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S-2湖北水稻土 土壤標準參比物質 500g/瓶。本參比物質候選物采自長江中下游區農耕地,參比物質定值特性參數包括:pH、有機質、全氮、水解性氮、CEC、全磷、全鉀、有效磷、速效鉀、緩效鉀、交換性鈣、交換性鎂、有效硫、有效硅、有效鐵、有效錳、有效銅、有效鋅、有效鉬、有效硼、水溶性鹽總量、水溶性氯離子、水溶性硫酸根、水溶性鉀離子、水溶性鈣離子、水溶性鈉離子、水溶性鎂離子等27個指標。
標準物質名稱:長江中下游區水稻土土壤有效態成分分析參比物質 。編號/ CAS NO SAS-2 。特性值:見證書。包裝:500g。
預期用途
農用地土壤有效態成分參比物質是重要的量值溯源依據,可有效地推進土壤耕地肥力和生態農業環境調查工作的開展,并保證評價工作質量。為檢驗檢測機構土壤有效態分析方法確認,測試人員能力考核、計量認證提供計量標準。同時對耕地質量評價、農業區劃、高標準農田建立、田間施肥管理等起到強有力的技術支撐。
計量溯源性
農用地土壤有效態成分參比物質屬于特定方法條件下的特征量值,計量溯源性應滿足溯源至特定的分析方法,定值方法參考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提取方法嚴格控制提取試劑類別、濃度、提取劑與樣品的液固比、提取條件(環境溫度、提取時間、振蕩頻率等) 以保證檢測結果能夠溯源:對于部分有效態金屬元素采取選擇靈敏度較高的 ICP-MS 、ICP-AES、AFS法參與定值;用于儀器校準的標準溶液為國家有證標準物質,確保測定結果的準確性和量
值溯源性。定值選取國內從事相關分析鄰域的 12 家實驗室參與定值,在分析過程中,校準測量儀器的標準溶液均為有證標準物質:用于定值分析的測量儀器均經過具有資質能力的部門檢定或校準,并在有效期內;涉及化學分析的每個環節均為受控:在分析過程中選用土壤有效態標準物質進行過程控制,確保分析過程準確可靠。
有效期(限)
參比物質的長期穩定性,經 12 個月的跟蹤檢測,特性量值未呈現方向性變化趨勢。本參比物質有效期定為 5 年。
運輸和儲存條件
參比物質經過特定條件下 (-18C、60C) 儲存不同時間的跟蹤檢測,其特性量值未發生變化,對運輸條件無特殊要求。參比物質以密封良好的高密度聚乙烯瓶,襯蓋帶有內襯塑料瓶分裝密封,包裝規格 500g/瓶。用后蓋緊密封保存于陰涼、干燥、通風處。
SAS-2湖北水稻土 土壤標準參比物質 500g/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