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目前大多數國家在其本國標準中的推薦方法還是以現場采樣,送實驗室用化學分析儀器進行分析為主,而大多數便攜式現場檢測儀器尚沒有列入不標準中作為法定檢測方法,但它們實實在在的已在被廣泛的使用。作為大面積篩選式測量并要求快速獲得結果的情況,現場實時監測儀器顯然有其的優點:及時,現場實測,快速,簡便而低成本,它們達到了實驗室化學分析無法達到的效果。
目前,已有國家對便攜式檢測儀器和標準儀器分析方法進行深入對比試驗,在此基礎上將其儀器列為推薦方法。如,美國環保署和日本建筑部已將電化學甲醛檢測儀列為推薦方法之一,美國環保署和氡安全委員會已將便攜式電子氡檢測儀列為推薦使用方法。我國也已將非分散式紅外分析儀作為測定公共場所和室內空氣中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濃度的標準方法。由此我們相信,隨著現場檢測儀器技術的不斷進步和完善,將它們列為標準檢測方法只是一個時間早晚的問題了。(來源:中科中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