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區酸洗磷化廢水處理,每天處理量為30t/d,采用物化處理+MBR膜過濾工藝,處理后的廢水回用,達到了《電鍍污染排放標準》GB21900-2008的標準。
1.1工業生產
城市污水經過一定的處理后,也可用于工業生產中,如生產工藝用水、鍋爐用水和冷卻水等。在發達國家,工業用水占整個城市用水量的一半以上。隨著水資源的短缺和水價的上調,為避免因用水問題導致企業的經濟效益受到影響,各企業急需解決用水難題。主要方法就是對污水進行處理后再利用,提升水的利用率。工業用水由于對水質的要求普遍不高,需根據用途的不同,對城市污水進行處理后在進行合理利用。
1.2補充現有水源
城市污水經過處理后可以排入地表水,對城市污水進行稀釋。對于城市地下水被過于使用造成的地表沉降現象,可以通過城市污水回用對地下水進行補充,但前提是城市污水經過處理且達到相關的標準要求。城市污水回用于地表水則可以有效降低污水排放量,滿足社會發展的可持續性。
1.3農業灌溉
農業灌溉的用水量極大,其灌溉對于水質的要求較低,因此城市污水回用可以廣泛的應用在農業灌溉領域。城市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污染物,如果將未經處理的城市污水直接用于灌溉會污染土壤,因此需要對城市污水進行處理后在進行灌溉利用,且城市污水中含有氮磷和有機物可以當做肥料,土壤和植物的凈化作用也可降低污水的污染,一舉兩得。
1.4城市生活
城市居民的用水量逐年提高。如果對于淡水資源的使用不加以區別,則會造成極大的浪費。因此可以根據不同的需求對城市污水進行處理,然后進行科學的利用,如用于城市綠化、道路清洗、消防和建筑施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