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近日上海政府的公開消息稱,根據國家《水污染防治法》《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為規范上海污水處理費的征收使用管理,切實加強水污染防治,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上海財政局、發改委和水務局聯合頒布了《上海市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實施辦法》明確,明確將排水費名稱調整為污水處理費,同時改變收費主體及使用管理方式,但征收標準、計費方式和征收范圍均不變。該辦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除收費名稱改變以外,收費主體從原先由企業征收改為由政府征收,污水處理費屬于政府非稅收入,全額上繳本市地方國庫。與此同時,此項收費使用管理方式,由企業自收自支方式改為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所收取的污水處理費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污水處理費不能保障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的,同級財政部門將給予補貼。
但是,征收標準將繼續按原排水費征收標準執行,計費方式也繼續按原排水費計費方式計征,即:應繳納的污水處理費=用水量乘以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乘以0.9;征收范圍也與原排水費的征收范圍一致。同時,征收方式基本維持不變。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由本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委托公共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一并代征;使用自備水源的單位和個人由本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單位征收。
《實施辦法》還要求,要加強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的資金保障、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污水處理費“專款專用”,專項用于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而污水處理費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必須接受財政、價格、審計和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污水處理服務單位也應當定期公布污水處理量、主要污染物削減量、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等信息。未來,每年6月底前,市、區縣兩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將向社會公布本區域上一年度污水處理費的征收和使用情況。
而在眾多業內人士看來,我國污水處理費和水價始終處于較低水平。上海市水務局水資源處處長阮仁良表示,我國應該明確污水處理成本涵蓋的內容。誠如有些地區明確由政府出資建設供水設施,污水處理費涵蓋運營成本。
“從上海本地情況看,現在是大型供水項目建設由政府出30%資本金,剩下70%依靠水價解決。資本金由地方財政出資。如果資本金和企業經營性收入還不能滿足建設資金,政府將通過稅收等經濟杠桿進行調節。”他說。
同時,污水處理費雖然上漲,但并不意味著能覆蓋污水污泥處理全成本。而污泥是否得到妥善處理事關水污染治理的效果,已得到政策層的重視。
“此外,污泥處置僅考慮以安全處置為要求的填埋處置,資源化或減量化處置尚無法很好滿足。只有滿足上述這些條件,才可以說0.95元/噸的污水處理費可以滿足二、三線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的全成本。”業界資深人士薛濤說。
對此,阮仁良明確指出,上海的污水處理費較國家規定的0.95元/噸的價格還要高一些,但污水處理費仍然滿足不了處理成本。污水處理費包括建設運行管理費用,但是現在污泥處理的成本也很高。“污水處理面臨收集管網、污水污泥、臭氣治理一系列問題,綜合成本都在上升。”
由此,PPP模式脫穎而出。目前,污水處理領域已吸引大量的社會資本參與。
傅濤表示,由于污水治理需要大量的財政資金,在對地方融資平臺進行清理后,公共服務的資金來源主要靠市場。市場自然需要考慮經濟效應,這意味著政府需要多樣的資金來源支持公共服務。污水和垃圾處理是資金的核心來源,對于政府采購和提升環保產業都會有很大影響。
薛濤進而明確指出,在污水處理領域,以前既沒有國家層面的政策,也沒有明確的價格標準。從近關于污水處理的系列政策來看,國家在推進環境資源稅費的力度方面還是比較超前的,“這對環保行業來說是一個大的利好,因為如果沒有污水處理價格的基礎,投資人進行PPP投資就會心里沒底。”
有業內PPP專家表示,目前在PPP領域,污水處理相對清晰,無論是從建設到運營,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模式。“現在地方政府的財政資金緊張,更多的公共產品需要向社會購買,PPP模式會在更大范圍內推廣,公共產品漲價也會成為近年來的主題。”
(本文綜合中國證券網、界面新聞、中國環境報、每日經濟新聞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