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化學研究所分析測試中心
固廢鑒別檢測
周主任:
國科控股中科檢測依據國內法規、方法提供污泥、環境樣品、日用化學品和化工產品等危險廢物鑒定服務,出具報告。能夠為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焚燒企業、地方環境監測機構提供具有CMA資質的第三方的危險廢物鑒定報告、評價和咨詢業務,幫助企業和環保部門執行年度監測,在企業產業升級過程中提供技術評估和驗收服務。并借助國科控股化學研優秀的科研平臺,提供危險廢物資源利用和整合。
固體廢物檢測流程
1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
系指未被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GB 5085鑒別標準和GB 5086及GB/T15555鑒別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險特性的工業固體廢物。
2 第Ⅰ類一般工業固體廢物
按照GB 5086規定方法進行浸出試驗而獲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種污染物的濃度均未超過GB8978zui高允許排放濃度,且pH值在6~9范圍之內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
3 第Ⅱ類一般工業固體廢物
按照GB 5086規定方法進行浸出試驗而獲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種或一種以上的污染物濃度超過GB 8978zui高允放排放濃度,或者是pH值在6~9范圍之外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
危險廢物檢測流程
一、編制危廢鑒別方案
二、固體廢物屬性判定
根據《固體廢物鑒別導則》(試行),固體廢物定義為: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半固態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
根據要求,需要對被鑒別物,根據《固體廢物鑒別導則(試行)》的規定判斷是否屬于固體危險廢物,說明判定依據,并以報告形式說明判定結果。
三、檢測標準:
根據《危險廢物鑒別標準通則》(GB5085.7-2007),依據GBGB5085.1-2007-GB5085.6-2007鑒別標準進行鑒別,凡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等一種或一種以上危險特性的,屬于危險廢物。本中心可對固體危險廢物進行以下檢測項目并根據GB5085.7-2007,出具結論(判斷)性的報告:
1.《危險廢物鑒別標準通則》(GB5085-2007);
2.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腐蝕性鑒別》(GB5085.1-2007);
3.《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急性毒性初篩》(GB5085.2-2007);
4.《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浸出毒性鑒別》(GB5085.3-2007);
5.《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易燃性鑒別》(GB5085.4-2007);
6.《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反應性鑒別》(GB5085.5-2007);
7.《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毒性物質含量鑒別》(GB5085.6-2007);
五、采樣要求
1、采樣方案
被鑒別物的采集方法、采集部位、樣份數,具體可參照《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HJ/T298-2007)和《工業固體廢物采樣制樣技術規范》(HJ/T 20-1998)采樣。
六、檢測結果判斷
樣品進行檢測后,如果檢測結果超過《危險廢物鑒別標準》(GB5085)中相應的標準限值的份樣數大于或者等于《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HJ/T298-2007)表2中的超標份樣數下限值,即可判定該固體廢物具有該種危險特性。
廣東省內危險廢物鑒定包括:
廣東危險廢物鑒定、廣州危險廢物鑒定、東莞危險廢物鑒定、深圳危險廢物鑒定、佛山危險廢物鑒定、中山危險廢物鑒定、清遠危險廢物鑒定、江門危險廢物鑒定、陽江危險廢物鑒定、揭陽危險廢物鑒定、汕頭危險廢物鑒定、汕尾危險廢物鑒定、潮州危險廢物鑒定、云浮危險廢物鑒定、湛江危險廢物鑒定、茂名危險廢物鑒定、韶關危險廢物鑒定、珠海危險廢物鑒定、梅州危險廢物鑒定、佛山順德危險廢物鑒定、河源危險廢物鑒定
廣東省外危險廢物鑒定包括:浙江省危險廢物鑒定、福建省危險廢物鑒定、海南省危險廢物鑒定、云南省危險廢物鑒定、廣西危險廢物鑒定、貴州省危險廢物鑒定、新疆省危險廢物鑒定、四川省危險廢物鑒定、重慶市危險廢物鑒定、西藏省危險廢物鑒定、湖南省危險廢物鑒定、江西省危險廢物鑒定、湖北省危險廢物鑒定、上海市危險廢物鑒定、北京市危險廢物鑒定、天津市危險廢物鑒定、安徽省危險廢物鑒定、江蘇省危險廢物鑒定、甘肅省危險廢物鑒定、寧夏省危險廢物鑒定、內蒙古省危險廢物鑒定、黑龍江省危險廢物鑒定、吉林省危險廢物鑒定、遼寧省危險廢物鑒定、山東省危險廢物鑒定、陜西省危險廢物鑒定、山西省危險廢物鑒定、河南省危險廢物鑒定、河北省危險廢物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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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業固廢鑒別檢測-國科控股檢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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