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固廢處理】我國的垃圾分類試點開始于2000年6月。其實,北京、上海、廣州試點更早,迄今有20多年的歷史了,但到現在,卻依然“濤聲依舊”,還在試點。根本的原因,是垃圾分類工作具有艱巨性、復雜性和長期性,還有,對垃圾分類的本質和規律,我們沒有客觀和清醒的認識。
前面說了,我國的垃圾分類試點開始于2000年6月,當時的建設部將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南京、杭州、廈門、桂林8個城市作為首批試點城市。其實,北京、上海、廣州試點更早,迄今有20多年的歷史了,但到現在,卻依然“濤聲依舊”,還在試點。
根本的原因,是垃圾分類工作具有艱巨性、復雜性和長期性,還有,對垃圾分類的本質和規律,我們沒有客觀和清醒的認識。
一、垃圾分類的認識誤區
1、對垃圾分類工作的特性認識不深入。垃圾分類工作具有五種特性:廣泛性(涉及到每個家庭和各行各業,與人的生活息息相關);日常性(日復一日都產生垃圾)、專業性(看似簡單,其實復雜,涉及環保、管理、經濟、哲學等多學科)、環閉性(宣、投、收,運、處、用等諸多環節,而且還環環相扣,一環脫節,前功盡棄)、系統性(龐雜的社會工程,涉及眾多部門,協調難度很大,非輕而易可獲成果項目)。
2、對垃圾分類的屬性認識不清晰。很多地方,因對垃圾及垃圾分類的屬性認識不清,有些認為垃圾分類完全是市場行為,政府和社會基本不參與;有些地方又認為垃圾分類完全是公益行為,又缺少市場的參與。沒有明確各方的責任和義務,從而沒有形成合力。
3、管理部門認識不到位。“垃圾”和“垃圾分類”雖然只有兩字之差,卻發生了質的變化。垃圾分類是一項全社會深度動員和參與的一項工作,具有社會性。由于垃圾運處理之前由城管環衛部門負責,實施垃圾分類后,由于對垃圾分類認識不清,當地政府“順理成章”把此項工作交由城管環衛部門主管,有些地方垃圾分類工作沒有做好,還要問責環衛部門,使城管環衛部門成為“背鍋俠”,確實有點“冤枉”。垃圾分類應該由當地政府“一把手”來抓,環衛主要牽頭部門是可以,但由政府負責。
4、分類目的不明確。很多城市,對推行垃圾分類的目的不明確,沒有真正明白要進行垃圾分類的原因,主要動力來自:
一是領導的要求:國家的要求、省里的要求、市里的要求
二是相互比較:別的城市都在做,自己的城市也不能落后
三是各方壓力:來自環保組織、媒體及社會輿論的壓力
5,分類的目標不清楚。不清楚分類的目標是什么?不清楚短期目標是什么、中期目標是什么、目標是又什么?就像修路和建樓,沒有設計圖和施工圖,結果,垃圾分類工作開展得比較被動和盲目,終以失敗結束。
二、垃圾分類“試點陷阱”
總結我國18年的垃圾分類試點工作,會發現很多城市都出現“開始轟轟烈烈,后來冷冷清清”的現象。很多城市都在做試點,而且還進行了多次的試點,但卻不清楚為什么要試點,試點中要發現什么問題,終如何解決?很多都是為了試點而試點,結果都無疾而終,我們稱之為垃圾分類“試點陷阱”。
很多城市推行垃圾分類有一個通用模式和流程:
1)領導重視,反復開會;
2)編寫垃圾分類方案;
3)設立試點,選擇有限的區域嘗試;
4)財政出錢,買分類垃圾桶,買分類垃圾收集車;
5)開展宣傳、在試點花錢搞活動;
6)活動搞完了,錢用完了、垃圾分類熱情消退;
7)媒體和環保組織開始詬病政府的垃圾分類;
8)領導又很重視,再反復開會......
