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治理轉折點將至 “岳塘模式”提供佳范本
研究機構稱,“岳塘模式”首創的土壤修復開發轉讓獲取增值收益的模式,打破了行業發展的資金瓶頸,從機制上補充了從土地修復到收益實現的機制,或是未來業務樣板工程。何為岳塘模式?岳塘模式真的能夠打破土壤修復的盈利迷霧?
2014年1月,由湖南省岳塘區政府和湘潭城鄉建設發展集團合資成立的湘潭發展投資有限公司,與永清環保大股東湖南永清集團共同出資1億元組建“湘潭竹埠港生態環境治理投資有限公司”。探索通過政企合作,對竹埠港重金屬污染開展綜合整治。湘潭市岳塘區與永清集團一直在積極探索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被業界稱為“岳塘模式”。
2014年,9月30日,“湘潭竹埠港生態環境治理投資有限公司”正式掛牌,備受市場關注的“岳塘模式”進入實質性運作階段。2015年8月,國家發改委已批準湘潭岳塘竹埠港地區為全國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試點單位。
按照合作協議,永清集團利用自身環境治理技術、工程管理、項目運作以及團隊優勢,對整個區域污染治理提出科學、系統的綜合治理和生態修復方案,以及資金測算。
對政府來說,這一合作模式改變了過去重治理過程、輕治理效果的做法。據岳塘區區長王永紅介紹,以往環境治理,政府在前期投入要花費很大精力,且自身沒有專業團隊和技術支撐,很難做到全面、科學綜合治理。實際操作中,投資是自己、治理效果的評判往往還是自己說了算。采用與專業環保企業合作這種模式后,政府工作的重心放在治理過程的全局性把控以及治理效果好壞的評判上,簡單來說就是“政府只當裁判員”。
湘潭市環保局分管污染防治工作的副局長李莉表示,“政企合作的PPP模式,是國家大力倡導和推進的,這不僅解決了環境治理的融資問題,讓后期的開發也有了保障。永清環保在這一塊開展得比較早,效果也比較好。希望其發揮自身優勢,讓竹埠港地區在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保效益三者統一,實現多贏。”
以“土壤修復加土地流轉”為核心的“岳塘模式”是PPP模式的一種應用。打破了行業發展的資金瓶頸,引入了第三方資金,完善了從土地修復到收益實現的機制。
分析人士指出,“岳塘模式”啟動直接破局我國重金屬污染治理難題,有望為公司帶來數百億規模的藍海市場,三年內實現百億銷售目標將“近在咫尺”。也有分析指出這種新型的環保治理模式,更加注重環保治理效果,作為環保治理的第三方,只能從治理效果的收益中得到回報。對環保企業來說,這無疑是一種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