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現將《呂梁市農村垃圾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5月1日
呂梁市農村垃圾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鄉村振興戰略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部署,進一步加大全市農村垃圾治理力度,深入推進農村垃圾集中整治行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呂梁市農村人居環境整治2019年行動計劃》文件精神,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農村垃圾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到年底農村面源垃圾全面清理,非正規垃圾堆放點得到有效整治,農村環境面貌明顯改善。
二、主要任務
(一)集中整治行動。集中2個月時間,全市大動員,大整治,按照由近到遠、由易到難、由城到鄉,推進沿街、沿路、沿河、沿鐵路兩側、沿區(住宅小區)、沿村等重點區域綜合整治,逐步實現“視線所及無垃圾”的目標。
(1)全面整治面源垃圾。清理村莊周圍、大街小巷、公共場所、庭前院后、田邊路邊、河道坑塘內隨意堆放丟棄的生活垃圾和道路、景區沿線各種塑料瓶、食品包裝袋等“白色垃圾”。確保清理后的區域及時硬化、綠化,恢復鄉村生態風貌。
(2)全面整治“四堆”及河道堆積物。集中清理農村柴堆、煤堆、糞堆、料堆“四堆”及河道堆積物。柴堆、煤堆要進院;糞堆要全部清理到田間地頭;料堆要堆放整齊,并采取圍擋等措施。全面清理鄉村河道內和鄉村管理的水庫大壩附近的工業、建筑和生活垃圾,清理影響行洪安全的堆石、渣土、阻水橋涵、擋水建(構)筑物。確保整治后農村“四堆”現象徹底消除,河道和鄉村管理的水庫大壩無有害水生植物,無垃圾、障礙和漂浮物。
(3)全面整治非正規垃圾堆放點。以城鄉結合部、環境敏感區、主要交通干道沿線,以及河流(湖泊)和水利樞紐管理范圍為重點,全面整治縣域范圍內非正規垃圾堆放點及河流(湖泊)和水利樞紐內的漂浮垃圾。特別是城鄉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未覆蓋地區、環衛管理不到位地區、陳年垃圾未全面清理地區、群眾反映強烈和媒體曝光地區以及排查錄入系統數量為0的縣(市、區)要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做到無死角、無遺漏。
(4)全面整治庭院環境。開展美麗庭院創建活動,全面清理農家庭院、房前屋后、墻根角落的垃圾堆、糞便堆,院內生產工具、生活用品、農用物資、家什雜物等物品堆放整齊。確保整治后庭院內外整潔有序,與周邊景致和環境協調一致。
(二)加快推進農村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建設。各縣(市、區)要結合農村垃圾集中整治行動,因地制宜,分類治理,提高農村地區垃圾資源化利用、無害化填埋和焚燒處理的比例;按照“兩次四分法”,積極推進農村垃圾“分類、減量、資源化利用”及不可回收垃圾“村收集、鄉轉運、縣處理”的垃圾集中收集處理科學方式,將農村垃圾納入城鎮垃圾處理系統,推動城鄉垃圾一體化處理。要重點加強農村垃圾中轉站、衛生填埋場和城市垃圾焚燒處理設施的建設,根據縣域農村垃圾治理專項規劃,制定分年度項目實施計劃,抓緊落實項目用地、立項審批、規劃設計、征地拆遷等基礎工作,力爭到年底建成全市的縣區就近都有農村垃圾無害化處理場,每個鄉鎮建有一個垃圾中轉站,每個村都實現垃圾集中收集,垃圾不落地的收運處置體系。
(三)建立完善農村環衛長效管護機制。根據此次專項行動的成果,組建穩定的農村保潔隊伍,建立健全規范化、精細化、科學化的清掃保潔機制,配置滿足清運要求并由專人管理的垃圾收運車輛和垃圾收集容器及農村可腐爛垃圾堆肥處理、不可腐爛垃圾分類處理場地。有條件的縣(市、區)可建立由環衛主管部門統一負責管理的城鄉環衛一體化工作隊伍,或實行市場化運作,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農村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引導有條件的企業參與投資,積極探索以市場化方式購買農村環衛服務和城鄉環衛一體化管理服務模式。以農村垃圾集中整治行動為契機,加快推動全市農村垃圾治理工作,建立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農村垃圾治理長效管護機制。
三、時間安排
(一)前期準備階段(5月)。各縣(市、區)要按照工作安排部署,制定專項整治方案,明確整治目標任務,成立以縣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相關部門及鄉鎮負責人為成員的組織機構,逐級落實責任,明確任務分工,科學制定農村垃圾治理任務的時間表、路線圖。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7月)。各縣(市、區)要按照行動方案要求,集中2個月的時間,全面開展農村垃圾治理各項工作,制定工作臺賬,按照面源清理、堆點整治、體系建設的工作流程,根據垃圾處理情況對照工作臺賬進行實時銷號,全力推進農村垃圾治理工作。
(三)建成長效管理機制(8月—9月)。各縣(市、區)要在集中整治成果后,組建穩定的農村保潔隊伍,建立健全規范化、精細化、科學化的清掃保潔機制,加快推動全市農村垃圾治理工作,建立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農村垃圾治理長效管護機制。
(四)考核驗收階段(10月—11月)。市級相關部門組成考核組,對各縣(市、區)集中整治成效進行考核驗收,采用評優表彰的辦法,對整治成效明顯,工作突出的縣(市、區),在全市范圍內進行通報表彰,對驗收不合格、工作推進不力縣(市、區)進行全市通報批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全市農村垃圾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工作組”,工作組組長由劉晉萍副市長擔任,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各縣(市、區)要把農村垃圾整治行動作為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重要載體,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強化舉措。要成立專項工作組,完善工作機制,制定工作方案,把工作任務落實到部門,落實到鄉鎮,落實到村。
(二)加強資金保障。各縣(市、區)要加大對農村垃圾集中整治行動的資金保障力度,鼓勵各類金融機構的信貸支持,通過PPP方式吸引社會資本積極參與,確保整治成效。
(三)加強督導檢查。各縣(市、區)要成立工作督導組,制定嚴格考核標準,由督導組通過走訪、查看、拍照等方式對田野村頭、道路沿線、村內空地、河流溝渠、鄉村院落等垃圾易生處進行調查,對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情況進行跟蹤統計,對農村生活垃圾收集點建設情況和農村保潔隊伍組建情況進行量化考核。幫助解決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工作成效突出的鄉鎮、村通報表揚,對進展緩慢的鄉鎮、村通報批評。
(四)加強輿論宣傳。各縣(市、區)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和微信、微博等網絡新媒體,開展農村垃圾集中整治行動的宣傳,推廣好的典型經驗做法,曝光存在的問題,動員廣大干部群眾自覺參與到整治行動中來,營造社會關注、全民參與的社會氛圍。
原標題:關于印發呂梁市農村“拆違治亂”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和呂梁市農村垃圾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