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產業政策既有成功的案例,也有失敗的案例,就應該總結和反思一下:什么時候產業政策會成功,什么時候會失敗?
近日,兩位經濟學者林毅夫和張維迎圍繞我國產業政策爆發了激烈爭論。8月25日,張維迎在亞布力中國企業家論壇2016年夏季峰會上發表演講,主張廢除一切形式的產業政策。9月13日,林毅夫教授發表文章,觀點鮮明地針鋒相對。中秋期間,張維迎又對此作出了回應。隨后,針對張的批評,林毅夫進行了逐條反駁。“林張之爭”進入第二回合。
21年前,兩位經濟學家林毅夫和張維迎就國企改革的方向問題發生了激烈爭論,被經濟學界稱為北大“交火”事件。21年后,兩位再次發生“交火”事件,而且主角仍然是林毅夫和張維迎。
張維迎認為,由于人類的認知局限和激勵機制的扭曲,技術和新產業是不可預見的,因此產業政策注定是失敗的。張維迎甚至主張“廢除任何形式的產業政策,政府不應該給任何企業、任何行業任何特殊的政策”。這直接就給產業政策“判了死刑”。而后,林毅夫則撰文稱,不管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產業政策都是經濟發展的必要條件。主要理由有兩條:,任何國家的資源都是稀缺的,政府必須優先扶持某些對經濟持續發展具有大貢獻的產業;第二,企業家需要政府幫助來克服外部性和協調問題。
那么,如何看待林毅夫和張維迎的這次爭論呢?產業政策究竟有沒有用?在補貼政策屢屢受挫的情況下,有人提出疑問,是不是產業政策失效了?是不是應該回歸到“純粹”的市場經濟?
事實上,關于產業政策的爭論,在當今的經濟學界也是一個重要議題。
反對者認為,產業政策是一種高風險的投資行為。他們并不相信政府擁有比市場更加敏感的判斷能力,而政府對產業的判斷的滯后性,并不能預見創新的發展方向,甚至會誤導社會資源流向錯誤的方向。同時,在市場經濟不發達的國家,產業政策極有可能違背經濟規律,在操作環節帶來負面的效果。
產業政策的支持者,比如新重商主義則認為,亞洲經濟體在上世紀下半葉的飛速發展,正是來源于政府的產業政策,而不是自由經濟的功勞。而創新的不可預見性,恰恰可以被視作一種政府主導的風險投資,雖然在實踐中可能存在失敗,但只要在重大領域有所突破,便可以帶來遠高于成本的紅利,是典型的“三年不開張、開張吃三年”。
在近林毅夫和張維迎的爭論中,爭議的話題似乎又超越了產業政策的是是非非,而是圍繞人的自由、普世價值等問題展開了論述,后落腳到了個人和政府究竟誰是工具的問題,演變成了一場意識形態的爭論。
而在綠色發展的過程中,我們究竟是否需要產業政策呢?這個問題本身不設邊界,其實是無法回答的。從綠色發展的實踐看,無論是狹義上的產業政策,即各種環境經濟政策工具,還是廣義上的產業政策,即各種制度變革,都曾經在環保中發揮重要作用。比如德國和日本等國執行的綠色制度,鼓勵在環保過程中推廣新的科技,這便是典型的產業政策。再比如,美國在奧巴馬的綠色新政期間,大力推動清潔能源的研發和投資,這也應該算是不折不扣的產業政策。由此,從綠色發展的需求出發,產業政策顯然是實現綠色發展所必需的一項環境經濟政策。
但是,從政策部門的供給出發則不一定。這是因為,基于以上3個視角可知,有的產業政策的確可以促進綠色發展,屬于產業良政;但還有的產業政策則相反,并沒有綜合考慮所有因素,其結果是在幫倒忙,進一步惡化了生態環境。從綠色發展的視角看,這無疑就屬于產業惡政了,不是我們所需要的。其實這也正是為何我們要在綠色發展領域開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意義所在。我們要多從供給側的角度來提高產業政策的質量,滿足綠色發展對于產業政策的需求。
因此,如果說,一定要回答上述“林張之爭”的話,那么,我們的答案就是:綠色發展需要的是產業良政。
(參考資料:每日經濟新聞、新京報、澎湃新聞、中國環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