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七寸下猛藥 環境監測方可明正典刑
此熱點新聞一出,讓人們又義憤填膺了一回,在被唾棄的環保監測數據造假時,帶給人們的是一種更深層的失望。2658例,龐大的造假數據,讓人們如同看到一個個貌似亭亭玉立的少女,卸下厚厚的粉裝后,露出猙獰的面目,公主與巫婆轉換一瞬間,本是春滿園的好風光,只剩下烏云密布的滿地荒涼。
2015年初,新環保法就明確對數據造假進行“明正典刑”。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慣性思維,仍然使一些企業無視任何法規,依然我行我素的給環保監測數據裹上一層漂亮衣裳。新華網12月18日發表“新華時評”舉例指出,甘肅中糧可口可樂公司等企業環保數據明目張膽造假,已達到肆無忌憚的程度,都是明知違法而為之。有些企業,竟然還敢在監測儀器上弄虛作假,企圖蒙混過關,竟直接頂風作案,是什么讓他們如此大膽?究其原因,不過是思想上的形式主義,對環保根本無意識,雖然天天大喊口號,重視環保,甚至一些作假企業,環保標語處處可見,形式上的自我標榜,實際上的背道而馳。這種兩面三刀的形式主義,已成為一些企業對待新的制度法規的慣性作為。另外,法規雖立,但處罰力度究竟有多強?一年能有2658例監測數據造假案例被環保部門“揪出”,如此龐大的數據,只能說明,力不致痛,無關痛癢的處罰,不會致命,所以,2658例環境監測假數據得以濃妝艷抹的閃亮登場。
個人認為,要切實做好環保工作,不僅要在思想上對企業做好宣傳教育,讓其知曉,環境保護的重要性,更要達到一種境界,那就是只要一忽略了環保監測,企業負責人就產生愧疚的反射行為,那才能達到真正自律。更要在環保監測監督體制上,真正的做到三多,即是:監測多、處罰多、監督多。監測多,是指必須要進行有效環保數據監測,不能只是企業自行提供的光鮮數據,是監測機構和自發組織自動發起進行的有效監測;處罰多,是指不光是處以罰金,還要處罰到人頭,起到“鰱魚效應”;監督多,是指能夠有第三方機構,能公正的監督執法。
俗話說,捉蛇不逮“七寸”難以降服,環保造假,不下猛藥,難以根治。正如《紅樓夢》里的一句話“無非把這妖氣收了,便不作祟,就是法力了。”
原文標題:環保監測需抓“七寸”,下猛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