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11月底,公眾看到的空氣質量監測數據都將由國家統一發布,地方政府共享國家網數據,但不再參與數據的生產和審核。
的監測數據是污染治理和科學決策的基礎。為此,環境保護部專門印發了《“十三五”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方案》(下文簡稱“方案”),作為規范全國各級環境空氣自動監測和運維機構監測行為、保證監測數據質量的專項指導性文件。《方案》能否保證監測數據的真實可信?
隨著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相繼出臺實施,尤其是2017年“大氣十條”(又稱《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迎來終考,考核數據的客觀真實、準確直接關系治理成效的結果。但是,目前,我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自身也面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環保部監測司有關負責人指出,體制機制不順,管理制度急需更新,監測規范和技術體系尚需完善,制度規范執行不到位。其中,存在“考核誰、誰監測”現象,地方環保部門“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在各種考核壓力下,行政干預數據質量的沖動較大。
“在事權上收、省以下垂直管理和監測服務社會化等新形勢下,現有質量管理制度已不能滿足管理的需要。”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柴發合研究員表示,環境空氣、地表水和土壤監測方法標準不全,全國統一的環境質量監測質控體系尚未健全,特別是自動監測設施運行維護不到位,數據審核不落實、技術水平有待提高。
為此,根據方案,2016年底前,完成338個地級以上城市1436個國家環境空氣自動監測事權上收;2017年起,逐步完善地表水和近岸海域環境質量監測質控技術體系;2020年,全面建成環境空氣、地表水和土壤等環境監測質量控制體系。
而在2016年9月,環保部就已啟動1436個國家環境空氣自動站點監測事權上收工作,截至11月6日,交接工作已基本完成;啟動全國地表水2767個國控斷面監測(其中1940個為考核斷面)事權上收的試點工作,均由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直接管理,并委托社會監測機構運行維護。
中國工程院院士、北京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張遠航稱,近年來,我國環境監測的發展勢頭非常快,越來越適應反映真實空氣質量狀況的要求。以大氣質量監測為例,2012年前只有3個參數指標,實施新空氣質量標準后是變成了6個參數,同時,很快就實現了74個城市聯網觀測,2015年進一步實現了全國338個城市監測。
但在當前,環境數據造假時有耳聞,改善環境成了“改善”數據。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副站長傅德黔研究員說,方案構建了多層次包括環保部門內外的數據質量控制體系。國家環境監測質量控制技術體系不少于三級,由國家質控平臺(一級)、區域質控實驗室(二級)、監測實驗室/運維公司(末端)構成,實現各監測指標的量值溯源和比對。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直接管理國家網,原始數據時間直傳總站,負責國家網監測數據傳輸、審核,地方只為國家網運維提供保障,共享國家網監測數據,不再參與數據的生產和審核。
如何提升環境監測質量,保證數據的真實準確?方案提出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環境空氣、地表水、土壤、近岸海域等環境質量監測事權上收,全面建成國家環境質量監測網,所有站點原始監測數據時間直傳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實現“誰考核、誰監測”,保障用于評價、考核的數據不受行政干預。
方案同時提出,健全管理體系,建立國家與省級環保部門組成的兩級質量管理模式,強化國家網運行管理,加強內部質量控制,加快提高社會環境監測機構和人員的服務水平和質量;完善技術體系,健全環境監測規范體系,構建質量控制體系,創新質控技術手段,完善自動監測數據采集和遠程質控系統。
環保部科技標準司副司長劉志全表示,“十三五”的監測科技更注重多領域新技術的融合與應用。其中包括流域水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技術,如水中的在線水質揮發性監測技術;大氣環境監測和防治關鍵技術,主要包括細顆粒物監測、移動源排放監測和非常規污染物的監測等;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監測技術方面。
(據經濟日報、中國政府網、科技日報、每日經濟新聞、京華時報等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