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屠宰廢水中含有大量血污、油脂、碎肉、毛發(fā)、未消化的食物及糞便、消化液等污染物,其COD≤1800mg/l、BOD≤800mg/l、SS≤700mg/l、NH3-N≤80mg/l、動植物油≤100mg/l、色度(稀釋倍數(shù))≤150、PH 6~8。本工藝處理后的出水可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COD≤100mg/l、BOD≤20mg/l、SS≤70mg/l、NH3-N≤15mg/l、動植物油≤5mg/l、PH 6~9。
工藝說明
畜禽屠宰廢水及廠區(qū)生活污水經(jīng)機械格柵排除毛發(fā),碎肉等浮渣后進入隔油沉砂池去除浮油、糞便及砂礫等物質(zhì),然后進調(diào)節(jié)池均和水量、水質(zhì),再進入氣能絮凝系統(tǒng),投加混凝劑去除廢水中粒徑較小的分散油、乳化油和絨毛、細小懸浮顆粒等雜物。再進入好氧生化系統(tǒng),由池底的微孔曝氣器供氧,增強專用好氧生物菌種的活性,使有害物在此工序得到充分的分解和去除。出水進入生物濾塔,利用塔內(nèi)填料的生物降解和吸附功能,在微生物的協(xié)同下,對廢水進一步氧化、分解、過濾以去除殘留的懸浮物和膠體物,出水消毒后即可達標外排。
氣能絮凝的沉渣、二沉池的剩余污泥進入污泥濃縮池,壓濾后的泥餅與柵渣焚燒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