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各地政策】上海市十五屆人大二次會議全體會議對《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草案)》進行了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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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年7月1日起,這一條例就將正式實施。本次人代會期間共有代表488人次提出646條意見和建議,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召開會議逐條認真研究分析代表提出的意見,對條例草案做了審議和修改,共計修改33處。
在源頭減量、全程分類體系建設、社會參與和監督管理這三大板塊中,都根據代表意見做了相應的修改。比如,第十九條,關于快遞包裝物減量,之前提交會議審議的草案只是明確本市快遞企業應當遵守相關規定,現在改為在本市開展經營活動的快遞企業。這就對快遞包裝物減量的范圍做了進一步擴大。
關于濕垃圾減量,法規草案中本來要求,新建的、已經建成農貿市場、標準化菜場,要配置濕垃圾就地處理設施。代表對這當中要按照什么樣的標準,什么樣的規模配置就地處理設施,提出了疑問。草案也根據意見做了相應的修改,規定不管是新建的,還是已建成的農貿市場、標準化菜場都應該按照標準配備濕垃圾處理設施。這個標準由市容綠化部門會同相關部門來組織編制。
在生活垃圾處置規范方面,對于處置單位的規定,之前是要求能及時對廢水、廢氣、廢渣、噪聲進行處理,并按照規定進行環境修復。根據代表提出的意見,這一條款也做了補充,明確對周邊土壤污染也應當及時進行處理,對處置單位的要求更加嚴格。
大家究竟該怎么做?現在開始劃重點
垃圾分類標準
“四分法”: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濕垃圾、干垃圾。
可回收物:是指廢紙張、廢塑料、廢玻璃制品、廢金屬、廢織物等適宜回收、可循環利用的生活廢棄物。
有害垃圾:是指廢電池、廢燈管、廢藥品、廢油漆及其容器等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潛在危害的生活廢棄物。
濕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廢料、剩菜剩飯、過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綠植、中藥藥渣等易腐的生物質生活廢棄物。
干垃圾:即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濕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廢棄物。
促進源頭減量
條例針對特定對象提出了強制性要求:
要求積極推進產品包裝物、快遞包裝物減量工作。
快遞企業在本市開展經營活動的,應當使用電子運單和環保箱(袋)、環保膠帶等環保包裝,鼓勵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循環使用的環保包裝。
規定農貿市場、標準化菜場應當按照標準配置濕垃圾就地處理設施。
在綠色辦公、綠色消費方面,將減少一次性用品使用作為著力點,規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內部辦公場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旅館不得主動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餐飲服務提供者和餐飲配送服務提供者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筷子、調羹等餐具。
關于分類投放
明確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是分類投放的責任主體,應當將生活垃圾分別投放至相應的收集容器。
確立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區分單位、居住區、公共場所的不同情況確定相應的管理責任人,并明確其權利義務。
按照既體現標準化、規范化要求,又兼顧基層實踐因地制宜需要的思路,對單位、居住區、公共場所收集容器的設置作出規范。
關于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
針對市民關注的分類投放后又被混裝混運等問題,條例對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做了較為全面的規范。
嚴格規范收運和轉運行為,明確收運單位必須使用專用車輛和船舶實行密閉運輸,不得混裝混運。
建立“不分類、不收運,不分類、不處置”的監督機制,保障全程分類效果的實現。
關于可回收物回收體系建設
提高可回收物的回收率,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和生活垃圾分類收運體系“兩網融合”:
由綠化市容部門負責回收體系建設,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低價值可回收物回收扶持政策,培育回收服務市場。
鼓勵采用“互聯網+回收”、智能回收等方式。
關于資源化利用
明確發展改革等部門應當統籌制定本市循環經濟發展政策、對資源化利用項目予以支持。
明確政府部門應當支持在公共綠地、公益林的土壤改良中優先使用濕垃圾資源化利用產品,并對濕垃圾就地就近資源化利用提出要求。
明確市商務等部門負責可回收物資源化利用活動的指導和協調。
關于社會參與
構建廣泛的社會動員體系,建立健全以居(村)民區黨組織為領導核心、各方共同參與的基層治理機制,鼓勵社會參與、行業參與、市場參與,將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情況納入文明創建活動等。
原標題:高票通過!上海人注意了,垃圾再不分類扔就違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