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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聲波發生器原理
1、人耳朵能聽到的聲波頻率為20~20000Hz,當聲波的振動頻率大于20000Hz時,人耳無法聽到。超聲波因其頻率下限大約等于人的聽覺上限而得名。因此,我們把頻率高于20000赫茲的聲波稱為超聲波。
2.超聲波是一種機械波,機械振動與波動是超聲波探傷的物理基礎。
超聲波發生器注意事項
1. 正確的調諧非常重要,如果無法調較到正常狀態,不能達到音波檢測程序第5項 的要求時,請即送修,不可勉強使用,以免擴大故障。
2 振幅表在空載發振時,表示諧振程度,負載發振時表示輸出能量。
3. 焊接前務必做音波檢測,以確保發振系統與振動系統之諧振。
4. 更換焊模后,切記一定要做音波檢測程序。
5. 調整時,如果過載指示燈發亮,則立即放開音波檢驗鈕,約過1秒鐘后,再轉動音波調整螺絲作音波選擇調整.
6. 調節音波選擇螺絲,振幅表之指針會左右擺動,但并非表示功率輸出之大小,而僅表示發振系統與振動系統之諧振程度,指示刻度值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