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企業“走出去”怕啥? 四重壁壘或致困境
根據麥肯錫數據,其預測到2030年的用水量將會產生40%的缺口,以水為代表的環境問題正在上演,而環保產業也迎來了發展機遇。
而中國的環保產業經過20多年的發展,已經具備了今天走出去的能力和實力。另外,“一帶一路”等國家戰略的逐步推進,不僅為環保行業注入了強大的資本助力,也進一步拓展了基礎設施建設互聯互通的機會,多重利好之下,環保企業“走出去”迎來了好的發展時機。
據統計,今年上半年,我國企業對“一帶一路”相關的61個國家非金融類直接投資68.6億美元,占同期總額的7.7%,主要投向新加坡、印尼、印度、馬來西亞、老撾、俄羅斯等國家地區。對外承包工程方面,1-6月,我國企業在“一帶一路”相關的61個國家新簽對外承包工程項目合同3080份,新簽合同額514.5億美元,同比增長37%,占同期我國對外承包工程新簽合同額的51.6%;完成營業額307.4億美元,同比增長3.5%。
在環保企業有條件并有意愿走出去的過程中,我國環保企業也遇到了很多非常實際的問題,那么環保企業在走出去的過程中怕的是什么?
對海外市場沒有全面的了解和認識
在環保產業走出去沙龍中,對于環保企業在走出去過程中所面臨問題和挑戰的討論中,缺乏對海外市場的全面了解和認識排在了走出去攔路虎的位。
在對海外市場的了解中“當地標準”的了解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比如說建設標準和排放標準,在投標之前就必須有相當詳細的了解,否則將會直接影響報價,進而影響投標的結果。另外一個需要了解的則是稅收等問題,以EPC項目為例,在境外開展EPC總包項目不管以何種形式的主體來簽約,由于跨國所得的必然存在,一定會產生雙重征稅問題。利用稅收協定獲得稅收抵免,可以有效降低“走出去”企業稅收成本。
沒有選擇強有力的地方合作伙伴
發展海外投資事業,至關重要的是選擇好合作伙伴,如果在這個問題上決策失誤,項目本身就先天不足,直接關系到企業的命運。對合作伙伴既不能理想化,也不可事先缺乏了解而貿然簽署合同。
對于環保企業而言,當地合作伙伴的類型包括設計方、供貨商等,好的合作伙伴選取對于企業能否的完成環保項目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而由于項目的特點,能否按期完成標的項目對于整個利潤有著決定性的影響,項目的建設怕拖期。有環保上市企業總經理表示,其在走出去的過程中,僅當地合作伙伴選取一項環節就有相當多的血的教訓。
缺乏同海外市場對接的渠道和橋梁
我國環保企業立足于國內市場,對于國內的整體環境和市場情況具有很好的把控,但對于海外市場則不然。如果能夠協同的海外市場對接渠道一同“走出去”,則會使整個過程更為。而這座海外市場對接平臺首先應該體現的一個作用是溝通平臺,其次才是操作服務平臺。平臺應有的信息系統為了解具體情況提供準確可靠的信息;咨詢系統為合作方提供各類政策、法律、物業操作等方面的建議;運營系統是為雙方合作提供溝通、談判、設計項目合作方式;監督系統是降低風險、協商各類矛盾。
化人才缺失
有關統計資料顯示,中國人力資源總量很大,但是高層次人才僅占人才資源總量的5.5%左右,人才中的化人才則更少。隨著環保產業規模不斷拓展,產業結構、技術和產品結構逐步優化升級,無論政府、企業還是創業都需要環保人才。據某環保企業上市公司負責人透露,法律人才、稅務人才和造價人才是環保企業在走出去過程中尤其覺得必不可少的幾方面人才,沒有這幾方面的人才很難說走的很順暢。
國內同行的惡性競爭
數據顯示,2015年的環保并購案例約120起,涉及交易金額超過400億元。大批資本涌入,在規模有限的市場上跑馬圈地,導致的結果就是價格戰,甚至業內水處理報價低至三毛多、垃圾處理報價低至十幾塊,而據環保企業測算,如果環保全面達標,正常固廢處理項目垃圾處理費應該在150元/噸左右。
業內人士疾呼,環保產業已由“藍海”變成了“紅海”,正在進入惡性循環狀況。而惡性價格戰的后果就是擾亂整個環保市場,傷害行業的健康發展,終也會影響環境治理的效果。
對于行業內的惡性低價競爭,環保界認識討論一致認為:低價競爭是不可能完全靠行政手段徹底解決的,企業缺乏自律也是引發垃圾焚燒發電等環保細分領域低價競爭的主要原因,而低價競爭問題的解決一定會是建立在行業內人士理性競爭認識的基礎上,建立在企業是否具有一種契約精神的價值觀上。
面對中國環保企業在“走出去”的諸多問題,業內人士建議環保企業應抱團取暖。當我們要去一個很陌生的地方時,總是希望能與朋友同行,小企業和大企業‘抱團’走出去既有利于小企業開闊眼界,提升對世界的認知,從而提高產品質量;也有利于大企業擺正心態,認清差距,積極與世界接軌。
中國目前不缺乏體量大的環保企業,但未必存在真正的可以稱之為“強”的環保企業,競爭中所謂“適者生存”,“適者”不是說你要是大強的,而是你要敢于擁抱變化,機會來了愿意接受挑戰,出現問題能夠及時作出調整。
(原標題:環保企業在走出去的過程中,怕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