為什么試點?試點的重要意義,正如所說的:“試點是改革的重要任務,更是改革的重要方法。”
垃圾分類試點,就是垃圾分類的“試驗田”。其主要目的是通過對局部地區的試驗,總結成敗得失,完善方案,尋找規律,由點及面,把解決試點中的問題與攻克面上共性難題結合起來,努力實現重點突破與整體創新,從而為更大范圍的改革實踐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示范和標桿。
正如,科研成果在面世之前,先要進行實驗室試驗,接著是“小試”,也就是根據實驗室效果進行放大,然后還要“中試”,就是根據小試結果繼續放大,成功后才可量產。垃圾分類的復雜性是任何科學研究都難望其項背的,試點更為重要。
三、垃圾分類“五層認識”理論
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告訴我們,認識一個事物,都是由點到面、由淺入深,由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認識垃圾分類也是如此。
層認識:碎片化。沒有做或剛開始做時,覺得垃圾分類很簡單,要么分兩類,要么分三類或四類。然后,在試點小區給居民發兩個桶或三個桶、四個桶,在簡單的宣傳動員后,垃圾分類就開始了。此時的認識,僅僅停留在前端分類這個“點”上,屬于孤立的零散的碎片化的認識。
第二層認識,系統工程。垃圾分類工作進行一段時間后發現,垃圾分類是一個系統工程,不僅僅是前端分類投放、還包括中端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后端分類處理及利用等環節,而且這些環節不但“環環相扣”,而且“一環失守,全盤皆輸”。如果僅僅是做前端分類,后面的環節沒有結合起來,垃圾分類就是在做“無用功”。
第三層認識,一場改革。要想把“ 產業鏈”打通,則涉及到體制、機制、法制、費制的創新和改革,還要平衡各種利益主體的利益關系,這里面的“水”很深。深思下來,垃圾分類不僅是一場改革,而且還是攻堅克難的改革。
第四層認識,社會綜合治理。經過兩年至三年的試點,有些城市,小規模的“產業鏈”初步建成。發現難是居民分類不是很積極,參加的總是一小部分(20%至30%),大部分居民是“理念上認同、行動上滯后”,僅僅靠宣傳、動員遠遠不夠,是有“天花板”的。總結下來,發現垃圾分類是社會綜合治理工程。
第五層認識,哲學問題。這個就需要深度思考和總結了。說垃圾分類是個哲學問題,有三個方面的含義:一是需要探索本質和規律,即通過垃圾分類這個現象,探索到垃圾分類背后的本質和規律。二是認識到垃圾分類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應采取“重點論”和“兩點論”的統一,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統一、量變和質變的統一。三是核心是如何處理好政府、市場、社會三者的關系問題。
四、垃圾分類的目標
1、理論層面:在理論層面,垃圾分類的目標是“三化”,即按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這個順序,但實際操作層面則是相反,即先無害化、再資源化,后實現減量化。
2、實踐層面:垃圾分類終的目標是從源頭減少垃圾的產生,同時,借助垃圾分類這個抓手,提高全社會和全民的文明素質。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垃圾分類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垃圾分類的終目的盡量不要產生垃圾,并不是要分出多少垃圾,不能望文生義!
五、垃圾分類的原則
如果垃圾分類要可持續的、可復制的做下去,應該堅持以下幾個原則,并且缺一不可。
個原則,成片區。以區或縣為單位,在一個區或縣的行政區域內先選取若干個居民個小區或公共機構做垃圾分類的試點,而不是在市轄范圍內各區縣各選幾個小區域做試點,不能“遍地撒網”。好,是以街道辦事處為單位成片做。
第二個原則,后端決定前端。垃圾分類“四個環節”中,難的是“一前一后”兩個環節,前端分類和后端處理。中間收集、運輸相對容易些。而后端處理設施沒有建好,或者利用這個“出口”沒有打通,前端就不要分,因為分了也沒有意義。
第三個原則,源頭分類。垃圾分類一定是要從源頭分類,即產生者居民家中或單位中就開始分。現在我國有些地方前端不分類,然后,混合垃圾運到分揀廠后機器分選,并號稱納米、等離子、紅外線等“高科技”,這可能有點緣木求魚了。我國的垃圾成分這么復雜,前端不分類 ,混合垃圾已交叉污染了,還有一個經營成本的問題。
第四個原則,一定要把廚余垃圾分出來。因為飲食結構的原因,我國生活垃圾中,廚余垃圾的量很大,一般在50——65%之間,其二,廚余垃圾如果填里會產生滲濾液,焚燒又會產降低熱值,都會產生二次污染。因此,廚余垃圾分類處理是垃圾分類分類處理的一個重要抓手和關鍵環節。
第五個原則,定時定點。定時定點的目的在于,一是美化環境、二是降低垃圾分類的收運成本,三是為下一步的處罰做準備。現在上海在大力推廣“定時定點”回收。
六、垃圾分類好與否的標準
我國垃圾分類進行了十多年,但到目前為止,垃圾分類做得好與否,卻沒有一個科學的、統一的評判標準。
