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行業動態】為了強有力打擊環境違法犯罪,我國各地先后組建環保警察隊伍,強勢解決執法軟肋問題。那么“環保警察”究竟管什么?環境保護支隊負責人裴旭東表示,“環境污染、非法采礦、非法占用農用地等違法犯罪行為,都是我們的打擊對象”。
環保警察強勢破除執法軟肋 打擊環境犯罪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國家不斷加大生態資源環境保護力度。環境資源犯罪,尤其是污染環境犯罪,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社會各界反響強烈,成為近年來公安機關打擊的重點。
2016年以來,各地公安機關共立案查處各類環境犯罪刑事案件8808起、治安案件6571起,同比分別上升40.8%、11.2%,環保警察成為打擊環境污染違法犯罪行為的重要力量。 2017年北京市政府工作報告,將“組建環保警察隊伍,強化環境監管執法”寫入其中。
“環保警察”管什么?
2017年1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環境食品藥品和旅游安全保衛總隊成立當天,就與北京的環保部門通力合作,破獲兩起環境污染案件,抓獲兩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打響“槍”。“環食藥旅安保總隊”成立之前,北京市環境執法任務主要由北京市環境監察總隊以及各區縣的環境監察支隊完成。北京市環境監察總隊副總隊長趙志威說,2016年,北京市共立案環境違法案件3495起,其中80以上的案件主體都是“小散亂污企業”,時常出現偷排污染以及抗拒執法等情況。
“北京市新街口地區一家金店排放廢氣,環保部門曾多次蹲守檢查,敲門不開、喊話不理,如果警方介入,取證工作就會容易得多。”監察總隊綜合科科長王延奎說,警方在固定證據方面更具優勢。
據了解,北京市“環保警察”負責環境保護領域重大敏感或跨區行政執法活動的執法保障、重大案事件的現場處置和刑事案件偵查審理,并配合相關行政執法部門開展聯合執法。
環境保護支隊負責人裴旭東說,支隊滿編一共50人,目前已全部到位,警員均來自市公安局各單位,辦案經驗豐富,各區公安分局也將組建自己的隊伍。
“除了環保部門,我們的工作還要對接國土、水務等部門,環境污染、非法采礦、非法占用農用地等違法犯罪行為,都是我們的打擊對象。”裴旭東說。
民警裝備方面,裴旭東表示,公安民警日常配備的手銬、強光手電、執法記錄儀等在環境保護支隊均會配備,今后警方還將根據打擊環境領域犯罪的需要,配備相應的專業設備。
“環保警察”解決執法軟肋
環境執法難是近年來開展環保工作、查處環境污染事件中反映出的普遍難題,主要表現在環保部門的執法力量相對較弱,環境執法缺乏應有的性。由于沒有強制權力,環保部門經常遇上取證調查的難題,陷入“企業無賴、環保無奈”的尷尬執法境地。
近年來,我國多地陸續試點組建環保警察隊伍,廣東、浙江、遼寧、河北等地相繼成立了專司環保執法的警察隊伍,有效解決了取證難題。
2014年10月8日,廣東省佛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環境犯罪偵查大隊和順德區公安局經偵大隊環保中隊同時揭牌成立,宣告廣東省終于有了環保警察。
“公安+環保”的模式,有效解決了以往環保執法難、執法軟問題。佛山市環保局副調研員沈成興認為,環保警察參與執法,有效震懾了環境犯罪行為,提高了對環境犯罪行為的偵辦效率,推進打擊環境犯罪進入制度化、專業化的新階段。與環保監察人員相比,警察有刑事執法權,可以強制扣押、刑事拘留。有環保警察在場,環保局執法多了幾分底氣。
佛山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設立環保警察之前,一般是環保部門調查發現涉嫌犯罪才移送警方偵查;設立環保警察之后,刑事調查同步進行,無論是證據搜集、案件認定還是違法人員抓捕、審查,都更為迅速。
環保警察的出現,意味著我們能夠通過一支更專業、更獨立的隊伍,有效偵辦環境領域的違法犯罪活動。“環保+公安”模式讓環境違法案件的查處不再受到環保部門行政執法權的限制,公安機關可以提前介入案件并與環保部門密切配合,無論是證據搜集、案件認定還是違法人員抓捕、審查,都更為,有利于縮短辦案時間、減少重復勞動。
原標題:環保警察:打擊環境污染違法行為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