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料操作的控制主要是出料深度,出料次數和時間等。出料深度大,每次出料量過多,容易破壞石灰窯窯內的熱工制度,使高溫層高度不夠,影響物料的煅燒速度和石灰的冷卻,這是必須避免的。出料深度視石灰窯的高度而定,一般在300-600毫米左右。出料次數:用人工出料時,一般為0.5-2小時出料一次,出料時間愈快愈好。
出料中,對于有幾個出料口的石灰窯,應避免從某一個出料口連續幾次單獨出料,因為這有可能導致偏火。對于使用連續式出料設備的石灰窯,其出料速度必須調節成使石灰能連續地從石灰窯內卸出,這樣能使石灰窯的操作更穩定和更經濟。要禁止使出料機定期停機的辦法來調節出料量。放慢出料速度應當通過減低轉速或出料機的轉動(或擺動)頻率來實現。需要在卸料機的傳動裝置中安裝能平穩改變轉數的專門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