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室內環境質量驗收,應在工程完工不少于7d后、工程交付使用前進行。
6.0.2??民用建筑工程竣工驗收時,應檢查下列資料:
????1??工程地質勘察報告、工程地點土壤中氡濃度或氡析出率檢測報告、高土壤氡工程地點土壤天然放射性核素鐳-226、釷-232、鉀-40含量檢測報告;
????2??涉及室內新風量的設計、施工文件,以及新風量檢測報告;
????3??涉及室內環境污染控制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及工程設計變更文件;
????4??建筑主體材料和裝飾裝修材料的污染物檢測報告、材料進場檢驗記錄、復驗報告;
????5??與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有關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施工記錄;
????6??樣板間的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報告(不做樣板間的除外);
????7??室內空氣中污染物濃度檢測報告。
6.0.3??民用建筑工程所用建筑主體材料和裝飾裝修材料的類別、數量和施工工藝等,應滿足設計要求并符合本標準有關規定。
6.0.4??民用建筑工程竣工驗收時,必須進行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其應符合表6.0.4的規定。
表6.0.4??民用建筑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
污染物 | Ⅰ類民用建筑工程 | Ⅱ類民用建筑工程 |
氡(Bq/m3) | ≤150 | ≤150 |
甲醛(mg/m3) | ≤0.07 | ≤0.08 |
氨(mg/m3) | ≤0.15 | ≤0.20 |
苯(mg/m3) | ≤0.06 | ≤0.09 |
甲苯(mg/m3) | ≤0.15 | ≤0.20 |
二甲苯(mg/m3) | ≤0.20 | ≤0.20 |
TVOC(mg/m3) | ≤0.45 | ≤0.50 |
注:1??污染物濃度測量值,除氡外均指室內污染物濃度測量值扣除室外上風向空氣中污染物濃度測量值(本底值)后的測量值。
????2??污染物濃度測量值的極限值判定,采用全數值比較法。
6.0.5??民用建筑工程驗收時,對采用集中通風的公共建筑工程,應進行室內新風量的檢測,檢測結果應符合設計和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50736的有關規定。
6.0.6??民用建筑室內空氣中氡濃度檢測宜采用泵吸靜電收集能譜分析法、泵吸閃爍室法、泵吸脈沖電離室法、活性炭盒-低本底多道γ譜儀法,測量結果不確定度不應大于25%(k=2),方法的探測下限不應大于10Bq/m3。
6.0.7??民用建筑室內空氣中甲醛檢測方法,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方法??第2部分:化學污染物》GB/T?18204.2中AHMT分光光度法的規定。
6.0.8??民用建筑室內空氣中甲醛檢測,可采用簡便取樣儀器檢測方法,甲醛簡便取樣儀器檢測方法應定期進行校準,測量范圍不大于0.50μmol/mol時,允許示值誤差應為±0.05μmol/mol。當發生爭議時,應以現行國家標準《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方法??第2部分:化學污染物》GB/T?18204.2中AHMT分光光度法的測定結果為準。
6.0.9??民用建筑室內空氣中氨檢測方法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方法??第2部分:化學污染物》GB/T?18204.2中靛酚藍分光光度法的規定。
6.0.10??民用建筑室內空氣中苯、甲苯、二甲苯的檢測方法,應符合本標準附錄D的規定。
6.0.11??民用建筑室內空氣中TVOC的檢測方法,應符合本標準附錄E的規定。
6.0.12??民用建筑工程驗收時,應抽檢每個建筑單體有代表性的房間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氡、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TVOC的抽檢量不得少于房間總數的5%,每個建筑單體不得少于3間,當房間總數少于3間時,應全數檢測。
6.0.13??民用建筑工程驗收時,凡進行了樣板間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且檢測結果合格的,其同一裝飾裝修設計樣板間類型的房間抽檢量可減半,并不得少于3間。
6.0.14??幼兒園、學校教室、學生宿舍、老年人照料房屋設施室內裝飾裝修驗收時,室內空氣中氡、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TVOC的抽檢量不得少于房間總數的50%,且不得少于20間。當房間總數不大于20間時,應全數檢測。
6.0.15??當進行民用建筑工程驗收時,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點數應符合表6.0.15的規定。
表6.0.15??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點數設置
房間使用面積(㎡) | 檢測點數(個) |
<50 | 1 |
≥50,<100 | 2 |
≥100,<500 | 不少于3 |
≥500,<1000 | 不少于5 |
≥1000 | ≥1000㎡的部分,每增加1000㎡增設1個點,增加面積不足1000㎡時按增加1000㎡計算 |
6.0.16??當房間內有2個及以上檢測點時,應采用對角線、斜線、梅花狀均衡布點,并應取各點檢測結果的平均值作為該房間的檢測值。
6.0.17??民用建筑工程驗收時,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現場檢測點應距房間地面高度0.8m~1.5m,距房間內墻面不應小于0.5m。檢測點應均勻分布,且應避開通風道和通風口。
6.0.18??當對民用建筑室內環境中的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TVOC濃度檢測時,裝飾裝修工程中完成的固定式家具應保持正常使用狀態;采用集中通風的民用建筑工程,應在通風系統正常運行的條件下進行;采用自然通風的民用建筑工程,檢測應在對外門窗關閉1h后進行。
6.0.19??民用建筑室內環境中氡濃度檢測時,對采用集中通風的民用建筑工程,應在通風系統正常運行的條件下進行;采用自然通風的民用建筑工程,應在房間的對外門窗關閉24h以后進行。Ⅰ類建筑無架空層或地下車庫結構時,一、二層房間抽檢比例不宜低于總抽檢房間數的40%。
6.0.20??土壤氡濃度大于30000Bq/m3的高氡地區及高釷地區的Ⅰ類民用建筑室內氡濃度超標時,應對建筑一層房間開展氡-220污染調查評估,并根據情況采取措施。
6.0.21??當抽檢的所有房間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的檢測結果符合本標準表6.0.4的規定時,應判定該工程室內環境質量合格。
6.0.22??當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結果不符合本標準表6.0.4規定時,應對不符合項目再次加倍抽樣檢測,并應包括原不合格的同類型房間及原不合格房間;當再次檢測的結果符合本標準表6.0.4的規定時,應判定該工程室內環境質量合格。再次加倍抽樣檢測的結果不符合本標準規定時,應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進行處理,直至檢測合格。
6.0.23??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結果不符合本標準表6.0.4規定的民用建筑工程,嚴禁交付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