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排“病去如抽絲” 誰是環保支出上的葛朗臺?
工業部門企業是污染排放的“主力軍”。統計顯示,這些企業2012年排放污水占全國32.3%,排放二氧化硫占全國90.3%,排放煤煙占全國83.4%,排放氮氧化硫占全國70.9%。大約10%的工廠當年沒有達到國家環保標準。到底什么樣的企業愿意投資環保技術、遵守國家排放標準;又是哪些企業是環保支出上的“葛朗臺”呢?
在一項新近發表的研究中,兩位北美學者結合統計分析和案例訪談,試圖揪出那些“減排無力”的企業。
這項研究使用的統計數據主要源自2006年進行的全國抽樣調查。研究者在中國12個代表性城市各自選取100家營業額超過500萬的企業,選取標準首先考慮企業所有權性質,即囊括國企、私企和外企;同時也考慮企業規模,涉及人員規模少于500人的小型企業、501人至2000人之間的中型企業、超過2000人的大型企業。
在此基礎上,研究者考察各類企業在環保投入、保持ISO14000標準(環境管理系列標準)、空氣排放、污水排放、固體廢棄物排放等方面的表現。
分析結果顯示,在環保投入和保持ISO14000標準方面,外企與私企之間并沒有系統性差異。不過,也許由于享有更先進的技術優勢,外企在三類所有制企業中傾向于達到國家空氣、污水、固體廢棄物等方面的排放標準。
整體而言,國企在保持ISO14000標準方面和外企、私企無異,但其他方面表現均明顯更差。在國企內部,中小型國企和大型國企表現還各有不同。研究者發現,中小型國企在環保方面表現差,而固定資產超過10億元的大型國企在環保投入和排放標準等方面的表現并不比外企、私企差。
通過控制變量,研究者發現,企業規模越大,越會在環保技術上加大投入,以達到ISO14000和國家排放標準。另外,利潤率越高的企業也更樂意在減排上投入。從行業細分上看,化工產業在環保技術上的投入多,機電產業的投入則少;電子工業企業得到ISO14000認證的數量多,能源行業容易觸犯國家排放標準。
在統計分析結果外,研究者2012年訪談上海市寶山區環保局多名官員,輔之以文獻調查,試圖印證統計發現。
受訪官員表示,寶山區的企業環保績效排序依次為:央企,外企,私企及其他國企。他們指出,央企和外企的環保表現來源于它們更先進的技術和更的管理。與此形成鮮明對比,“小國企”容易觸犯環保規定。
在寶山區,許多小企業都由下轄九個鄉鎮所有。由于它們和地方經濟千絲萬縷的聯系,這些小企業阻礙環保部門檢查或罰款時甚至能夠得到地方官員的協助。例如,例如某私人承包的集體所有制電鍍企業,幾乎每年都多次污染超標和拖延上交罰款。另一家伐木公司因為建在軍控土地上,直接忽視環保部門的檢查。
多位受訪環保官員表示,他們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時,對所有企業一視同仁。研究者調查了環保部門月度報告。自2006年到2009年,寶山區企業數量從862家增長到1175家,并于2010年下降到1048家,其中60%以上為私企,國企數量則從2006年的占比20%下降到2010年的13%。研究發現,環保局在相應時間段內對333家企業做出405次行政處罰。每次處罰額度在5000元和12萬之間,總共收繳罰款1180萬元。47家企業多次違反環保法規,其中中小型國企通常更容易受到行政處罰。央企只在2006年受過一次處罰。
基于以上發現,研究者建議,要降低污染,就要減少國有企業相對于環保部門的“談判能力”。換言之,應該建立更獨立的地方環保部門,加強行政權力,讓它們在監管企業行為時不受地方政府的阻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