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各地政策】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環境保護局發布了《貴港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印發貴港市加強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印發了《貴港市加強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工作方案》,該方案提到,要推進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建設。
各縣(市、區)要按照《貴港市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固體廢物環境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貴港市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十三五”規劃》和《貴港市生態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三年作戰實施方案(2018—2020年)》(貴政辦發〔2018〕37號)要求,加快推進貴港市臺泥東園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30萬噸/年固體廢物項目等危險廢物處置項目及收運體系建設,確保按照規定的時限建成投運,同進督促指導已建成項目盡快投運,督促已投運項目加強管理,發揮大環境效益。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全區危險廢物處置利用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桂政辦發〔2017〕151號),優化危險廢物處置項目布局,進一步提升優化處置能力和結構,與全區協調統籌構建形成“種類齊全、能力相當、結構平衡”的危險廢物處置體系,確保全市的危險廢物“就近就地”得到安全處置。同時,合理布局項目,既滿足我市利用處置需求,也防止產能過剩,促進我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產業良性健康發展。
具體內容如下:
貴港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印發貴港市加強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公安局、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政局、交通運輸局、衛計委,貴港海事局:
為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關于堅決遏制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和傾倒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的通知》(環辦土壤函〔2018〕266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加強危險廢物全程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桂環發〔2018〕17號)文件精神,形成遏制固體廢物非法跨境轉移傾倒以及加強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的合力,現將《貴港市加強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附件:貴港市加強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工作方案
2019年2月20日
附件
貴港市加強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工作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和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強化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全面提升危險廢物監管水平,依法嚴厲打擊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和傾倒等違法犯罪行為,堅決遏制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傾倒高發態勢,有效防控環境風險,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加強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桂環發〔2018〕17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刻認識加強危險廢物全程監管、遏制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和傾倒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區級督導、市縣落實、嚴厲打擊、強化監管”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壓實縣(市、區)人民政府責任及市直有關部門監管責任。以有效防控固體廢物環境風險為目標,摸清固體廢物產生、貯存情況,全面掌握危險廢物的產生、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全過程情況;以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為重點,分類科學處置,提高“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能力;排查各類固體廢物違法傾倒問題,依法嚴厲打擊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行為;壓實責任,確保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到位;全面提升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和信息化監管水平,有效防范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切實保障環境安全。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開展固體廢物大排查
結合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聚焦固體廢物產生量大的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環保、工信、市政、住建、衛生、公安、交通等部門按職責對本轄區的固體廢物產生、貯存、轉移和處置情況進行源頭排查、存量清查、能力調查。
1.開展源頭排查,全面摸清企業產廢情況。將石油化工、皮革、合成革、電鍍、鉛酸蓄電池、垃圾焚燒、有色冶煉、電力、金屬礦山采選、鋼鐵、電解錳等行業作為排查重點,結合當地實際,分行業排查轄區內相關企業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以及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的產生、貯存、流向等情況,排查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執行情況以及相關企業在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方面的守法情況,重點掌握跨省轉移的主要固體廢物類別、轉移量及主要接收地。督促轄區內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在廣西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上及時動態更新相關數據,若排查中發現危險廢物產生單位相關數據有遺漏的,應及時進行補缺補漏。在2018年排查的基礎上進行再排查,進一步完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以及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產生及流向管理信息數據庫,建立固體廢物產生單位排查清單。
