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200自清洗過濾器制作方應在制造過程中,對設備的材料、聯接、組裝、工藝、整體及功能進行試驗和檢驗,以保證符合本規定書和確認的設計圖紙要求。
DN200自清洗過濾器制作方有權在合同執行期間內的任何時候,對設備的質量管理情況,包括設備試驗的記錄進行檢查,如果定作方認為有必要,可以在產品生產過程中住廠監造,制作方應在工作和生活上提供方便。
為了確保產品質量,供貨范圍內的所有配套產品的生產廠家和分包商的資格需經定作方確認后才能采用。
進口件是根據工藝需要進口,進口件由制作方組織供貨,但供貨廠家需經定作方認可。
DN200自清洗過濾器在產品監造、檢驗和驗收過程中,如發現任何不符合本規范書要求的產品或配件,制作方都必須及時返修或更換,直到符合本規范書要求。在產品生產過程中,如發現任何與定作方的質量保證文件不符的操作而有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時,制作方必須及時修正,按質量保證程序進行生產。
DN200自清洗過濾器在定作方未確認圖紙前,制作方無權進行制造,除非接到定作方的放棄確認通知。
DN200自清洗過濾器定作方對圖紙和數據的審查或放棄這項權利,并不解除制作方應滿足本規范書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