦山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實施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停止柴油貨車進出廠區;重點用車企業要安裝管控運輸車輛的門禁和視頻監控系統,監控數據至少保存1年以上。(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21.加快車輛結構升級。2019年7月1日起,全市實施機動車國六排放標準。完成省下達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營運柴油貨車淘汰任務。積極發展新能源車,城市建成區新增的公交、出租、環衛等車輛,全部采用新能源車輛,2019年呂梁市區建成區20輛公交車完成更新。(市交通運輸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依職責分別牽頭,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22.建立實施機動車檢測/維護(I/M)制度。2019年底前,生態環境、交通運輸等部門建立排放檢測和維修治理信息共享機制。排放檢驗機構應出具排放檢驗結果書面報告,不合格車輛應到具備資質的維修單位進行維修治理。經維修治理合格并上傳信息后,再到同一家檢測站予以復檢,經檢驗合格方可出具合格報告。(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23.加快推進機動車監管能力建設。2019年完成機動車遙感監測系統建設任務,實現三級數據聯網。嚴格機動車環保檢測站管理,規范機動車環保檢測。2019年底前,生態環境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實現機動車登記信息與排放檢驗信息交互工作,建立機動車尾氣排放檢驗信息與安全檢驗信息聯網共享機制。(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交警支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24.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管控。2019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嚴格落實非道路移動機械管控要求,嚴禁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區使用不符合國家排放要求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和油品。(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市農機局按職責分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25.持續開展生產和流通領域車用油品質量抽檢。嚴禁使用不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加強對油品制售企業質量監督管理,持續開展生產和流通領域車用油品質量抽檢。其中,加油站車用汽柴油全年抽檢覆蓋率力爭達到30%以上,對油庫(含企業自備油庫)抽查比例每月不少于20%,重點區域不少于30%,實現年度全覆蓋。嚴厲打擊黑加油站點,一經發現,堅決取締,嚴防死灰復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市商務局、市公安局等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五)綜合管控面源污染。
26.推進國土及城市園林綠化。完成營造林41.28萬畝(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落實)。新增城市綠化面積130萬平方米(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27.強化矸石山綜合治理。完成114座矸石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年底前全市矸石山達到治理標準。(市生態環境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市能源局、市應急管理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28.強化揚塵綜合治理。建立施工揚塵動態管理清單,施工單位嚴格落實“六個百分之百”要求。規模以上建筑工地均需在揚塵作業場所和工地車輛出入位置安裝揚塵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其中,視頻監控應滿足對工地作業現場和車輛進出情況監控要求),并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和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加強揚塵在線監測數據的應用,現場在線監控PM10小時均值達到250μg/m3時,施工單位應立即停止揚塵作業,拒不執行的,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依法予以查處,并將施工單位揚塵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加強城市主要道路及背街小巷等部位的揚塵污染管控,進一步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29.實施降塵量監測。各縣市區開展降塵量監測,定期上報降塵量監測結果。降塵量超過國家考核標準(9噸/月﹒平方公里)的縣(市、區)政府要制定專項整改方案并嚴格落實。(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30.加強餐飲油煙污染治理。餐飲經營單位和單位食堂應當安裝具有油霧回收功能的抽油煙機或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并確保正常運行。(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政落實)
31.強化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監管。2019年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較上年穩步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落實)。加強秸稈禁燒宣傳,強化秸稈禁燒監管,充分利用衛星遙感、遠程視頻監控等科技手段,發揮網格化監管力量,加強秸稈露天焚燒執法巡查檢查。(各縣市區政府組織落實)
(六)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
32.實施秋冬季重點行業工業企業實施差異化錯峰生產。2019年10月1日起,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治理改造任務的企業(包括無組織排放治理),予以停產治理。鋼鐵、建材、焦化、鑄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達到相應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且完成無組織排放治理要求的企業,采暖期實施差別化錯峰生產: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生產設施,限產40%,其中,位于呂梁市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范圍內的,限產50%,不影響生產安全的情況下可采取停產錯峰。屬于產業政策鼓勵類的企業,限產20%,其中,位于呂梁市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范圍內的企業,限產30%。2019年10月1日前實際生產負荷已低于上述錯峰生產比例要求的,按照污染物排放量和進出廠區大宗物料公路運輸量不增加的原則,核定錯峰生產負荷。各縣市區可根據當地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需求提高錯峰生產比例。對承擔供氣、供熱任務等民生任務的企業,根據供氣、供熱能力確定限產比例。國家、省關于錯峰生產有更嚴格要求的,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各縣市區要建立錯峰生產企業豁免清單。列入豁免清單的企業必須符合以下標準之一:完成治理任務的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綠色工廠示范的企業;污染物排放達到超低排放標準(沒有超低排放標準的行業,污染物排放低于行業特別排放限值20%以上),且物料運輸采用鐵路運輸或其他清潔運輸方式的。其中,焦化企業必須采取干法熄焦。
