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 第1部分:金屬常壓罐體技術要求》(GB 18564.1-2019)規定,金屬常壓罐體的液壓試驗是在罐體充液后進行的。具體要求如下:
在試驗前,需要對罐體進行充分的檢查和準備工作,包括檢查罐體的密封性能和氣密性能等。
進行液壓試驗前,必須先對罐體進行氣密性試驗,確保罐體的氣密性能符合要求。
在進行液壓試驗時,應將罐內的氣體排盡,并充滿液體,同時保持罐體外表面干燥。
在罐體金屬溫度與液體溫度接近時,可以緩慢升壓至設計壓力,并進行保壓試驗,保壓時間一般不少于30min,然后降至設計壓力以下。
在進行液壓試驗時,需要記錄試驗過程中的溫度、壓力等參數,以便后續分析和評估。
試驗結果應與設計文件相符合,并且視罐體出廠日期的不同,罐體試驗結果也應滿足制造時適用的標準或GB 18564.1的要求。
在進行液壓試驗時,需要注意罐體的安全,避免出現泄漏、爆炸等危險情況。
液壓試驗完成后,需要對罐體進行清潔和檢查,確保其符合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