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壓力容器是一種能夠承受壓力的密閉容器。壓力容器的用途極為廣泛,它在工業、民用、等許多部門以及科學研究的許多領域都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其中以在化學工業與石油化學工業中用最多,僅在石油化學工業中應用的壓力容器就占全部壓力容器總數的50%左右。壓力容器在化工與石油化工領域,主要用于傳熱、傳質、反應等工藝過程,以及貯存、運輸有壓力的氣體或液化氣體;在其他工業與民用領域亦有廣泛的應用,如空氣壓縮機。各類專用壓縮機及制冷壓縮機的輔機(冷卻器、緩沖器、油水分離器、貯氣罐、蒸發器、液體冷卻劑貯罐等)均屬壓力容器。
壓力容器是一個涉及多行業、多學科的綜合性產品,其建造技術涉及到冶金、機械加工、腐蝕與防腐、無損檢測、安全防護等眾多行業。壓力容器廣泛應用于化工、石油、機械、動力、冶金、核能、航空、航天、海洋等部門。它是生產過程中的核心設備,是一個國家裝備制造水平的重要標志。如化工生產中的反應裝置、換熱裝置、分離裝置的外殼、氣液貯罐、核動力反應堆的壓力殼、電廠鍋爐系統中的汽包等都是壓力容器。隨著冶金、機械加工、焊接和無損檢測等技術的不斷進步。
為了使壓力容器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達到設計*、結構合理、易于制造、使用可靠和造價經濟等目的,各國都根據本國具體情況制定了有關壓力容器的標準、規范和技術條件,對壓力容器的設計、制造、檢驗和使用等提出具體和必須遵守的規定。
NOA|挪亞針對承壓設備的出口,法規、規范及標準,設置了如下技術咨詢和培訓課程,可以在客戶地點或以公開課的方式進行參加。
一、承壓設備出口要求簡介
二、ASME標準第VIII卷壓力容器
三、ASME和PED要求的無損探傷技術
四、承壓設備指令PED97/23/EC
五、焊接基礎及AWS D1.1
六、焊接基礎及ASME標準第IX卷
七、焊接基礎及歐洲焊接標準
八、電氣安全培訓
九、消防系統運行及維護
(1) EN 13445-1:未燃燒的壓力容器 - 第1部分:總則
(2) EN 13445-2:未燃燒的壓力容器 - 第2部分:材料
(3) EN 13445-3:未燃燒的壓力容器 - 第3部分:設計
(4) EN 13445-4:未燃燒的壓力容器 - 第4部分:制造
(5) EN 13445-5:未燃燒的壓力容器 - 第5部分:檢查和試驗
(6) EN 13445-6:未燃燒的壓力容器 - 第6部分:用球墨鑄鐵制造的壓力容器和壓力部件的設計和制造要求
(7) EN 13445-8:未燃燒的壓力容器 - 第8部分:鋁和鋁合金壓力容器的附加要求
(8) EN 13445-10:2015:未燃燒的壓力容器 - 第10部分:鎳和鎳合金壓力容器的附加要求
(2) 中壓(代號M)1.6MPa≤p<10.0MPa
(3) 高壓(代號H))10.0MPa≤p<100.0MPa
(4) 超高壓(代號U)p≥100.0MPa
(2) 換熱壓力容器(代號E):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質的熱量交換的壓力容器,如管殼式余熱鍋爐、熱交換器、冷卻器、冷凝器、加熱器、消毒鍋、染色器、烘缸、蒸炒鍋、預熱鍋、溶劑預熱器、蒸鍋、蒸脫機、電熱蒸汽發生器、煤氣發生爐水夾套等。
(3) 分離壓力容器(代號S):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質的流體壓力平衡緩沖和氣體凈化分離的壓力容器,如分離器、過濾器、集油器、緩沖器、洗滌器、吸收塔、銅洗塔、干燥塔、汽提塔、分汽缸、除氧器等。
(5) 儲存壓力容器(代號C,其中球罐代號B):主要是用于儲存、盛裝氣體、液體、液化氣體等介質的壓力容器,如各種型式的儲罐。
(2) 內外部檢驗。壓力容器內外部檢驗這種檢驗必須在停車和容器內部清洗干凈后才能進行。檢驗的主要內容除包括外部檢查的全部內容外,還要檢驗內外表面的腐蝕磨損現象;用肉眼和放大鏡對所有焊縫、封頭過渡區及其他應力集中部位檢查有無裂紋,必要時采用超聲波或射線探傷檢查焊縫內部質量;測量壁厚。若測得壁厚小于容器最小壁厚時,應重新進行強度校核,提出降壓使用或修理措施;對可能引起金屬材料的金相組織變化的容器,必要時應進行金相檢驗;高壓、超高壓容器的主要螺栓應利用磁粉或著色進行有無裂紋的檢查等。通過內外部檢驗,對檢驗出的缺陷要分析原因并提出處理意見。修理后要進行復驗。壓力容器內外部檢驗周期為每三年一次,但對強烈腐蝕性介質、劇毒介質的容器檢驗周期應予縮短。運行中發現有嚴重缺陷的容器和焊接質量差、材質對介質抗腐蝕能力不明的容器也均應縮短檢驗周期。
(3) 全面檢驗。壓力容器全面檢驗除了上述檢驗項目外,還要進行耐壓試驗(一般進行水壓試驗)。對主要焊縫進行無損探傷抽查或全部焊縫檢查。但對壓力很低、非易燃或無毒、無腐蝕性介質的容器,若沒有發現缺陷,取得一定使用經驗后,可不作無損探傷檢查。容器的全面檢驗周期,一般為每六年至少進行一次。對盛裝空氣和惰性氣體的制造合格容器,在取得使用經驗和一兩次內外檢驗確認無腐蝕后,全面檢驗周期可適當延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