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氣濕法脫硫工藝(氨法)是一種在化學工業應用普遍的技術,氨法脫硫技術在化學工業應用普遍,用氨吸收硫酸生產尾氣中的SO2,生產亞硫銨和硫銨。
濕法脫硫(氨法)系統工藝流程,從SO2控制技術分析來看,在新標準脫硫限值大幅提高的情況下,火電廠只能安裝脫硫效率的煙氣脫硫裝置。技術成熟的工藝只有石灰石-石膏濕法煙氣脫硫和氨法濕法煙氣脫硫工藝。
目前國內脫硫工程的技術同質化非常嚴重,石灰石-石膏濕法煙氣脫硫因工藝較早、高等因素仍占國內脫硫市場較大份額。該工藝存在明顯弊端,無法解決二次污染的問題。電廠脫硫每年產生的數千萬噸石膏已經成為電廠主要的固體廢棄物,(脫硫)石膏的出路成了關鍵性難題。此外,受吸收劑石灰石活性的限制,石灰石-石膏法對于高硫煤難以穩定,也就難以滿足新建高硫煤機組的脫硫要求。
中國地域寬廣,自然條件、市場和經濟狀況迥異,不加區別地采用一種模式和技術來解決煙氣脫硫問題,造成了中國燃煤電廠相當脫硫設施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在脫硫項目中,運行不正常的確實占到兩三成。如果加上運行基本正常而尚有改進余地的,整體上需要維修或改進的比例達四成之多。這些電場中部分是當初的設計與電廠的煤種不適合,還有一部分是設備質量不過關運行不穩定造成的。今后很長一段時間,中國都將為電廠的單一脫硫方式及市場惡性競爭等脫硫后遺癥埋單。
氨法脫硫工藝雖然起步晚,但也已經成熟,國內已經投運的脫硫裝置已有30多套。單塔處理煙氣量相當于50萬kw機組,單個項目總規模達到8臺470噸鍋爐煙氣總量。相對于石灰石-石膏法脫硫工藝來說,氨法脫硫可較容易實現以上的脫硫效率,并可與SCR等脫硝工藝共用氨供應系統等,且副產品硫酸銨利用價值相對較高,經濟效益明顯,多次被環保部等部門證明是“一項符合低碳循環經濟的綠色工藝”。
1、煙氣濕法脫硫工藝(氨法)具有較高吸收性能的工藝,且脫硫效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2、脫硫裝置具有較高的穩定性,能確定長期穩定運行。
3、系統易于操作和維修,大幅度節省長期運營費用,具有顯著節能效益。
4、無二次污染。
5、脫硫產物課再次綜合利用。
6、能耗小、占地面積小。
7、能同時脫除氮氧化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