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4日,浙江富春江環保熱電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富春環保”)發布關于控股子公司簽署 PPP 項目合同的公告,披露了有關項目的新信息。
7月9日,富春環保披露了《關于收到富陽區循環經濟產業園生活垃圾焚燒處置 PPP 項目成交通知書的公告》;
8月下旬,公司與光大孫公司司光大環保能源(杭州)控股有限公司共同簽訂了《富陽區循環經濟產業園生活垃圾焚燒處置 PPP 項目股東合資協議》,雙方決定共同出資設立項目公司杭州富陽淥渚環境能源有限公司。
資料顯示,項目公司注冊資本為 45,870 萬元人民幣,公司出資人民幣 23,393.7 萬元,占項目公司注冊資本的 51%。
9月2日,項目公司與杭州市富陽區城市管理局正式式簽署了《PPP 項目合同》,項目名稱為:富陽區循環經濟產業園生活垃圾焚燒處置 PPP 項目,總投資額為137,606.38 萬元,合作期間為30年(建設期+運營期為2年,運營期28年)。
類型:杭州市富陽區城市管理局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組建和存續的富陽區人民政府職能部門。
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江濱西大道 2 號。
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臺港澳與境內合資)
法定代表人:張忠梅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淥渚鎮閬塢村
注冊資本:45,870 萬元
經營范圍:垃圾焚燒發電廠建設、經營,銷售所產生的電力、灰渣及附屬產品;研究開發垃圾焚燒發電新技術,提供相關技術咨詢、技術服務;蒸汽熱供應。(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辦管理措施的除外)(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經營范圍為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項目建設內容包括設一座日處理城市生活垃圾 1500 噸的垃圾焚燒電廠,配套 2 爐 1 機,擬配置 2 臺處理量為 750 噸/天的機械爐排焚燒爐+1 臺 40MW 凝汽式汽輪發電機。
根據合同要求,項目的建設、運營標準按照《生活垃圾焚燒廠評價標準》(CJJ/T137-2010)中無害化等級評定標準 AAA 級標準進行建設,處理質量標準要達到國內,部分指標達到先進、優于歐盟 2010 標準。
富陽區城管局應從開始商業運營日起每季度向項目公司支付垃圾處理服務費。在生效日,期初的垃圾處理服務費單價為 180 元/噸,PPP 合作期內的價格以經終資審計后重新核算的垃圾處理服務費單價為基礎進行調整。
富春環保表示,此次參與富陽區循環經濟產業園生活垃圾焚燒處置 PPP 項目建設,符合公司“拓展循環經濟,實現持續發展”和推廣復制“固廢處置+節能環保”循環經濟模式的戰略,符合公司主營業務發展方向。
項目建成運營后,富春環保將做大垃圾處理及分類細分領域,固廢處置規模和環保主業比重進一步提升,有利于提高公司綜合競爭力和行業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