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各地政策】 日前,上海印發《上海市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監督檢查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全文如下:
關于印發《上海市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監督檢查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區保護局,市環境監測中心、市輻射環境監督站、市環境監察總隊:
為深入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印發的《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監督檢查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環辦監測函〔2018〕793號)和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上海市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實施方案》(滬委辦〔2018〕19號),我局制訂了《上海市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監督檢查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F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落實,并按年度制定本行政區域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監督檢查計劃。計劃執行情況和監督檢查工作中查處的環境監測弄虛作假典型案例要及時報送我局。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
2018年12月29日
上海市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監督檢查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
為全面提高本市生態環境監測數據質量,嚴厲打擊各類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依據《上海市環境保護條例》《上海市檢驗檢測條例》《上海市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實施方案》(滬委辦〔2018〕19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按照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監督檢查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要求,制訂本行動計劃。
一、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本行動計劃,到2020年,不斷健全生態環境監測數據質量保障責任體系,嚴厲打擊不當干預生態環境監測行為,有效遏制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和排污單位數據弄虛作假問題,營造誠實守信的行業環境和監測氛圍,確保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和人員獨立公正開展工作,確保監測數據真實、準確、客觀。
二、重點任務
(一)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數據質量專項檢查(簡稱監測機構檢查)
檢查對象為在本市開展環境監測活動的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含社會環境監測機構、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
結合對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的日常監督,以及各年度生態環境部門與市場監管部門聯合開展的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專項檢查工作進行檢查。其中,對政府采購中標機構、承擔重點排污單位自行監測和重大工程項目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監測的機構,以及涉及監測數據弄虛作假投訴舉報的機構,進行重點檢查。
(二)在線監測運維質量專項檢查(簡稱運維質量檢查)
檢查對象為在本市開展環境質量和污染源自動監測設施運維活動的在線監測運維機構。其中,對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和已驗收并接入市級信息平臺的揚塵、工業區大氣、環境空氣質量、地表水環境質量等在線監測數據存在不正常運行情況的運維機構進行重點檢查。
(三)排污單位自行監測質量專項檢查(簡稱排污單位檢查)
檢查對象為重點排污單位。結合重點排污單位監督性監測質量檢查工作,以及市生態環境局、市環境監察總隊組織的各類專項執法檢查工作,對全市火電、鋼鐵、焦化、化工、城市污水處理等重點排污單位的自行監測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其中委托社會環境監測機構開展手工監測以及按要求開展在線監測的,結合前兩類專項檢查開展。
三、檢查內容
(一)監測機構檢查
1.檢查機構遵守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誠信服務情況,機構現有檢測人員、設備設施、環境條件和其他基礎保障條件與已獲資質的能力和相關服務項目的匹配性,以及是否存在超出資質能力范圍開展檢測和出具報告的問題。
2.檢查檢測過程的可追溯性和規范性,包括檢測報告所含信息與儀器設備使用記錄和檢測原始記錄的一致性和完整性、儀器設備檢定校準、標準物質使用、監測報告和原始記錄等情況。
(二)運維質量檢查
1.檢查機構標準規范及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和質量體系運行情況,機構現有人員、設備設施、環境條件和其他基礎保障條件與運維服務項目的匹配性。
2.檢查機構承擔運維任務的自動監測設施現場的運維保障情況(含人員、車輛、備機備品備件和質控設備、標準樣品配制和使用情況等)。
(三)排污單位檢查
1.檢查排污單位自行監測開展情況,包括是否按照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制訂監測方案,是否按照監測方案組織實施自行監測,自行監測是否符合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要求,原始記錄等基礎信息是否真實完整,以及監測結果公開的完整性和及時性等。
2.對已安裝自動監測設施并通過驗收的排污單位,現場檢查在線監測設備運維、校準及比對監測情況、故障處理情況、在線數據傳輸有效性。
結合上述檢查工作,市生態環境局將依據《上海市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調查處理辦法》,嚴肅查處篡改、偽造生態環境監測數據和報告等弄虛作假行為。同時,對各區生態環境部門的監測質量管理工作開展和保障情況,防范和懲治生態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責任體系、工作機制、制度建立及執行情況,以及不當干預監測問題的監督和處理情況進行檢查。
四、組織方式及時間安排
本行動計劃在3年內完成,由市生態環境局單獨或聯合有關部門每年制定各專項檢查年度實施方案并推進實施。
(一)監測機構檢查
市生態環境局單獨或聯合市市場監管部門,對生態環境監測機構開展專項檢查。專項檢查采取“雙隨機”檢查和飛行檢查相結合的方式。
(二)運維質量檢查
市區兩級環境監測、監察部門單獨或聯合對環境質量、污染源在線監測設施運維機構進行檢查。專項檢查采用聯網檢查、現場檢查和飛行檢查的方式。
(三)排污單位
檢查市區兩級生態環境部門組織對重點排污單位自行監測質量進行檢查。專項檢查采用明查和暗查相結合、聯網檢查和現場抽查相結合的方式。
五、結果應用
市生態環境局單獨或會同有關部門,對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監測機構、排污單位、運維機構予以通報;對涉嫌篡改、偽造生態環境監測數據和報告等弄虛作假行為的,由生態環境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對違反《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的,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理;發現黨政領導干部不當干預生態環境監測活動的,移交有關任免機關或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機關予以處理,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及行政責任;發現區級生態環境部門在監測質量管理工作中存在不作為、慢作為,且問題突出的,納入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范疇。向社會公開通報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典型案件,情形嚴重、影響惡劣的,要在政府網站或主流媒體公開,強化警示震懾作用,形成不敢為、不想為、不愿為的環境和氛圍。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區生態環境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牢固樹立生態環境監測質量意識,會同有關部門充分發揮各自監管優勢,建立部門合作機制,加強溝通,形成合力,打擊生態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
(二)嚴格組織實施
各區生態環境部門要依據本行動計劃,結合已開展的監督檢查工作,按年度制定本行政區域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監督檢查計劃。要突出重點領域和重點環節,加大“雙隨機”檢查力度,務必使行動計劃取得成效;要把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監督檢查列為年度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的重點工作,在經費、人員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保證各項任務扎實推進。
(三)加強宣傳教育
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市區兩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及時通報;對于發現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證據確鑿的,移交有關部門查處后要綜合運用報刊、廣播、電視和互聯網等媒體進行宣傳。加大警示教育力度,解讀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政策,形成高壓震懾態勢,提升相關機構和人員監測質量意識。
(四)健全長效機制
市區兩級生態環境部門要以本行動計劃為契機,總結行之有效的經驗和措施,查找管理漏洞,構建防范和懲治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責任體系,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健全長效機制,提升管理水平,對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確保監測數據真實、客觀、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