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質色度速測標準管 5,10,15,20,25度
大氣/粉塵采樣分析
- 無損檢測設備
水質色度的快速測定
(色度標準系列使用說明)
1. 操作方法:取一個與色度標準系列相同的30mL塑料比色罐,取純凈水至近滿處,蓋蓋后與色度標準系列(5度,10度,15度,20度)進行比較,其色度應在5度以下,否則應更換透明度好一些的采樣罐。倒掉純凈水,取水樣至近滿處,蓋蓋后與色度標準系列進行比較,水樣的色度超過20度時可用純凈水稀釋后測定,判定的讀數乘以稀釋倍數即可。
2. 說明
2.1國家標準規定生活飲用水的色度不得大于15度。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時不得大于20度(鉑鈷色度)。
2.2本方法為現場快速檢測方法,精確定量應以國標法為準。
3.配置:5度,10度,15度,20度標準比色罐。4個比色罐。
4.儲藏:陰涼處保存,有效期24個月。生產日期見包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