噴涂車間驗收標準 :
1、車間廢氣經過凈化處理后,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二級排放標準。
2、設備運行時的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范》(GB/T50087-2013) 中生產車間噪聲排放限值。
3、設備運行時的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 中噪聲排放限值。
4、設備在交付后的整個十年周期內,若出臺新的環保法,設備應能滿足環保法標準。
5、廢氣排放滿足當地環保相關部門現有地方排放標準的要求:
工藝選擇及說明
1、設計原則:
(1)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政策及相關法規、規范及標準;
(2)采用節能,的處理工藝,并降低運行成本,同時避免二次
污染;
(3)在廢氣處理效果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土地,減少占地面積,節省
工程投資;
(4)選用設備和材料,設施長期、、穩定運行;
2.噴涂車間工藝流程;
噴淋塔干式過濾 活性碳吸附裝置 (催化燃燒裝置) 風機 排放
3、處理流程

(1)吸附流程
工藝流程說明:車間排放廢氣經管道收集后先通過高壓水洗塔漆霧再通過干式過濾器去除尾氣中的剩余雜質、粉塵等,然后進入廢氣·活性炭吸附裝置濃縮,凈化后再經由風機高空排放,并達到標準排放。
飽和狀態下活性炭需要高溫解脫,由催化火燃燒燃燒后產生的高溫再通過活性炭床進行脫附,脫附下的化合物再經過換熱器進行催化燃燒床無火燃燒,達標后高空排放。
(2)脫附流程
當吸附箱內吸附效率較低時停機,啟動脫附程序。催化凈化裝置(脫附設備)內設加熱室,啟動加熱裝置,進入內部循環,當熱氣源達到物的沸點時,物從活性炭內脫附出來,進入催化室進行催化分解成CO2和H2O,同時釋放出能量。利用釋放出的能量再加熱進入催化床的廢氣,此時加熱裝置停止工作,廢氣在催化燃燒室內維持自燃,尾氣,循環進行,直至物從活性炭內部分離,至催化室分解。活性炭了,物催化分解處理。
結構原理說明:
催化燃燒:利用催化劑做中間體,使氣體在較低的溫度下,變成的水和二氧化碳氣體,
(3)控制系統
控制采用手動自動雙系統,對于系統中的預熱器、溫度、電動閥門進行控制。當系統溫度達到預定的催化溫度時,系統自動停止預熱器的加熱,當溫度不夠時,系統又重新啟動預熱器,使催化溫度維持在一個適當的范圍;當催化床的溫度過高時,開啟補冷風機,向催化床系統內補充新鮮空氣,可地控制催化床的溫度,防止催化床的溫度過高。補新風后多余的氣體通過溢流管排入大氣。此外,系統中還設有阻火防塵器,可地防止火焰的產生并且過濾粉塵。
(4)煙囪安裝避雷針防止雷擊。以及線路保護。
RCO催化燃燒廢氣處理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