加強錯峰生產執行情況檢查,發現不滿足豁免條件的企業,應及時從錯峰生產豁免清單中剔除。2019年7月底前,完成錯峰生產方案的制定,列出錯峰生產企業清單,將錯峰生產要求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明確錯峰生產的執行內容,確保可操作、可核查。納入錯峰生產范圍的企業要提前做好生產計劃調整。(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國資委等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33.夯實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能力。完善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能力建設,努力實現以城市為單位的7天預報能力,提高預警預報分析的精準度。建立完善生態環境和氣象部門數據共享交換機制和聯合會商機制。2019年8月底前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黃色、橙色、紅色預警級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顆粒物減排比例分別提高到20%、30%、40%,大氣環境管理部門要組織修訂減排清單向社會公布,并通報相關部門。重污染天氣要提前響應、及時預警、聯動、部門聯動,并加強監督檢查,確保落實到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氣象局配合,各市縣區政府落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行動計劃要求,按照管發展的管環保、管生產的管環保、管行業的管環保原則,制定本部門落實方案,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強化對縣市區工作的指導與監督考核。各縣市區政府要堅持目標導向,對標一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分解目標任務,科學安排指標進度,確保各項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各縣市區要監督指導各相關企業落實大氣污染防治主體責任,積極主動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加強環保設施運行維護,嚴格落實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配合做好秋冬季錯峰生產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工作。(市各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二)嚴格執法監管。
圍繞重點時段、重點行業、重點區域針對性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專項執法。開展焦化行業大氣執法專項檢查,重點檢查焦化企業特別排放限值改造情況、工業窯爐整治情況、VOCs治理情況、無組織排放治理情況以及環保設施運行情況、排污許可證持證情況等。開展秋冬季和重污染天氣應急專項執法,嚴格落實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錯峰運輸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要求。要綜合運用按日計罰、査封扣押、限產停產、行政拘留等手段,嚴厲打擊偷排漏排、超標排污等環境違法行為。(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三)嚴格落實總量和標準“雙控”制度。
堅持總量和標準雙控、標準服從總量的原則。位于城市建成區范圍內的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業全年大氣污染物許可排放總量指標在特別排放限值核定基礎上核減30%。其他區域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焦化等企業生產設施全年排污許可總量指標在特別排放限值核定基礎上核減30%。2019年9月底前完成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排污許可總量指標變更。(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四)強化目標考核。
嚴格責任追究,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山西省空氣質量改善量化問責辦法》。實施重點工作任務和環境質量雙考核制度。對年度目標任務未完成、考核不合格的縣(市、區)政府、有關部門及其黨政主要負責人和相關領導班子成員不得評優評先。(市生態環境局、市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職責規定分別負責)
(五)加強調度督辦。
各縣市區、市各相關部門建立重點任務、重點項目名細臺帳,一企一檔,一事一檔,并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項,銷號一項。每月10日前將上月重點工作推進情況報市生態環境建設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各相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六)推進精準治污。
加大科技支撐。要充分依托專家團隊,深入開展區域大氣環境承載能力研究、PM2.5和O3精細化來源解析,更新完善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進一步提升區域整治“一市一策”及工業企業錯峰生產與運輸、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一企一策”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堅決避免“一刀切”。(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加強科學管控。將重點排污單位用電量納入監控范疇,把用電量變化情況作為判定企業環保設施運行、錯峰生產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落實情況的參考依據。工業企業要按排污許可證管理要求,建立完善運行管理臺賬,同步配套環保設施中控系統,接入主要設備運行參數、電流、污染物排放等數據,確保設施運行可核查。要加強大氣環境熱點網格和環境空氣質量微站建設,并覆蓋重點工業園區、重點工業企業。充分運用企業在線監控、視頻監控、環境空氣質量微站、激光雷達、衛星遙感等科技手段,不斷提升對環境空氣質量管控的科學化、精準化水平。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展鄉鎮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建設。加快推進VOCs環境監測和固定污染源在線監測,將VOCs排污單位納入監督性監測范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能源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堅持標桿。要積極培育和篩選不同領域大氣污染治理和管理水平高的典范,引導企業主動對標一流,提升區域大氣污染治理整體水平。全面淘汰環保工藝簡易、治污效果差的單一重力沉降室、旋風除塵器、多管除塵器、水膜除塵器、生物降塵等除塵設施,以及水洗法、簡易堿法、簡易氨法、生物脫硫等脫硫設施。(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落實)
(七)強化資金支持。
各級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重點支持鋼鐵、焦化等重點行業深度治理、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業爐窯淘汰和治理、鍋爐綜合整治(燃煤鍋爐淘汰、鍋爐超低排放改造、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無組織排放治理、清潔取暖改造等大氣污染重點治理任務,以及區域大氣環境承載能力研究、大氣污染源清單、污染物來源解析、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大氣環境監測監管和科學研究基礎能力建設、大氣環境專項執法、大氣污染防治重點政策效益評估、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能力建設等。(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