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要素包括基于風險的土壤污染管理政策和監管框架體系、創新導向的修復產業技術發展模式、符合國情的產業融資和投入渠道等。環境修復產業作為綜合性強、技術含量高和政府引導性強的實體經濟模塊,產業化發展并形成中國新的經濟支柱產業之一仍需要一系列的產業短板補齊和產業發展模式轉變過程;需要監管部門和從業人員齊心協力、勇于探索、大膽革新、精心培育、勇于摒棄和穩步推進,才能迎來修復行業如日中天的快速發展。
在中國,經過近半個世紀的工業化和城市化,早期大規模污水灌溉,數十年的生活和工業污水直排,有色、化工、石化、農藥、鋼鐵等土壤重污染行業企業長期的土壤污染監管缺失,造成了大面積的農田污染、數百萬塊潛在工業污染地塊、上千個大型礦區和數百條河流的生態環境嚴重破壞。隨著“土十條”的頒布和預計配套資金政策的落地,土壤修復行業在國內突然變得熱起來,相關管理部門緊鑼密鼓、新的修復企業雨后春筍、投資融資機構密切關注,計劃或者籌劃進軍修復行業的咨詢機構、工程公司、風投機構都在摩拳擦掌,積極籌劃,暢想著修復產業春天的很快到來和預期的豐美收獲。下面首先就中國已經揭露的土壤污染的狀況和修復產業的發展潛力進行闡述,然后分析產業化發展面臨的不足和挑戰,后提出一些針對性的建議,也許能對從業機構和人員提供一些參考和幫助。
1、中國土壤污染已揭露狀況及特征分析
中國近幾十年來排放的污染物有90%都積累在土壤中,面臨著形勢嚴峻、規模龐大和過程復雜的土壤污染歷史問題,同時國內的土壤污染環境監管和預防機制依然沒有有效建立,工業生產環境現場監管十分薄弱,多年強化前置性審批,弱化后期針對性監管的詬病不僅導致了水、氣、固廢等點源排放問題突出,針對土壤和地下水等隱蔽性污染問題更是幾乎完全脫離了環境監察執法的范疇。大部分省份在污泥處置、固廢處理和土地安全利用等方面依然存在嚴重的基礎能力不足和監管力量薄弱等問題。因此,從環境污染治理的客觀需求看,中國的土壤、地下水、河流生態和底泥修復的潛力十分巨大。
1.1工業城市污染土地
中國的工業化已有60余年大規模發展歷史,過程中經歷了國有和集體企業蓬勃發展時期、鄉鎮企業大發展和聚集發展時期、城市化“退二進三”和工業入園時期、產業轉型和低端產業梯度轉移時期等,粗略統計這些工業活動可能產生的潛在污染地塊總量在100萬塊以上。由于目前中國尚不具備有效的土地污染發現基礎能力和管理機制,目前已經揭露出來的污染地塊主要集中在:1)城市化過程中土地再開發區域、少量重污染行業比如有色冶煉、鉛酸電池、農藥、鋼鐵、煤化工類等國家政策或履約重點關注的重污染地塊;2)少數東部發達省份針對電鍍、皮革等高能耗高污染淘汰工業聚集區污染地塊,以及北京、上海等高度發達地區低端產業退出工業地塊等;3)大規模的鋼鐵、焦化、化工、石化等行業由于產業設備或工藝退出年限不到、地處欠發達地區難以短期清退等原因,這些污染地塊或尚未發現,或仍在工業生產,預計會在“十三五”期間逐步顯現出來;4)工業地塊已流轉再利用或工業聚集區外的廢棄工業地塊,以及長期隨意傾倒或堆存的工業廢棄物,這部分地塊的數量十分龐大、產權關系復雜,預計會在未來土壤環境調查與排查過程中逐步被揭露出來。
1.2受污染的農村土地
歷史上由于污灌、有色采選冶煉、農藥肥料不合理使用等導致受污染農牧用地以及林業用地、荒地等分布和面積尚有很大的不確定性。而且農村土地針對特征污染物的積累問題普遍且突出,包括重金屬、鈦酸酯、抗生素、有機氯和有機磷農藥殘留、硝酸鹽等不僅導致土壤-植物食物鏈健康威脅、農用地生態安全問題,部分地區還顯著影響污染區的地表水、地下水環境質量。這些農用地污染問題的成因包括歷史上十余年的污染灌溉導致的城郊農用地污染、鄉鎮企業密集區周邊農用地累積性污染、重點行業企業長期生產導致周邊農田累積性污染、礦區污染導致的下游河流沿岸農田污染等。這些特征污染物在農田系統的輸入-輸出、環境行為、整體調控策略、污染演進趨勢等仍未被清晰認識。
