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堂油煙簡介
指食物烹飪、加工過程中揮發油脂、有機質及其加熱分解或裂解產物,統稱為油煙。油煙檢測包含飲食業單位的油煙排放,新設立飲食業單位的設計、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及其經營期間的油煙排放;排放油煙的食品加工單位和非經營性單位內部職工食堂等。
(2)食堂油煙檢測項目
油煙
(3)備注
a.排放油煙的飲食業單位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保證操作期間按要求運行。油煙無組織排放視同超標。
b.排氣筒出口段的長度至少應有4、5倍直徑(或當量直徑)的平直管段。
c.排氣管出口朝向應避開易受影響的建筑物。油煙排氣筒的高度、位置等具體規定由省級相關部門規定。
d.排煙系統應做到密封完好,禁止人為稀釋排氣筒中污染物濃度。
e.飲食業產生特殊氣味時,參展《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臭氣濃度指標執行。
(4)相關標準
GB 18483《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