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優(yōu)勢
《浙江省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技術導則》
一、再生產品應用
再生產品用于建設項目時應滿足相關標準的規(guī)定,并應遵循下列原則:
1、產品同等性能條件下,鼓勵優(yōu)先采用再生產品。
2、建設項目范圍內的地面道路和停車場,應優(yōu)先采用再生產品。
3、建設項目的基礎墊層、圍墻、管井、管溝、擋土坡及市政道路的路基墊層等部位,可采用再生產品。
4、政法投資的建設項目應優(yōu)先采用再生產品。
二、再生材料的使用和管理,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不同類別、不同粒徑的再生材料應分開運輸和堆放。
2、再生材料和天然材料應分開堆放。
3、再生材料的生產原料及使用情況等信息應加以規(guī)范記錄。
三、再生制品應具有清晰的產品標識。
《溫州市區(qū)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
第四條:建筑垃圾處置實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誰產生、誰承擔處置責任的原則。
第五條:支持和鼓勵建筑垃圾綜合利用,鼓勵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優(yōu)先采用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產品。
由于城市發(fā)展和環(huán)境整治的需要,浙江迎來了大規(guī)模的城中村改造和舊城改造。拆遷過程中產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而較為原始的拆遷方式和簡單粗放的回收處理方法大大降低了城市建筑垃圾“新陳代謝”的效率,使浙江面臨建筑垃圾“圍城”之困。
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可根據城市道路和一、二級公路的選型,分類生產面層、基層、墊層、路床和附屬設施制品所需的骨料;另一部分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用于海綿城市建設中的滲蓄材料;免燒磚材料則可制成再生磚,游步道、小區(qū)道路、臨時圍墻、廣場地面、沿河護坡、街邊路沿等所采用的很多都是這種磚。
TAF系列履帶式移動破碎站采用奧地利技術結合人工智能技術,油電兩用,靈活切換,同等型號相比,產量更高、能耗更低,采用無揚塵系統(tǒng),從源頭控制揚塵污染,不受環(huán)境條件限制,實現自由轉場作業(yè)。在大型建筑垃圾消納場廣泛使用,同時也可應用于水泥、礦山、砂石等行業(yè)。
TAF系列履帶式移動破碎站性能優(yōu)勢主要表現在以下七個方面:
一、噸生產成本降低5元。
二、價格實惠購置費用低30%以上。
三、油耗降低30%(變頻+人工智能)。
四、耐磨件使用壽命提高2~3倍。
五、配套(1套*6臺車)。
六、配套鉤機、鏟車運轉率。
七、全封閉作業(yè)環(huán)保高效。
TAF履帶式移動破碎站側重于城市建筑廢棄物的破碎,除了可用于建筑物拆除現場,能夠出色完成建筑拆除物破碎工作,也可就地用于現場的施工便道、基礎回填,還可現場剔除混凝土中的鋼筋,充分利用運輸車輛的容積,以達到再生與環(huán)保的目的。
履帶式移動篩分站采用奧地利技術結合人工智能技術,篩分效率高,產量大,非常適合場地狹窄、城市拆遷等復雜地形區(qū)域作業(yè),尤其適用于建筑垃圾處理,也可用于對礦物和硬巖篩分、砂石骨料生產中,能夠滿足客戶的移動篩分需求。TAS系列履帶式移動篩分站采用履帶底盤,轉場便捷,可應用于各種惡劣環(huán)境。具有以下顯著優(yōu)勢:
1、 產量大、篩凈率高,生產成本低;
2、 振動平穩(wěn)、工作可靠、壽命長;
3、 結構簡單、重量輕、體積小、便于維護保養(y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