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回用水處理概述
所謂中水,主要是指城市污水或生活污水作為水源,經過適當處理后作雜用水,其水質指標間于上水和下水之間,稱為中水,相應的技術稱為中水技術。經處理后的中水可用到廁所沖洗、園林灌溉、道路保潔、城市噴泉等。對于淡水資源缺乏,城市供水嚴重不足的缺水地區,采用中水技術既能節約水源,又能使污水無害化,是防治水污染的重要途徑,也是我國目前及將來長時間內重點推廣的新技術、新工藝。因此,中水回用在我國的定位是: “十五”期間,要求污水處理量的10%作進一步處理后再回用,這是一個很大的數目,為中水回用創造了基本條件;環境保護“十五”規劃中,將“城鎮污水處理和中水回用工程”列為重點支持的9大工程之一。
中水回用水處理系統按規模分為建筑中水、生活小區中水、城市中水三大基本系統。建筑中水系統是針對單幢建筑物或相鄰幾幢建筑物而言的,處理規模小;生活小區中水系統指的是在一個較小的范圍內的中水系統,管理相對較集中,處理運行費用相對較低,供水水質較穩定;城市中水系統是指以城市污水處理廠二級處理出水為中水原水,經深度處理后提供城市中水使用。
中水回用系統可適用以下行業廢水:
1、造紙、醫藥、醫院、啤酒、城市生活污水、化工、電鍍、涂裝、線路板、紡織、漂染行業所達標排放的廢水;
2、各種表面處理制程中清洗用水;
3、陽極、陰極電泳漆及其它行業*廢水。
回用系統出水可適用在以下方面:
1、作為生產用水,即將達標排放的廢水經過深度處理后出水水質達到工業用水標準,使其重新用于生產,從而實現水的循環使用
2、作為生活雜用水,如廁所沖洗、綠地澆灌、景觀河湖、環境用水、農業用水、工廠冷卻用水、洗車用水等。
3、其它方面用水。
中水的水質標準
目前我國還沒有中水回用的統一標準,因此在中水回用時水質標準一般參考相關的行業標準或地方中水回用標準,用于一般景觀生態用水應符合《再生水回用于景觀水體的水質標準》(CJ/T95-2000),用于生活雜用水應符合建設部《生活雜用水水質標準》(CJ/48-1999),用于工業循環冷卻水應符合《工業循環水冷卻設計規范》(GB/T50102-2003)。
概述
中水回用系統工藝采用的膜處理技術,包括預處理、超濾系統和反滲透(RO)系統三大部分。由于廢水通過現代技術的深度處理能夠達到生產用水標準或者生活雜用水標準,使廢水能夠循環使用,這樣企業對于廢水這一塊的整體運行費用得到大大的降低,對環境保護起到很大的作用。
注:中水回用主要是節約自來水資源,減少廢水排放量,即達標后廢水通過深度處理轉變成有用之水,適合于各種污染企業使用,從而達到規定得環保要求。