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ZF-5型水平垂直燃燒測定儀,是根據標準GB/T2408-2008而研制的,滿足國家標準GB/T2408規定的技術要求。與專用的式樣支架配合可在同一臺儀器進行塑料水平燃燒和垂直燃燒兩種方法的試驗,自動記錄試驗時間。
CZF-5型水平垂直燃燒測定儀
- 適用范圍與標準
設計國標:GB/T2408-2008《塑料 燃燒性能的測試 水平法和垂直法》
適用標準:UL94-2006、GB-T 5455 、 GJB360B-2009 、GB-T13488 、GB/T5169、 IEC60695-11-3、IEC60695-11-4、IEC60950-1、IEC695-2-2
- 技術參數
- 燃燒器:內徑Φ9.5mm+0.3mm單氣體及內徑Φ9.5mm±0.5mm本生燈。
- 本生燈帶有空氣調節螺母,用來調節藍色火焰高度。
- 本生燈施焰時間:任意設定。
- 燃燒器試驗傾角:0~45°可調節,可在0~45°之間每5°固定并來回切換。
- 火焰高度:20mm+2mm到100mm+10mm可調。
- 本生燈通過電機快速移動到式樣端。施焰完畢本生燈自動退回。
- 本生燈施焰時間:0~999.9S+0.1s可調,區間內任意設定,火焰調節20~175mm可調節。
- 余焰時間:0~999.9S+0.1s可調,儀器自動記錄,手動暫停。
- 余灼時間:0~999.9S+0.1s可調,儀器自動記錄,手動暫停。
- 試驗氣源使用98%甲烷、煤氣或液化石油氣
- 甲烷流量105ml/min-1000ml/min可調。
- 燃氣管路上設有電子開關,試驗結束關閉面板上的燃氣開關切斷氣源。本生燈自動熄滅。
- 式樣架上下左右行程均大于300mm以上。式樣水平和垂直均有伺服電機帶動調節與火焰的距離。
- 箱體材質:鋼板靜電噴涂。
- 試驗箱頂部設有排風扇,試驗結束,可排出有毒物質。
- 試驗過程自動控制、獨立抽風。
- 設備外形尺寸:寬1160mm×深600mm×高1310(含腳)mm。
- 燃燒試驗區容積:>0.5立方,長*寬*高約900mm×590mm×1050mm, 背景黑色,背景照度≤20Lux 。
?可定制0.5立方米或0.7立方米容積箱體
- 燃氣泄漏報警裝置(選配)
- 火焰校準裝置(選配)
- ?注意事項
- 請務必閱讀相關標準和設備使用說明書后再使用設備!
- 使用規定的電壓,儀器用電應有接地線。
- 測試樣品時,某些材料會釋放有毒有害氣體。建議檢測應在通風櫥內進行,并做好人體防護。
- 嚴禁接入與設備不相符的其他任何氣體!!!使用液化氣、天然氣、煤氣等燃氣源時,各管路接口不應漏氣,通氣管老化應及時更換。
- 試驗室嚴禁出現試驗所需以外的易燃易爆品!
- 試驗時操作人員不能離開試驗現場。
- 試驗時,試驗人員請注意防止高溫燙傷!
- 計算機控制的設備應防止病毒的侵襲。
- 實驗室需配備滅火器材。
- 試驗結束時應關閉所有電源、氣源。
- 試驗結束后請務必清理試驗殘留或滴落物!以免殘留或滴落物累積造成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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