2.開展存量清查,全面摸清傾倒處置情況。將主要河流兩岸、飲用水水源地周邊、沿湖沿庫、交通干線兩側、城鄉結合部、農村地區等環境和人文敏感區作為清查重點,重點清查l00噸以上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堆放、貯存、傾倒和填埋點,體積在500立方米以上的生活垃圾非正規堆放、貯存、傾倒和填埋點,危險廢物、醫療廢物非法貯存、傾倒和填埋情況,建立固體廢物非法傾倒處置問題清單。
3.開展能力調查,全面摸清固體廢物處置情況。調查了解轄區內的危險廢物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處置設施建設、處置規模和運行情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持證單位運行情況、處置能力與設施規劃的制定及執行情況。重點針對固體廢物產生量大、處置能力不足、非法轉移問題突出的地區,調查評估危險廢物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處置規劃制定及實施情況,以及固體廢物處置能力與產生量匹配情況,建立固體廢物處置能力調查清單。
(二)妥善處置非法傾倒的固體廢物
對排查發現的非法傾倒、填埋固體廢物等問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環保、工信、市政、住建、衛生、公安等部門根據職責開展分類、核查、鑒別等工作,制定“一點一策”整治工作方案,并依據環境風險程度列出優先整治清單,明確整治內容、責任單位和時限要求,實行“掛賬銷號”制度。對于能夠查明來源的,責令非法傾倒單位限期整治,并依法依規進行處罰;無法查明來源的,由當地政府委托第三方進行限期整治。
1.對于重量在100噸以上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環保部門要督促相關企業或當地政府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等要求,規范設置貯存處置場所,妥善處置固體廢物,并定期進行監測和檢查,防止產生二次污染。
2.對于體積在500立方米以上的生活垃圾,市政部門按要求抓好整改落實。
3.對于危險廢物,環保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迅速查明來源,妥善處置,并做好涉危險廢物突發環境事件的防范應對工作。若達到立案標準的,要做好執法取證和證據固定工作,并及時移交公安機關立案查處,全面查清違法犯罪事實,從嚴從快進行處罰。
4.對于醫療廢物,環保、衛生部門要聯合迅速查明來源,厘清責任,若責任屬于醫療機構的,當地衛生部門依法進行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若責任屬于醫療廢物處置單位的,環保部門應依法從重處罰,情節嚴重的,可吊銷其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三)全面提升處置能力建設
1.加快一般固體廢物和污泥處置設施建設。各縣(市、區)根據此次調查摸底掌握的本轄區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和污泥產生、貯存、處置情況,科學評估處置能力與產生量匹配情況,按照“規劃、優化布局、能力匹配、適度超前”的原則,做到“規劃一批、建設一批、投產一批”固體廢物處置設施,進一步提升優化轄區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和污泥的處置能力,補足補齊處置能力缺口。
2.推進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建設。各縣(市、區)要按照《貴港市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固體廢物環境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貴港市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十三五”規劃》和《貴港市生態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三年作戰實施方案(2018—2020年)》(貴政辦發〔2018〕37號)要求,加快推進貴港市臺泥東園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30萬噸/年固體廢物項目等危險廢物處置項目及收運體系建設,確保按照規定的時限建成投運,同進督促指導已建成項目盡快投運,督促已投運項目加強管理,發揮大環境效益。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全區危險廢物處置利用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桂政辦發〔2017〕151號),優化危險廢物處置項目布局,進一步提升優化處置能力和結構,與全區協調統籌構建形成“種類齊全、能力相當、結構平衡”的危險廢物處置體系,確保全市的危險廢物“就近就地”得到安全處置。同時,合理布局項目,既滿足我市利用處置需求,也防止產能過剩,促進我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產業良性健康發展。
(四)依法打擊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和傾倒違法行為
1.強化部門聯防聯控。市縣兩級環保、公安、交通、海事、工信、衛生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建立部門信息共享和聯動執法機制。環保部門加大線索排查力度,充分發揮證據固定、提取、監測等方面的專業技術優勢;交通、海事部門主動提供涉嫌非法轉移固體廢物的情況;公安機關加快辦理涉危險廢物違法犯罪案件。建立區域聯防聯控機制,加強溝通協調,共同應對固體廢物跨界污染事件。
2.突出重點打擊對象。重點打擊三類違法對象,一是違反國家規定,單位或個人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固體廢物,特別是非法處置危險廢物3噸以上的;二是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未按規定收集、貯存、轉移、處置危險廢物,造成環境污染的;三是危險廢物處置單位未按規定對危險廢物進行無害化處置,造成環境污染的。
3.充分發動公眾參與。大力宣傳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普及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知識。鼓勵、發動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非法傾倒、轉移和填埋固體廢物的違法行為,提供環境違法犯罪活動線索。設立舉報電話、舉報信箱,并在本地主要媒體公開,對舉報線索逐一登記、限時排查,查處結果應及時向公眾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加大對固體廢物重大案件查處情況的曝光力度,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4.依法依規重拳打擊。以危險廢物為重點,持續開展打擊固體廢物環境違法犯罪活動,對非法收運、轉移、傾倒、處置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的企業、中間商、承運人、接收人等,要一追到底,涉嫌犯罪的,依據《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及“兩高”司法解釋有關規定嚴肅懲處,查處一批,打擊一批,對固體廢物環境違法犯罪活動形成強有力的震懾。
(五)強化危險廢物全程監管
