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內飾織物材料阻燃性能試驗機
本機符合GB8410-2006、美標、DIN7520《汽車內飾材料的燃燒特性》試驗方法。將試樣水平地夾在U形支架上,在燃燒箱中用規定高度火焰點燃試樣的自由端15S后,確定試樣上火焰是否熄滅,以及試樣燃燒的距離和燃燒該距離所用的。內飾材料包括汽車內飾零件所用的單一材料或層積復合材料,如座墊、座椅靠背、座椅套、安全帶、頭枕、扶手、活動式折疊車頂、所有裝飾性襯板、儀表板、雜物箱、室內貨物架板、或后窗臺板、窗簾、地板覆蓋物
技術參數:
1、燃燒箱:①鏡面不銹鋼板結構,鋼板厚度
②燃燒室尺寸:寬×高×深: 385×360×204mm
③底部有10個直徑為19mm的通風孔,四壁靠近頂部四周有寬13mm的通風槽。
④試驗支架:由兩塊U形耐腐蝕的金屬鋼板制成,尺寸長×寬為361×100mm
2、控制箱:① 燃燒:0~/S/M/H任意設定
②停燃: 燃燒:0~/S/M/H任意設定
3、燃燒燈:①噴嘴內徑:
②氣源:煤氣(客戶自備)
③火焰高度:38mm
4、金屬梳:長度:110mm,沒25mm內7~8個光滑圓齒
5、鋼尺:長度600mm,精度
試驗類型:水平試驗。
試驗方法:將試樣固定于支架上,在燃燒箱中受小火焰點燃,火焰在試樣的自由端點燃,施加火焰到規定,燃燒器自動熄滅,記錄燃燒,火焰自然熄滅,余焰,火焰蔓延距離或燃燒到規定標記距離所用及其它試驗現象。(根據標準規定要求自由設定相對應的施燃)。
火焰要求:火焰高度為38mm(藍焰為19mm)。
面板按鍵說明:
1、電源開關:電源為AC220V 50HZ,把電源線接通電源,打開電源開關,儀器啟動;
2、施燃計時:按標準要求設定好施加于試樣的施焰,當儀器啟動點火后會立刻開始計時,到達后施焰自動熄滅;
3、延燃余焰計時:施加火焰后,與施燃計時器同時開始計時,直到燃燒箱體內所試驗試樣和延燃物的明火和余輝熄滅時,按下“余焰開關”,計時器上的計時會定格在此時瞬間上,此即為余焰;或燃燒到規定的條標記距離時所記錄的所用。
4、啟動:按標準要求設定好施焰,按下“啟動”鍵,點火器點火,點燃噴燈,火焰施加于試樣上開始燃燒。
5、停止:按下“停止”鍵,噴燈火焰熄滅,停止燃燒。
6、火焰調節:控制燃氣流量,從而調節火焰大小。開始調節時,請旋轉到小位置,之后稍微向調大的方向旋轉一點,點燃噴燈,觀察火焰高度并調節到標準所需高度(如火焰是黃焰,請調節噴燈底部的小圓片,直達火焰變為藍焰即可)。
三、設備主要構成:
主要由電氣控制箱、燃燒試驗箱(與試驗箱配套的有燃燒噴燈、電磁閥、高壓點火器、試樣夾具、煤氣管、氣體源、內外火焰調節裝置、信號控制線等等)組成。
A、電氣控制箱:材質不銹鋼板制作;
⑴燃燒是采用控制器控制,可根據需要設定工作,單位分別為S(秒)、M(分)、H(小時);如設置00S01為秒,15S00為15秒,10M00為10分鐘。也可用于手動控制燃燒。
⑵電源開關是控制箱整體電源開關。
⑶火焰調節:控制燃氣流量,從而調節火焰大小。
B、燃燒試驗箱:
主要技術參數:
1、材質不銹鋼板制作,尺寸為寬385mm×深204mm×高360mm;
2、底部有10個直徑為19mm的通風孔,四壁靠近頂部四周有寬13mm通風槽;
3、試驗支架:有兩塊口字型耐腐蝕的金屬鋼板制成,尺寸長×寬為394mm×102mm;
4、金屬梳長度為110mm,每25mm內有7-8個光滑圓齒;
5、符合取樣試驗尺寸:燃燒試驗試樣為356mm×100mm。
本儀器主要由控制箱與燃燒箱組成。
1、燃燒箱:材質不銹鋼。
2、燃燒系統:
燃燒器:噴燈內徑為¢±,配備針型閥,便于調節燃氣流速從而調節火焰高度。火焰高度按標準要求可從20mm調至100mm,配備火焰高度量規(38mm)。儀器并配備有電子點火器,自動點火。
3、計時系統:
計時器:2個,燃燒計時器,延燃余焰計時器。
計時器設定:0~/S/M/H可隨意設定。
4、試驗夾具:耐腐蝕金屬板制成,配備接灰盒。
5、觀察窗:燃燒箱的前部為耐熱鋼化玻璃構成的觀察窗,方便觀察燃燒時燃燒變化情況。
6、溫度,顯示燃燒箱內溫度。
五、試驗方法
注意事項
1、試驗前,先接好液化石油罐膠管用調壓閥,然后將信號控制線連接起來,接通控制箱的電源開關,檢查連接正確無誤,應注意有無漏氣。如無漏氣,方可將電源開關打到開的位置上。打開氣瓶總閥,旋開調壓閥開關,甲烷(純度99%)減壓閥的高壓表指示的壓力應在~(此為出氣的工作壓力),如超過會有危險,可能會有漏氣現象。
2、試驗結束后應關掉電源開關和氣瓶總閥,確認無燃燒物冒火,才可離開現場。
⑴ 燃燒試驗
至少取3個試樣(有疑問時應不少于5個),取試樣356mm×100mm,并至少用試樣的292mm長度來計算水平燃燒。
取出夾具,擰開夾具上的固定螺母,把試樣的兩個長邊和遠離火焰的一邊水平繃緊后鎖緊螺母夾緊試樣(注意:試樣的外露面安裝時朝下)。將裝好試樣的夾具放置于箱內的夾具滑軌上,將施燃計時器上記錄設置為s。使試樣下表面高出燈口19mm(出廠時已經調整好,無需再重新調整,試驗時直接點火即可),推送試樣夾至試驗位置并使火焰施加在試樣端頭的中心,同時設置施燃計時點火為15s,按啟動鍵開始記錄燃燒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