許多城市在介紹垃圾分類的成果時,都說自己城市垃圾分類做得好,好的標準是什么?這些城市主要介紹開了多少次會,寫了多少方案,貼了多少海報、搞了多少次活動,花了多少錢,賣了多少垃圾桶,開展了多少個試點。
近這兩年,垃圾分類“互聯+”和“智慧分類”又蔚然成風,很多地方,在介紹垃圾分類的成績時,多把垃圾分類“互聯+”及“智慧分類”提出來。
而很少有城市介紹說,通過垃圾分類,分出來了多少垃圾,減少了多少垃圾,或者花多少錢分出一噸垃圾?我們會發現有些地方干了好幾年花了幾千萬元人民幣,卻只回收了幾萬噸的再生資源(還不包括廚余垃圾)。按照噸回收成本來計算,每噸高達幾千塊甚至上萬塊,這樣的做法肯定是不可持續的和的。
舉一個例子, 就像高考,只是說上了多少次課,買了多少本書,晚上學習到幾點,這是沒有意義的,因為這些只是過程,關鍵要看結果——高考成績。因為試點的目的不明確,很多地方錯把過程當結果,把手段當目的。
關鍵的問題是,后發現,推了好幾年的垃圾分類,垃圾分類的效果并不明顯,而且,沒有明顯的“受益者”。這里的“受益”主要經濟上的受益。終的結果,大家都在忙,忙到后,大家都很累卻沒有效果。
那么,真正評判垃圾分類做得好與否的標準是什么呢?應該有下面三個標準:
,是否有利于生活垃圾可持續無害化、資源化及源頭減量。所謂可持續,就是能連續不斷的進行下去,這就需要運營成本要低,財政投入不能過大。無害化是基礎,資源化是保障,即分出多少垃圾進行資源化處理和利用,不再進入填埋場,住建部的文件中通過分類資源利用率達到35%。關鍵是前端源頭減量,通過垃圾分類促進或倒逼源頭減量,比如:臺北每人每日垃圾量由之前的1.12公斤,通過垃圾分類,減少到2009年的0.39公斤,減少65%;韓國通過垃圾分類,1995年人均日生產垃圾為2.3公斤,2006年則為0.95公斤,減少58.7%。
第二,是否有利于居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先厘清垃圾的屬性,因為垃圾是污染物,首先應該交費;因為分類了,付出勞動,應該有收入,特別是是經濟方面的收入。但由于歷史的原因,之前的混合垃圾的處理費沒有收費或沒有足額收費,因而通過垃圾分類資源和減量化的收益就體現不出來,這種局面需糾正過來,變成“混合垃圾多收費、分類垃圾少付費”。同時,小區居住環境因垃圾分類而變得整潔干凈,提高人居環境美化,居民有獲得感、幸福感。
第三、是否有利于減少政府財政的總體投入。垃圾分類開始做時,需要政府適當加大投入,但從長期看、全局看,隨著垃圾資源化和源關減量化,減少垃圾的清運費、處理費、延長后端后廠的使用年限,這都會產生經濟效益,因此,垃圾分類成功,除產生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外,也會產業經濟效益。說“生態文明建設,算大賬、算長遠賬、算整體賬、算綜合賬。”
七、垃圾管理的“五個層級”
先進國家垃圾管理戰略,或者說垃圾處理方式的選擇原則都遵循以下5個層級:
其一,盡可能不產生垃圾 前面也論述了,垃圾的首要屬性是污染物,當然是產生的越少越好。因為一切產品的“終歸宿”就是垃圾,就需要我們的產品盡可能的少。
其二,重復使用 即生產出的產品或商品,盡可能延長其“壽命”,以減少變成垃圾的時限。
其三,回收利用 產生了垃圾后盡可能進行回收利用,其中包括盡可能對可生物降解的有機物進行堆肥處理或厭氧消化處理。
其四,焚燒處理 盡可能對可燃物進行焚燒處理并進行余熱利用。
后,填埋 對不能進行其他處理的垃圾進行填埋處理。
這里需要說明的是,這里“盡可能”的含義就是以技術條件和經濟條件許可為前提,具體地說要考慮市場需求與成本。
我國生活垃圾管理的原則是“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這與發達國家的垃圾管理戰略是一致的。盡量不要產生,重復使用、資源化利用、終端處理。
八、小結
1、重新認識垃圾分類。重新認識和厘清垃圾分類的特性、本質和規律,按規垃圾分類規律開展垃圾分類工作。
2、全生命周期管理。 國家應該改變現在將源頭分類和后端處理完全割裂開來的局面,特別是“重后端、輕前端”的思想,后端投入巨大,而前段投入很少的狀態。應該把垃圾處理的重心前移,移到垃圾產生的地方,移到居民家里,甚至是產品設計生產環節,實行產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3、制度設計。垃圾分類是一項全民參與的工作,政府應站在全社會的角度和頂層設計的高度,統籌考慮環境效益、社會效益、經濟收益,重新進行制度設計,通過垃圾分類才得到“正”的收益,這里主要指的是經濟收益,以調動全民參與的積極性,垃圾分類這項工作才能可持續地進行下去。
主要參考文章:
1、唐菊紅:《廈門生活垃圾分類考察學習心得體會》(樂分群 2018-6-9)
2、劉晶昊:《推行生活垃圾分類的若干問題剖析》(資源再生 2015年第10期)
3、程會強:《生態文明建設背景下垃圾分類與兩網融合的戰略思考》(PPT 中國垃圾分類減量深圳高峰論壇,2016年11月4日)
4、陳立雯:《垃圾分類需要觸及垃圾減量這一核心問題》(
澎湃新聞 2018年3月26日)
5、曲睿晶:《不忘初習,垃圾分類確保全產業鏈條資源化》((PPT 中國垃圾分類減量深圳高峰論壇,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