1.突出源頭嚴防。各縣(市、區)在招商引資時充分論證項目危險廢物處置可行性,審慎選擇危險廢物產生量大、處置難的項目落地我市。項目環評審批嚴格審核環評報告提出的危險廢物種類、數量、污染防治措施等;建設單位嚴格落實環保污染防治設施“三同時”要求。對于《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16年版)發布后批準的在建或未建項目,要對照新名錄,對項目環評報告書(表)中危險廢物種類、數量、污染防治措施等開展技術校核,對環評報告書(表)中存在弄虛作假的環評機構及行政審核人員,依法依規予以懲處,并督促相關責任方采取措施予以整改。2016年以前審批的項目,環境保護部門在日常管理中發現應當納入危險廢物管理而環評文件中確定按照副產品或一般固體廢物進行處理、處置的,要及時予以糾正或提請上級環境保護部門予以糾正。對不明確是否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由具有環評審批權限的同級審批部門組織或企業自行按照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予以認定。
2.落實過程嚴管。對工業固體廢物和生活垃圾加強監管;對危險廢物的產生、收集、貯存、轉移、利用、處置要實行全過程嚴管;對危險廢物產生企業和經營單位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機制,加大抽查力度和頻次,強化日常環境監管。同時,要結合排污許可證制度改革工作安排,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行業開展固體廢物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試點。依托廣西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實施危險廢物動態監管,確保收集、貯存、轉運和利用處置規范有序,全過程留痕,有跡可查。
3.實行后果嚴懲。結合自治區及我市各專項行動,提升執法的精準化、高效化,嚴厲打擊非法轉移、傾倒、處置危險廢物行為。結合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建設,將涉危險廢物嚴重違法企業納入環境保護領域違法失信名單,實行公開曝光,開展聯合懲戒,促進企業守法自律。
4.全面推行信息化管理。全面推進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管理計劃電子化備案和轉移電子聯單制度,從2019年7月開始,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和污泥產生單位要在每季度第一個月10日前,將上一季度相關數據通過廣西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報送;危險廢物產生單位繼續登錄廣西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錄入當月危險廢物產生、貯存、轉移、利用和處置數據,以信息化推進管理的精細化和科學化,全面提升固體廢物監管能力和水平。
5.持續開展規范化考核。按照《2019-2020年度全市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要求,開展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督促相關企業全面落實危險廢物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實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對于環保部門抽查發現的問題和不達標企業,要加強督促限期整改。
6.加大重點危險廢物的整治力度。持續開展危險廢物存量清零專項行動,將貯存危險廢物100噸以上的、貯存設施不符合環保要求的、危險廢物貯存時間超過1年的、貯存量飽和或超限的、貯存危險廢物種類在廣西區內無相應處置能力的企業,列為重點清理對象,實行“掛單銷號”制度,綜合采用水泥窯協同處置、跨區域轉移處置等方式,加大存量危險廢物的清理力度,切實減少危險廢物貯存量。
三、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組織協調
縣(市、區)政府及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固體廢物管理工作,持續開展打擊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傾倒專項行動,將加強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作為今后一段時間環保工作的重點任務,加強組織領導。注重與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等生態環境領域各項重點工作和改革任務有機結合,強化各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各項工作的進度計劃、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確保工作得到落實。
(二)強化部門溝通協作
加強環保、公安、工信、市政、住建、交通、衛生、海事等部門之間溝通協作,建立多部門信息共享和聯動執法機制,及時共享固體廢物跨省轉移審批情況、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危險廢物非法轉移情報等相關信息,定期通報危險廢物轉移種類、數量及流向情況。進一步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合機制,定期通報案件執法開展情況,持續打擊固體廢物環境違法犯罪活動。
(三)加強監管能力建設
各縣(市、區)要進一步加強固體廢物環境監管能力建設,整合充實執法力量和專業技術力量。結合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落地的機會,調整設立固體廢物管理專門機構或明確承擔科室,選配業務骨干充實管理機構,積極培養固體廢物管理專業人才。進一步加強環評、環境執法和固體廢物管理機構人員的技術培訓與交流。
(四)夯實企業主體責任
各級環保部門會同工信、市政、住建等部門督促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大的企業,以及垃圾、污水處理單位細化管理制度和臺賬記錄,如實申報跨省轉移的固體廢物或危險廢物實際利用處置途徑及終去向,依據相關法規要求公開產生固體廢物或危險廢物的類別、數量、利用和處置情況等信息。
(五)嚴格落實督查問責
市環保、工信、市政、住建、衛生、公安、交通等部門適時組織對固體廢物大排查工作進行督導和抽查,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移交當地政府限期整改,并在全市范圍內進行通報。對固體廢物非法轉出轉入問題突出、造成環境嚴重污染并產生惡劣影響的地區,開展點穴式、機動式專項檢查,對查實的失職失責行為實施問責,切實發揮警示震懾作用。危險廢物、污泥和生活垃圾等處置能力建設運行情況納入市級環保督察范圍,對相關能力建設嚴重滯后、非法轉移問題突出、發現問題整治不力的地方,對存在失職失責的,將依法依規實施移交問責。
四、工作要求及時間安排
(一)全面開展排查,建立排查清單
各縣(市、區)要結合轄區實際,盡快制定排查方案,全面開展固體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污泥)源頭排查、存量清查及處置能力調查,建立固體廢物源頭排查清單、固體廢物非法傾倒處置問題清單及固體廢物處置能力調查清單,并形成排查總結報告,于2019年4月30日前報送市環境保護局。
(二)厘清存在問題,制定整治方案
各縣(市、區)對排查發現的非法傾倒、填埋的固體廢物或生活垃圾等問題,應制定“一點一策”整治工作方案并督促實施,于2019年6月30日前報市環境保護局,同時抄送市公安局、市衛計委、市市政管理局。
(三)開展督導檢查,夯實排查工作成效
2019年4-5月,市環保、工信、市政、住建、衛生、公安、交通等部門將適時組織對各縣(市、區)固體廢物大排查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督導和抽查,對抽查中發現的排查不全面、嚴重遺漏及敷衍排查等問題進行通報批評。
(四)積極貫徹落實,認真總結報告
各縣(市、區)認真貫徹落實本實施方案并逐項開展各項工作,對采取的工作措施、排查開展情況與成效以及存在問題與整改情況等進行認真總結,市工信、市政、住建、公安、衛生、交通、海事等相關職能部門按照本部門職責開展工作,于每年12月5日前將落實本實施方案的進展情況報送市環境保護局,統一匯總后于12月10日前報告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