1.3受污染礦區或流域
在中國的中南地區有色金屬采選導致的有色金屬礦區、下游河流、冶煉企業周邊地塊存在著及其顯著的廢棄礦石、尾砂、河流底泥、沿岸土地和地下水重金屬污染問題。在鐵礦、煤礦、其他非金屬礦等礦區以及鋼鐵、水泥、電廠等周邊,也存在著較為嚴重土壤無機和微量元素污染問題。在湖南、湖北、廣東、廣西、貴州、云南、重慶、甘肅等地,有色采選和冶煉導致的數百平方公里礦區土地污染和近百公里長河流尾砂污染問題已經得到一定的關注。這些區域一般地處大江大河的源頭,會長期威脅下游水質安全并伴有較為密集的傳統農業活動。上世紀末大量形成至目前未被發現或重視,已經遺棄在上游區域的非正規尾砂堆場和尾礦庫依然如高懸的炸彈在局部區域威脅著下游河流和土地的環境安全。其他一些不在重點管控行業之內(如鋼鐵、火電等)的土地特征污染問題尚未納入專項資金支持范圍。然而,監管部門對這些流域級巨型場地的環境調查與治理修復的艱巨性、長期性、巨大危害和整體管控治理的困難估計和重視程度仍十分不足。
2、影響中國環境修復產業快速發展的主要問題
然而,不是土壤環境污染的規模和程度以及監管部門的短期高度重視,就一定代表修復產業能快速發展起來。當前中國土壤污染修復大量的是在炒概念,中國缺乏土壤修復之前精細化的固體廢物處置和廢水、廢氣特征污染物處理環保工業基礎能力和規模效益,環境修復產業作為綜合性強和技術集成度高的實體經濟類型,不會因為資金的大量注入而迅速在一片荒蕪上健康蓬勃發展起來。即使是建立一套的產學研管傳輸體系,大力促進國外先進技術和經驗的引入等措施和手段,我們仍然還需要多元適當的內外發展環境,創造環境監管和社會意識基礎保障、環境修復產業規模和多元資金渠道、環境修復基礎創新和專業化水平的大幅提高這三方面相互支撐和有機結合的產業要素條件,才能保障環境修復的種子在“合適的土壤”中快速萌芽和發展起來。下面介紹環境修復產業化發展面臨的主觀和客觀條件及主要問題。
2.1環境修復產業發展的環境監管基礎能力匱乏
西方國家的環境修復監管經歷了大約30余年的發展,從初1980年代的代基于背景值/環境質量階段,過渡到1990年代基于風險的環境修復監管階段;近年來,基于綠色和可持續理念的環境修復管理在歐美逐漸興起并擴散到其他國家。這些監管理念和管理體系的構建,有效遏制了土壤環境污染趨勢,并逐步發展了成熟的環境修復產業。時至今日,中國仍然缺乏健全而的土壤環境管理法規和政策體系,基于風險的環境管控基礎條件短板依然明顯,在各相關部門協調監管及土壤環境修復監管綜合素質水平、各級環保部門針對土壤的環境監管機構、人員、設施和基礎數據方面仍需加強和提高。中國的各級環境管理機構和人員,在針對土壤污染的來源識別、地塊排查、清單構建和排序等階段管理還在技術培訓和能力建設過程中;只有少數地區和機構制定了從土地污染識別、環境調查、風險評估、方案編制、工程實施和驗收監理等全過程環境監管的程序和機制;針對區域和重點行業的土壤環境預警和防控機制幾乎還處于空白階段。由于土壤環境修復措施的個異性強,且土壤環境污染責任追究和修復過程及結果的精細化監管是產業和技術發展的先決條件,環境修復產業的技術引導和促進以及有效評估監管需要政府部門的高度關注和投入形成完整有效的促進機制在中國仍需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