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革兩箱冷熱沖擊試驗箱用于通訊、金屬、電子、光電、塑膠、橡膠等工業材料及工業行業產品等,常用于測試復合材料或材料結構,在一瞬間下經低溫及高溫的連續環境下所能忍受的大程度,得以在短時間內試驗出試樣因熱脹冷縮所引起的化學變化或物理傷害。
皮革兩箱冷熱沖擊試驗箱技術參數:
內箱尺寸:36x35x40;50×30×40;50×40×40;50×50×40;60×50×50
溫度范圍(測試區):(A:-40℃~150℃;B:-55℃~150℃;C:-65℃~150℃);
升溫時間(蓄熱區):RT~200℃約需35min
降溫時間(蓄冷區):RT~-75℃約需85min
溫度回復時間/轉換時間:≤5min內/ ≤l0秒內
溫度控制精度/分布精度:±0.5℃/±2.0℃
加熱系統:全獨立系統,鎳鉻合金電加熱式加熱器
制冷系統:全封閉風冷單級壓縮制冷方式
循環系統:耐溫低噪音空調型電機.多葉式離心風輪
標準配置:多層加熱觸霜附照明玻璃視窗1套、試品架2個、測試引線孔(50mm)1個。
安全保護:漏電、短路、超溫、電機過熱、壓縮機超壓、超載、過電流保護。
操作流程:
1.預處理:將被測樣品放置在正常的試驗大氣條件下,直至達到溫度穩定。
2.初始檢測:將被測樣品與標準要求對照,符合要求后直接放入高低溫沖擊試驗箱內即可。
3.試驗:
1)試驗樣品應按標準要求放置在試驗箱內,并將試驗箱(室)內溫度升到點,保持的時間至試驗樣品達到溫度穩定,以時間長都為準。
2)高溫階段結束后,在5min內將試驗樣品轉換到已調節到-55℃的低溫試驗箱(室)內,保持1h或者直至試驗樣品達到溫度穩定,以時間長都為準。
3)低溫階段結束后,在5min內將試驗樣品轉換到已調節到70℃的高溫試驗箱(室)內,保持1h或者直至試驗樣品達到溫度穩定,以時間長都為準。
4)重復上述實驗方法,以完成三個循環周期。根據樣件大小與空間大小,時間可能會略有誤差。
4. 恢復:試驗樣品從試驗箱內取出后,應在正常的試驗大氣條件下進行恢復,直至試驗樣品達到溫度穩定。
5.檢測:對照標準中的受損程度及其它方法進行檢測結果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