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行業動態】1月,中央環保督察試點在河北展開。7月,2016年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全面啟動,對8地開展環保督察工作。11月,第二批中央環保督察展開。從環保部門牽頭到中央主導,從以查企業為主轉變為“查督并舉,以督政為主”,我國環境監管模式出現重大變革。
在梳理群眾舉報案件查處辦理情況時,進駐黑龍江省的中央環保督察組發現,綏化市已辦結的34件案件中,調查結論為不屬實的有19件。齊齊哈爾市泰來縣已辦結的12件生態類案件中有7件不屬實,兩地“不屬實”案件比例均高于50%。對此,環保督察組要求再次逐一復查。
“推動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這是中央環保督察的重要特點。隨著由“督企業、督政府”向“黨政企同督”的轉變,一些地方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相關負責人因環保不作為和亂作為,在本輪督察中受到了問責。據悉,截至目前,2016年批8省區中央環保督察共立案偵查207件,拘留310人;約談2176人、問責3422人。
不僅如此,2016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2016年第二批7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北京、上海、湖北、廣東、重慶、陜西、甘肅等7地,實施為期一個月的督察。目前,各督察組進駐時間陸續滿月,相關媒體梳理發現,上述7省份中,被問責的個人或組織數量已經超過2400。
據某媒體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7地已經對超過2400個人或組織進行問責。這其中,陜西省被問責情況較嚴重,據12月26日出版的陜西日報披露,截至12月25日晚,該省問責的組織或個人數量已達到878。北京、上海、重慶三個直轄市被問責人數相對較少:截至12月10日,重慶問責33人;截至12月19日,上海問責17人;截至12月15日,北京問責31人,約談301人。除了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追責,各地也相繼開出了“環保罰單”。據不完全統計,截至12月26日,廣東省已對4205家企業責令整改,立案處罰企業2341家,擬處罰金額7402.2萬元。
上海已至少立案處罰545家企業,要求立即整改469家,關停取締361家,責令停產138家,除問責17人外,還行政拘留3件,刑事拘留5人,約談151人,涉及罰款金額4600余萬元。
事實上,環保監查本是環境保護工作的常態,但為何這一次“督察”讓多地壓力倍增,被深深觸痛?“中央環保督察層級高,督察的對象主要是各省級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并且要下沉到部分地市級黨委和政府。”環保部副部長翟青這樣表示。不僅是督察過程本身與以往不同,更重要的是督察結束后,重大問題要向中央報告,督察結果將作為對領導干部考核評價任免的重要依據。
傳統的環保監查,即使是跨區域的,對象只是企業,雖然能夠查到污染問題,但把大量的精力花在點源監管,解決的是局部問題,而且難保其不死灰復燃。以河北為例,雖然兩年來查處環境違法企業10576家、抓獲犯罪嫌疑人1846人,但環境問題依然點多面廣,令環境監管頭痛不已。
“一個問題,舉報多次,雖然是不同層級處理,但終都會轉回地方,而地方土政策、領導的武斷決策、人情關系都會直接影響到問題的解決,所以一個問題,過了幾年,還是問題。”一位老環保這樣說。而在環保法專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燦發看來,環保督察作為新環保法實施以來大規模“重拳出擊”。相比之前,此次環保督察從由環保部門牽頭到中央主導,呈現出“高規格”“性”“層級高”的特點,足見中央對環保問題的重視程度。
“成立環保督察組除了增強環保部門本身的以外,另一方面就是要加強督察。”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說,2015年7月,中央深改組會議審議通過《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提出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這意味著地方黨委將與政府一道接受監督,督察的內容也從“督企”到了“督政”。
值得注意的是,在9份已經公布的反饋情況中,河北、黑龍江、江蘇等9個地區的省會城市都被點名通報。如督察組在對黑龍江省的反饋意見中,專門點名哈爾濱市環保工作不力:全市16家燃煤電廠中有9家長期超標排放;455臺每小時10蒸噸以上燃煤鍋爐中有309臺未完成污染治理設施改造,燃煤鍋爐淘汰不實。
顯然,在這次的環保督察風暴中,我們可以看到,有一些問題是很久以來都存在的,對地方環境和民眾生活都造成了重大影響,但遲遲得不到解決,甚至還有些被壓制了。但通過督察風暴,這些問題都浮出了水面,并終都得到了解決。環保督察堅持問題導向,緊盯突出環境問題及處理情況,重點督察環保不作為、亂作為現象,產生了積極的效果。
此番環保督察的力度大,查處很嚴格,在環保督察過程中,一些數據被逐步公開,一部分不負責任官員被查處,造成環境污染的一些企業被曝光并查處,之前一些公眾反復舉報都沒有回應的問題也得到了解決。這不單是解決環境的問題,也有利于社會的穩定。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所導致的一些問題已經成為近年來人們關注的主要問題,所以在環保督察的過程中,相關部門也更加重視環保問題并加以解決,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毫無疑問,環保督察會進一步促進傳統“唯GDP”的發展導向發生變化,各地應該認識到,環保問題要被置于與經濟發展同等的地位看待,要實現二者的平衡。
(據中國經濟網/曹紅艷、人民網/孫秀艷、經濟參考報、新華社/張華迎 陶一萍、中國新聞網/張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