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行業動態】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實施方案》,對開展企事業單位排污許可證管理進行了全局性和系統化的安排。改革后的排污許可證是每個排放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必須持有的“身份證”,政府管理部門要依據這個“身份證”監視企事業單位在環保方面守法生產。
環評核心制落幕,業界呼吁多年的“排污許可”姍姍來遲。國家環境保護部11月25日在京召開落實《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座談會,《方案》將通過規范有序發放排污許可證的方式,樹立以排污許可證管理為核心的企業環境管理制度,使節能減排效果“看得見”。
所謂排污許可,即具有法律意義的行政許可,是以許可證為載體的、對固定污染源的全生命周期實施“一證式管理”的制度。它不僅僅是掛在墻上的一張“證”,而是規定了固定污染源的排污申報、排放標準、監測方案、環保設施監管和限期治理以及違法處罰等諸多內容的一本“小書”。
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教授宋國君指出,排污許可制應該是中國迄今為止大的環境政策。在以往環境治理工作方面,治理的措施和治理效果并沒有有效結合,以霧霾為例,人們經常可以聽到企事業單位為治霾所做出的諸如減產、停產、加裝超低排放設施等舉措,但隨之而來的還是霧霾頻頻閃現。
另據環保部統計,截至2015年年底,我國20多個省區的環保部門已累計向20多萬家企業頒發了排污許可證。環保部部長陳吉寧介紹說,此前各地實施的排污許可的技術體系也不健全,實際排放量的確定方法在全國范圍內還沒有統一,一些企業還存在多套排放量的統計體系,這也帶來了數據混淆和監測結果性的問題;發證范圍和種類也五花八門,有很多固定源本來應該納入排污許可的沒有納入進來。
但是未來五年,排污許可證將會使環境得到重大改變。在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對外印發的《方案》中明確提出,對完善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度(下稱排污許可制),實施企事業單位排污許可證管理作出部署。據環保部副部長趙英民介紹,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將分行業、分階段推動,其中,2016年底,將在火電、造紙兩個行業推動排污許可改革。
根據《方案》要求,到2020年,我國將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有效運轉,各項環境管理制度精簡合理、有機銜接,企事業單位環保主體責任得到落實,基本建立法規體系完備、技術體系科學、管理體系的排污許可制,對固定污染源實施全過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實現系統化、科學化、法治化、精細化、信息化的“一證式”管理。
具體來看,《方案》指出,要銜接整合好相關環境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健全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改變單純以行政區域為單元分解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的方式和總量減排核算考核辦法,通過實施排污許可制,落實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逐步實現由行政區域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向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轉變,控制的范圍逐漸統一到固定污染源。二是有機銜接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實現從污染預防到污染治理和排放控制的全過程監管。
從企業的角度來看,工業生產的污染物排放配額將根據實際環境質量改善目標進行分配,評估該單位的執行效果時,將參考排放配額與改善目標的協調程度。這樣一來,企事業單位將用“事實說話”,證明自身在排放控制方面的成效。
為突出改革的針對性,環保部將對不同行業,以及同一行業內的不同類型的企事業單位,按照污染物產生量、排放量以及環境危害程度等因素進行分類管理。宋國君表示,實施“一對一”的制度,能夠大量減少企業無效成本的支出,排污許可證有3或5年的有效期,這避免了企業針對各路良莠不齊的標準,增加頻繁更換減排設備的成本。
一位地方環保廳官員指出,“理想的狀況是,排污許可成為環境管理工具包的核心,在前面可以銜接環評、三同時和驗收等制度,后面可以銜接達標排放、總量控制、排污收費、排污權交易、環境執法、綠色信貸等制度。但“問題在于如何以排污許可為核心,將這些制度通過加減乘除,銜接起來,這將是一個很大的制度挑戰。”前述業界人士分析,遺憾的是,《方案》并沒有給出完整的可以操作的方案,而需要環保部再制定更加細化的操作方案。
挑戰不止于此。環保法學專家馮嘉直言,目前我國環保部門還無法實現對企業排污量進行連續性監測,而這是總量控制與排污許可證制度推行的根本條件之一,“此前,我國的監測主要是為排污收費服務的,很多地方采取政府不監測而由企業申報的做法,即使相關部門進行核查也基本是程序性的,或者只能進行‘點測’,無法長期監控企業排放情況。”馮嘉表示,雖然我國一直在推行污染源在線監測,但技術上卻一直存在短板,而且,現在我國企業自行監測排污標準尚不清晰,而且企業也沒有監測資質,因此,這種監測數據的執法效力難以得到保證,無法成為直接的執法依據。
不過《意見》對此已做出初步規定,即通過執法監測、核查臺賬等手段,核實排放數據和報告的真實性,判定是否達標排放,核定排放量。企事業單位在線監測數據可以作為環境保護部門監管執法的依據。此外,還有專家表示,作為排污許可證下發前的關鍵環節,地方對于企業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的初始分配方法還不夠統一和明確。
此外,從市場層面來看,《方案》提出綜合運用市場手段,而資本市場作為重要市場之一,相關監管政策一直堅守生態文明建設這一硬杠桿。今年7月份,證監會就提出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硬杠杠,從監管理念、制度設計、審核把關方面,引導市場參與主體提高環保責任意識,嚴格執行國家環保法律法規,支持鼓勵綠色環保產業發展。
業界普遍認為,“在國家不斷提高環境保護戰略地位的大背景下,市場機制和金融手段的運用,對環保行業發展是一個利好,千億級大市場即將形成。下一步,基礎金融手段以及相關衍生品將會逐漸繁榮,這些手段對環保產業的大作用是撬動資源和激發活力。”
一位市場分析師指出,《方案》的發布有利于通過市場機制加速落實去產能目標實現,同時有利于上市公司和擬上市公司重視或加大環境污染治理力度,這對于從事環境治理相關企業來說無疑是一個利好消息。
(據中國能源報/賈科華、21世紀經濟報道/王爾德、北京商報/蔣夢惟、中國企業報、證券日報/蘇詩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